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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十五年迫害情况综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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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综合报道)

一、部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二、酷刑迫害案例
三、重点迫害案例
四、淮南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案例
五、淮南部分劳教所迫害案例
六、绑架、骚扰迫害案例
七、淮南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关洗脑班迫害案例
八、部分恶报案例
九、淮南恶人榜

淮南市是安徽省的产煤大市,因淮河贯穿境内而得名。1999年7-20以后,在中共的操控下,淮南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检、法、司对以“真、善、忍”为准则的法轮功学员开始了疯狂的迫害。15年来,淮南市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当局非法抓捕、劳教、判刑、绑架、关押、抄家、洗脑、骚扰、监控、跟踪、罚款和开除工职等迫害。淮南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许多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和家破人亡。

本综述所采用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明慧网相关淮南的迫害报道,根据这些资料统计,15年来,淮南至少发生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案例在200起以上,其中:11人被迫害致死;2人因酷刑而导致伤残;非法劳教35人;30人被非法判刑;38人被关洗脑班迫害;4人被关精神病院;至少12人被迫流离失所; 3名孩子遭到牵连;数十人不同程度的遭到中共的酷刑摧残;非法抄家、罚款、抢劫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统计。

鉴于这些揭露迫害的报道发表的时间都是处于迫害尚在发生之时,是突破中共的重重封锁和打压投书明慧网的,只记录了中共迫害法轮功在淮南所犯下的部分罪行。

一、淮南市部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根据明慧网有关淮南市的迫害情况,淮南因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10人。以下是其中部分案例的迫害情况。

1、谢桂英惨遭中共恶警酷刑虐杀

谢桂英,女,30岁,淮南市田家庵区税务局干部,因依法上访被单位开除。2000年5月11日,谢桂英刚刚从拘留所释放出来一周,这一天是农历4月初8,是师父的生日,功友邀请谢桂英到家吃饭,大家在师父的像前鞠了个躬。然后功友的家就被警察和警车包围了。谢桂英又被关进了淮南市第二看守所。

2000 年9月4日,谢桂英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突然从看守所放出来了,在这117天的非法拘留中,谢桂英仅因为静静地炼了几个法轮功的动作,两次被戴脚镣共有一个月之久,她被鞭棍赶着强迫戴着二十公斤的脚镣在看守所的大院内绕圈行走名为“溜镣”,她的脚腕被磨得血肉模糊,一步一个血印。

酷刑演示:脚镣
酷刑演示:脚镣

2000年10月17日夜晚,警察又一次毫无理由地把谢桂英带走。谢桂英拼命反抗,大声呼救,邻里围观者众。家人对警察说:你们不能绑架人,恶警回答说这是为她好,是为了保证她的“生命安全”。谢桂英被警察揪着,拽着,扯着头发拉上了警车,第二天,她的家人得知谢桂英因伤势严重被送淮南市人民医院。

据其母亲辛公花说:当时谢桂英穿着单薄衣服,躺在一个台子上,冻的手脚冰凉,要喝水,女儿拿起喝剩的矿泉水瓶子扔向派出所所长,扔出有2米远,同时说了句:“你的心好狠呀!……”随后就休克了。其母大喊医生快抢救。医生给挂上吊水,滴的特别快。这时突然进来几个恶警把其母拖出去,关在了另外一间小屋里大约十几分钟,放出来时女儿已不见了。恶警声称是送谢桂英转院治疗去了。

谢桂英的母亲诉述说:“到了晚上,他们派几个人把我全家押送到一个宾馆住宿,同时告诉我儿子说我女儿“跳楼自杀”了。第三天我回到家里,公安分局的局长与当事的医生来到我 家。我不相信我女儿死了,也不相信她会自杀,我问他们我女儿的尸体放在哪里?医生说是警车拉走了,说就是当天上午10点不到就拉走的,当天下午4点16分送的殡仪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女儿的尸体上午10点被警车拉走,下午4点多才送殡仪馆,这中间的6个多小时警察在干什么,他们既不通知家人也不让家人见 面,也没有医院的死亡证书。我再三要求活要见人死要见尸,4天后他们才安排我家人到殡仪馆看到了我女儿的尸体。”

“殡仪馆的停尸房黑黑的,我要 求开灯他们不让开,恶警跟着一大群。我伸手摸了摸女儿,冻了几天了女儿尸体还是软软的,面部象睡觉。我们要求一定要法医鉴定我女儿的尸体,而且还要省城的法医。省城的法医来了,在多名警察的看守下,我女儿的尸体被打开检查。法医鉴定的结果是:我女儿肋骨右边断了七根,左边断了五根,后腹部浮肿,小腹内血块2600克,胸部有鸡蛋大的淤血。”

谢桂英的母亲辛公花欲哭无泪,状告无门,多年年来逢人便哭诉女儿惨死的经过,菜场、商场、家属区、街道旁,认识的人和不认识的人。

2、仅仅一天,吴庆斌在大通劳教所被灌尿致死

吴庆斌:男,37岁,大专文化,安徽省淮南化机总厂技术员,家住大通。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因在淮南看守所被殴打、折磨,进劳教所不久便因胸膜积水被保外就医。

2001年6月份吴庆斌写一份材料上交三大队教导员顾云光,并第三次绝食来要求劳教所务必向上级反映自己提出的情况,并在号房内炼功。一次,吴庆斌在号房炼功被恶警铐在铁门上几个小时;为了不让他说话,恶警用布把他嘴堵住;有时中午休息,看管吴庆斌的犯人为了自己休息,便又在吴庆斌手铐上系了一根绳子,吊在门框上,使吴庆斌脚刚刚着地,双手被吊得笔直。

绘画:身陷牢笼的大法弟子
绘画:身陷牢笼的大法弟子

随着绝食时间增加,吴庆斌身体极度虚弱,后来劳教所在医院为吴庆斌插了进食皮管,强行对吴庆斌进行灌食,并隔离洗脑。2001年7月5日左右,吴庆斌被保外就医。7月19日,大通政法委到山南把吴庆斌找回,送进大通劳教所,在第二天也就是7月20日,吴庆斌在大通劳教所被灌尿致死,其儿子当时才12岁。

3、原淮南市市委书记被迫害致死

刘德高,男,84岁,五十年代在安徽省公安厅工作,后任淮南市市委书记至离休,回原籍山东省蒙阴县桃墟镇百花峪村居住。1997年修炼法轮功,99年7.20后,由于刘德高曾几次给恶党中央江××写信,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日后却给老人带来了灾难。2000年春天,刘德高被桃墟镇镇长莫光利骗到洗脑班后,白天遭辱骂,晚上被强制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反复折腾一个星期,在索要了六千元人民币后,才被放回家。

回家后,镇不法人员多次上门骚扰,威逼恐吓其家人。在恶党长期的迫害和恐吓下,刘德高没有修炼的老伴将大法书全部烧掉。刘德高在痛苦中病倒,于2004年8月16日含冤离世。

4、张宝庭三次进京上访,被迫害致死

张宝庭,男,48岁,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第一煤矿公安科内勤干事,自1999年7月20日后,曾三次进京证实法。第一次1999年11月份,第二次2000年7月份,在淮南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第三次2001年12月31日,第二天元旦在天安门广场挂横幅证实法。在这以后,一直被迫在外流离失所,直至2003年8月2日下午2点左右,张宝庭离开了人世。

5、其他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张华堂:男,64岁,家住淮南老龙眼铁路新村,1995年底得法修炼。2000年4月份被派出所、街道迫害,含冤离世。

◎李文芳,女,69岁,迫害前八所服务公司退休职工。2001年李文芳被迫害的流离失所一年多,回家后几个月后被恶警绑架到洗脑班迫害,李文芳于2010年4月份离世。

◎胡明生,男,56岁,家住淮南市老龙眼铁路新村铁三处住宅。1997年得法,修炼法轮功后肝病好了。2000年6月份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15天,释放后中共人员又多次到家骚扰,致使其身心受到严重摧残,2004年4月20日,胡明生含冤离世。

◎关素贞,女,52岁,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区通达小区矿车厂工人,两次进京证实法,被关押,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2000年秋天离世。

◎关文学,男,71岁,淮南市田家庵区车站村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关素贞的父亲。关素贞的被迫害致死,对法轮功学员关文学的打击极大,关文学在悲痛中含冤中于2000年深秋去世。

◎张华堂:男,64岁,蚌埠铁路分局生活管理段退休职工,家住淮南老龙眼铁路新村,1995年底得法修炼。2000年4月份被派出所、街道迫害,含冤离世。

◎李雅君:女,69岁,淮南造纸厂小学教师,去北京上访、说明真相,在洗脑班高压强制“转化”,身心受到摧残,于2005年2月13日含冤离开人世。

◎邹淑红,女,60岁,淮南第八研究所职工。2000年5月份,邹淑红被八所开除公职,不久被非法劳教一年,因被迫“转化”被提前释放回家。此后有时头脑清醒,有时不清醒。淮南610在淮南市多次办洗脑班,并经常强迫邹淑红在洗脑班“转化”别人,2013年3月邹淑红去世。

二、酷刑迫害案例

在中共的操控下,淮南的中共党徒和打手们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用尽邪恶的方法,使用了许多人们想象不到的酷刑,从而疯狂的摧残着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这些暴徒只顾眼前的一点利益,根本不考虑以后。他们被中共邪党的操控早已经丧失人性,良知泯灭,说他们是人,但他们行恶时比魔鬼还凶残。

这些酷刑包括:毒打、电击、死铐、老虎凳、死人床、灌食、灌尿、暴晒……等等酷刑。

案例1、吊铐、绑死人床、打毒针、关精神病院……

淮化中学教师金丽达,女,年龄未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年来一直遭中共迫害,多次被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她所经历的迫害是异常惨烈,是文字的力量所不能表达的。

1999年12月份,金丽达进京为大法上访,在淮南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当时金丽达被非法刑拘))被非法关押近九个月的时间,恶警给金丽达戴上脚镣、手铐,把金丽达吊铐在铁窗上,罚在雪地上跑圈。帶背铐,拿皮鞭抽打十三鞭。

酷刑图:吊铐
酷刑图:吊铐

2002年5月份左右,安徽女子劳教所二大队邓玉婵大队长以治病为由欺骗金丽达到合肥精神病院,将她绑在床上打一破坏中枢神经的针。父母去到医院探视,发现金丽达两眼发直,目光呆滞,浑身颤抖不停。淮南市政法委、“610”,又把金丽达送到淮南市精神病院(即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在蔡家岗进行非法关押迫害)。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2008年3月初,金丽达和丈夫一起到淮北被两名恶警赵学礼、余建华看见,绑架到当地香山派出所,强行搜身把金丽达关入淮北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年七个月之久,09年6月被淮北相山区法院判刑三年。被送往宿州监狱。

经家人的一再要求,在金丽达被送往宿州监狱的前一天(09年10月10日),看守所才准见面。家人看到金丽达的右脖子下有二道长长的伤疤,被缝了三十多针还没拆线呢!伤口还烂糟糟的,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人完全走了样,家人都认不出来了。

案例2、恶警说:把你灌死也是为了救你,我们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淮南法轮功学员吴守开,画家,性别待查,年龄未知。迫害时间待查,吴守开在南湖劳教所绝食反迫害,被副大队长马骉指使恶警朱清华、李世新、刘杨等人用恶毒的手法来折磨,他们指使几个普教将吴守开按倒在地,用一个竹筒子将他的嘴撑开,然后用水直接往竹筒子里倒。他们让一个叫李辛发的普教(铜陵人,此人以折磨人为乐)将一个可乐瓶子盖子上戳几个眼,里面灌上水,然后用手挤压,将水柱往吴守开的鼻孔里面喷,这样嘴巴上被塞进竹筒灌水,又用可乐瓶往鼻孔里喷水,这样人根本就喘不过气来,吴守开差点被呛死。

副大队长马骉还说:“当年安庆的芮晓林就是这样被活活的灌死的,他家属来奔丧的时候,把芮晓林的全身衣服脱去,用毛巾仔细的给他擦,其实是想看他身上有没有伤痕的,可是她又哪知道是被活活的灌死的呢。你要是不转化,也是跟芮晓林一样的下场。”恶警刘杨也在一旁附和说:“对,把你灌死也是为了救你,我们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案例3、吊铐、电击、罚站、暴晒……徐春长时间遭受酷刑摧残

淮南市法轮功学员徐春,男,年龄未知,多次上访,遭到中共的威胁和骚扰。
2003年下半年,徐春遭中共当局枉判9年刑期,与柏明华、杨绿林、胡雨等法轮功学员一起被投入宿州监狱。期间,邪党所谓的“严打与强行转化”中,徐春遭受了恶警电棒电击、长期吊铐、关小号折磨、长时间不让睡觉等酷刑摧残。

恶警先将徐春双手吊在铁门上,双脚砸上铁镣,只剩脚尖触地,每天24小时(除吃饭时放下一只手和有限次的上厕所外),就这么吊着,前后有3至4个月。其间,恶警为了加大转化力度,每天晚上6点以后,又强制拖到严管队用几根电棒电(犯人谓之“充电”)几根铁棍一齐上,一般人不是吓昏了,就是电昏了。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事后电他的管教对其他犯人说:“这家伙真抗痛!怎么就不痛呢?”电了一个多星期,恶警看看不管用,就放弃了此项折磨。但人们每次从他的嘴角,颈部,手上,鞋上的未擦净的血迹以及双手戴铐,拖着几十斤重的大铁镣在其他犯人的搀扶下,缓缓来回上下五楼的情景看,每次迫害的都是不轻的。

大约在10月中旬以后,恶警们把徐春又从中队押到严管号子迫害,每餐只给一个一两多重的馒头,喝大便池内接的自来水,睡的被子又臭又脏。白天,邪恶之徒有时逼他和严管犯一起跑圈子,喊口号,有时在太阳下苦坐几个小时,后又想出消耗体力的新办法:从早上6点多晚上10点多(有时还更晚些)让他在户外静站十五、十六个小时,由于晴天无处遮太阳,晒的眼睛睁不开,全身冒汗,双腿直打颤,若遇变天,就在大风里或小雨中站着,冷的发抖。

徐春最后被折磨的皮包骨,像根瘦竹竿一样,几次晕倒在水泥地上被抬到医院抢救。恶警没有办法,只得将他放回中队。

案例4、冷冻、灌食、坐小板凳、暴晒……

淮南法轮功学员潘云霞,女,年龄未知,1999年11月份与几位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访,向人们讲她和大法被非法迫害的真实情况,却被恶警送进了田家庵区拘留所。当时正是严冬最冷的时候,拘留所让潘云霞她们喝的洗的全是带冰渣的冷水,天下着大雪,拘留所监房门窗一片挡风板都没有,北风裹着雪花就往身上飘落,给一床薄被和铺的被絮,全都黑亮恶臭,被上的污垢厚的能刮下一层来,门外还挂着文明达标的牌子。家里送来东西也不准她们接用,也不准穿鞋子,吃饭、上厕所包括出去提审大家都赤脚走在冰冷的水泥地及院子里冰冷的地上。

2002年3月8日,潘云霞在没见到任何劳教材料手续的情况下,被恶警强行送到合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刚进劳教所,因不转化,劳教所三大队的队长用布绳子把她的手从膝盖外两侧拉到后边用蹲姿和脚绑在一起,绑在宿舍的床腿上,这样绑起来后既不能蹲下去也不能站起来,也不能向任何方向躺倒。潘云霞被绑了一天,其痛苦真是语言所不能表达的,每一秒都象一年一样难熬,被放开时,潘云霞都不会动了,手脚也青肿得不像样子。

三大队长还用皮棍打她的手,手肿得象个馒头,半个月都不能攥起来。恶警还指使人把潘云霞双手铐着吊在车间房顶的铁条上,脚尖勉强挨着地,车间有百十个普教在她身边干活,她们看到潘云霞痛苦万分的样子吓得谁也不敢出声,就这样她被从上午8点多一直吊到深夜11点半。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为了抗议恶警的暴行,潘云霞曾绝食20多天,恶警就指使几个人按着她,用铁撑子撑开嘴灌食,导致她的牙全部被撬断了,满嘴都是血。她曾有一个多星期被戴上手铐不给摘、吃饭、上厕所极不方便,睡觉也不能脱衣服。

后来,潘云霞被转到劳教所二大队,二大队更是集中共邪恶之大全。法轮功学员李梅在这里被迫害致死。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多少次被吊在车间、吊在上下铺上、被绑成半蹲半立状态?从黎明至半夜,被罚坐在巴掌大的硬板凳上,两眼直视,稍有挪动就拳脚相加,从早到晚,被关在六月骄阳直晒下的狭小的高温禁闭室,一天、两天、十天、半个月……不给洗漱,不准睡觉,大小便都在里边,潘云霞原来100多斤的体重,此时被折磨的只剩70来斤。

案例5、时克和被戴上三、四十斤重的大脚镣,恶警用钢鞭抽打他

淮南法轮功学员时克和,男,70岁,1999年12月29日被直接送进淮南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时克和被干警用钢鞭抽打,被戴上三、四十斤重的大脚镣,睡觉都戴着,正是寒冬腊月天,下着雨雪,时克和被七、八个年轻人扭胳膊、拦腰、折腿压倒在积满雨雪的泥水中罚跪,一跪几个小时。

后时克和又被转送第一看守所,因在狱中被折磨得太残酷,时克和突然晕倒,经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时克和患了“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癌),在医院期间,时克和又被戴上脚镣,每天还有两名狱警看管。时克和住院期间,时克和的妻子牛凤云也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送拘留所拘留。后被保外就医,因负担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克和居住在家,但仍受到警察和“610”的监视,常有警察上门骚扰,警察还指使邻居对时克和进行监视。

案例6、孙启荣被绑死人床、牙齿被全部撞断,后被判刑11年

孙启荣,女,48岁,家住淮南田家庵区南岭村。2001年孙启荣年曾三次无故被当局非法拘留。2002年8月份,因向世人揭露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孙启荣于被绑架关入看守所。她的手脚被固定在用于死囚犯人的铺板上(死人床),多次被用铁夹撬嘴灌食,口内牙齿都被铁夹弄断,多次晕死过去,生命垂危。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孙启荣被抓后,因抗议非法迫害曾绝食抗议,被警察多次强制灌食、殴打、上用于死囚犯人的铺板镣等,牙齿被灌食用的铁撑子全部撞断,口腔大量出血,被折磨的骨瘦如柴、奄奄一息。2003年孙启荣被保外就医20天左右,后又被送进看守所。她的丈夫被允许每月探视她一次,每次探视看到孙启荣都是被两人架出来见面的,她现在坐起来的体力都没有了,坐着也得有人扶着。据悉,淮南市“610”办公室主任李家铭横加阻挠,致使孙启荣迟迟不能被从看守所放出。2003年8月,孙启荣被非法判刑11年。

案例7、戴上三、四十斤重的大脚镣,恶警用皮棍赶着在院子里跑

淮南法轮功学员汪小红(汪晓红),女,年龄未知,具体迫害时间待查。汪小红曾经(2000年5月到9月之间)被非法关押在淮南市第二看守所,她与法轮功学员谢桂英、韩帮云被戴上三、四十斤重的大脚镣,恶警用皮棍赶着她在院子里跑,走慢了就打,她的脚腕被磨的血肉模糊,每走一步一个血印。

2001年11月16日,汪小红和潘云霞又被警察抓了起来。在潘集派出所,潘集乡的乡长和乡党委书记连同几个联防队员一起毒打了她们,她们被踢打的象球一样在地上滚来滚去,小汪头受重创,她后来被送劳教所晕倒过,经X光检查头部有大块阴影。

2010年4月13日上午九点多,中共人员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汪晓红,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将汪晓红投入宿州监狱迫害。

案例8、关铁笼子、劳教、关精神病院,朱培林被恶警绑在床上进行灌食

淮南法轮功学员朱培林,男,60岁,煤矿机械厂退休职工。1994年得法。

自19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朱培林屡遭迫害。2001年4月5日,朱培林到北京上访,6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抓捕,在天安门公安局(原天安门派出所)他被警察关到铁笼子里呆了两天。警察被中共操控的丧失人性,不让吃饭、喝水,两天只允许上厕所一次。

示意图:关铁笼子
示意图:关铁笼子

回到淮南后,当局不断的对朱培林实施迫害,恶警把他上网通缉,单位对他停发退休金,中共邪党对他的迫害是异常惨烈的。朱培林曾被劳教一年。2次关进劳教所、3次关进拘留所、1次关进精神病院、1次看守所、1次公安局、1次洗脑班,多次被关进派出所、单位保卫处,在淮南驻京联络处被软禁,经济损失8000多元,被迫流离失所,老父亲去世不能在家,对80多岁的老母亲不能尽孝道,还要对老人家隐瞒遭遇。

2003年8月19日晨,朱培林再次被蔡新路派出所恶警苗新华、邱国志、朱臣劫持,直接送南湖劳教所。因“高血压”、“心脏病”,朱培林当时就住进了南湖劳教所医院(是直属大队大队长傅平亲自安排的)。为了抗议绑架,朱培林绝食并拒绝治疗,结果老人被绑在床上70小时,恶警强行对他灌药、吊水,使老人小便极不方便,也无法大便。

第一次强行灌食是傅平和管教科吴科长干的,他们都很内行而熟练,那种痛苦感觉一旦管子插入气管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恶警对老人叫嚣说:“你绝食死亡,我们不会说你坚持炼法轮功死亡,我们会说你身体器官衰竭死亡。最多大队损失1000块钱。”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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