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省鞍山市法院在洗脑班非法宣判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在洗脑班里对龙刚、高素娟、姚元东三人进行了非法庭审、宣判。详情待查。洗脑班是中共劫持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的黑监狱,本身就是非法的。

龙刚、高素娟、姚元东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与法轮功学员郭素芳、张旭、唐超、商静在鞍山铁西被沈阳公安局、鞍山铁西公安分局警察联合绑架,并分别于三月二十五日、四月二日、五月六日三次遭非法庭审,铁西区法院于五月二十三日以证据不足退回铁西公安分局(退捕),至此理当放人。

鞍山市看守所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在突然让法轮功学员龙刚、高素娟、姚元东取保候审回家,可是三人出了看守所的大门,并没有见到自己的家人,而是立刻被“610”秘密劫持到鞍山市洗脑班。铁西区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宣判详情,目前待查。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各地610不法人员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设洗脑班,劫持当地法轮功学员和在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满的法轮功学员,企图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

鞍山市洗脑班对外挂牌“鞍山市爱心教育基地”,是鞍山市政法委、“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场所。龙刚、高素娟、姚元东被单独关押,门口有站岗的,不让出屋,鞍山市“610”头目谢永芳等人把龙刚、高素娟、姚元东的亲人诱骗到洗脑班二十四小时陪着,企图用亲情威逼三人写“转化”书。街道社区也专门派人参与“转化”迫害,一姓白的邪悟者每天都会单独的进入到三人的房间进行一个多小时的洗脑“转化”。

“610”头子谢永芳还到此诱骗三人:只要你们写“不炼了”就放你们回家。九月二十九日,邪悟者白某要三人踩法轮功师父的法像,遭坚决拒绝。白某很无奈放弃。

三天后,九月三十日,铁西区法院就在这洗脑班黑窝里对龙刚、高素娟、姚元东三人进行非法宣判。

鞍山市洗脑班

参与迫害责任人:
鞍山“610”主任谢永芳2225062、13644200338
鞍山市国保大队支队长康凯 18241280541
鞍山政法委书记梁冰5512288、13941245555
李 勇2210079、13342100031
杨 俊2285566、13358605555、636005
庄筱晶2215933、55116617、15941205577、782277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