Advertisement


马冬梅上诉案 大连中院不开庭偷偷结案(图)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市中级法院日前将法轮功学员马冬梅的上诉案偷偷结案,没有开庭,现正伺机下非法判决书,而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马冬梅以及她的家人都被蒙在鼓里。

马冬梅
马冬梅

马冬梅的家人近日偶然得知上诉案已经被结案后,请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马冬梅,询问马冬梅二审是否开庭?是否知道二审结果?马冬梅都是摇头,说自从递交了上诉书,她就没有得到来自官方的任何消息。

大连中级法院在涉及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频频耍弄这种见不得人的手段。原因可以从多次庭审现场看到,法庭人员在面对法轮功学员的正气申诉、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质问时,根本无法招架,不是无言以对,就是避而不答。大连中级法院玩弄偷偷结案、强行维持原判的手段,其实就是给出了一个不打自招的答案:无理无据。

据明慧网文章报道:从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九月,大连市各法院对数十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已核实的就有三十五人,其中大部份法轮功学员上诉到大连中级法院,而大连中院的法官毫无例外的全部给予非法维持原判。

在明慧网的这篇报道中,被非法判刑六年的马冬梅,“上诉情况不详”。现在得知,初审法院、二审法院在对马冬梅的整个所谓法律程序中,一直将“法律”玩于股掌之上。看看马冬梅被迫害的经过: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马冬梅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她遭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庭审。马冬梅在庭上告诉法庭人员:法轮功是正法,自己身心受益。传播法轮大法真相资料,是想让更多的人都解除痛苦。她说:“我没有罪,我没有错,法轮功没有错,大法弟子没有错!”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中午,沙区法院初审法官李边疆打电话给马冬梅的家人,称马冬梅被判刑六年。家属遂请律师去看守所见马冬梅,发现马冬梅也是九月二日才获知自己遭非法判刑。

接下来,马冬梅上诉到大连中级法院。马冬梅的家人在焦虑中等待二审开庭的消息,但一个多月过去了,仍然杳无音信。家人遂于日前到大连中级法院查询二审日期,却惊讶得知:马冬梅的案子已经结案,二审已经结束,只差下判决书了。

家人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二审立案日期竟然在一审判决日期之前!

据了解,初审法官李边疆是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签署了对马冬梅的非法判决书——(2014)沙刑初字第00341号。马冬梅是九月二日才获知遭非法判刑。而大连中级法院承办人、刑二庭法官何云波签署的判决书——(2014)大刑二他字第00127号,立案日期是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案件状态为“已归档”,即已经结案。

马冬梅的家人打通了大连中级法院承办法官何云波的电话,说明自己是马冬梅的家属,何云波立即态度蛮横的说:“马冬梅是谁?我不认识她!”家人说:“马冬梅是法轮功学员,是你承办她的案子,现在已经结案,我们想知道结果。”何云波大声说:“我没有办马冬梅的案子,我办的是X冬梅的案子。”说完就挂断电话。马冬梅的家人对此完全无法接受。

据调查,从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今,何云波参与了多宗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已经核实的有:韩学明(3年)、马爱兵(3年)、秦玉兰(3年半)、郝跃珊(4年)、王德发(5年)、曲滨(6年)、佘钺(6年)、马冬梅(6年)、夏元新(7年)、张晓丽(7年半)、马瑞田(8年半)。何云波应无一例外的在维持原判的判决书上及相关文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在此劝告何云波等涉足法律界、却为了眼前官禄而唯邪恶命令是从、不惜违法参与作恶的短视者, 你们的未来将会是非常暗淡的。快清醒吧,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早晚要被绳之于法!你们大连中院院长李威,二零一四年七月被带走调查,率先遭报,就印证了“善恶有报是天理”的古训。大审判即将来临,只有立即停止迫害,争取立功赎罪,才是唯一的出路!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