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自导、自演”的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十月二十九日,云南楚雄州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何高琼、刘宜君非法开庭。在刁难律师使得律师无法到庭、当事人因律师不在拒绝开庭的情况下,庭审三个多小时,被称作“自导、自演”的开庭。

楚雄州法院原定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对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何高琼、刘宜君开庭。但律师要求延期,理由是楚雄州大姚县公检法人员在阅卷宗等一系列问题上违法,在律师与大姚法院交涉后决定延期到二十九号开庭,但大姚法院一审还没开始,就选定了二审法庭——楚雄州法院开庭。

朱忠富现年五十九岁,四川攀枝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退休职工。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三点左右,朱忠富在大姚七街送神韵晚会光碟遭绑架。当晚楚雄市公安局、大姚县公安局、楚雄市610、片警、消防队、小区保安等人员来到朱忠富家所在小区(楚雄市鹿港一号),把小区内全部灯关闭后,躲在小区四处及楼下。当朱忠富的妻子李卫萍、女儿、女婿、朱忠富的四弟和朋友何高琼、刘宜君下楼后,恶人就将他们劫住、构陷迫害

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楚雄州法院、楚雄州检察院在楚雄州法院的刑事法庭,对法轮功学员朱忠富、何高琼、刘宜君非法开庭。

当天上午八点二十,楚雄州法院门外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亲戚朋友们等候参加今天的公开庭审,按法院程序验明身份后,又进行搜身,搜完身,一个法院人员却说:要有旁听证才能进去旁听,并拿着几张旁听证分给家属,三家亲属朋友四十多人却只得到九张旁听证,再经过一次安检验明身份后才能进庭。而法庭内,许多座位却被早已安排好的内部人员占据(只见他们相互握手问候),而众多家属和朋友不准进去,还拉了一条警戒线不准超过。

九点左右,朱忠富、何高琼、刘宜君被分别带进法庭。大姚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陆文辉等多名警察从车上下来,朱忠富从警车里被带出,他的双脚分别被脚镣铐着,脚上的脚镣连着两条铁链铐在他双手的手铐上,沉重的脚镣手铐,使得他拖着脚镣手铐蹒跚地走着,人消瘦了许多,头发变得花白。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刘宜君家人为她请了一位省外律师做辩护,朱忠富家人为他请了一位本地律师和一位省外律师做辩护,但省外律师八点四十就来到法院,法院却迟迟不让律师进法庭,当法院准备开庭时,家属要求省外律师到场才能开庭,律师做正义辩护,朱忠富的本地律师说本来想给当事人求求情不重判,你们家却这态度,家属当即与本地律师签了解除委托协议,等待省外律师到庭,但省外律师却一直进不了法庭。

家属问法官,那么多座位我们三家的亲属一共只有九张旁听证,后面三排却坐得满满的,请问法官后面三排坐的是些什么人?怎么我们三家的亲属一个都不认识这些人,我们三家的直系亲属却不准进来,还说什么坐不下。法官默不作声不回答。

家属问为什么不准省外律师进来,法官让家属自己与律师联系,让律师进来开庭,家属说我没有义务联系律师,我们不懂法,你们执法人员相互联系更合适。之后得知楚雄州法院在律师入庭前要对律师进行非法安全检查,最高法院有规定,律师在开庭进入法庭时不接受安检,两位律师把这个规定告诉安检人员,楚雄州法院安检队的一个队长说,那个规定我们不管,你来到我们这里就得按照我们的规定进行安检后才能进去。律师认为法院本来是执法机关,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地方,他们却不执行最高法院的规定,私自制定规定以阻挠律师到庭辩护,也是对律师的一种侮辱。律师为了抵制这种违法行为,不接受安检,他们就不让律师进去,一直到开完庭都没让律师进去。

法官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非法庭审,朱忠富和刘宜君分别对法官说,我的律师不在,不能开庭,要等我的律师来了才能开庭。但法官不理,继续开庭。家属也向法庭提出抗议,要等当事人的律师来了才能开庭,法官也不予理睬,还是继续开庭。家属愤然退出法庭,以抗议大姚法院的违法。

家属在法庭外质问法院执勤人员,不让家属进去旁听,又不让律师入场开庭,律师还没到场就非法开庭,那你们法院还要公开开庭干什么?你们不用公开开庭了,不如和“天安门自焚”一样自编、自导、自演算了,这还是什么“依法治国”?家属们的义正辞严的质问,问的他们哑口无言,个别的法院人员大声吼叫你们小声点,影响别的开庭了。大家不断的发出抗议,抵制这种非法开庭。

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带出法庭,作个别审问,带出来时他们三位都高呼“法轮大法好”。

三个多小时后,何高琼、刘宜君分别被戴上手铐上了警车,家属质问为什么给朱忠富戴脚镣手铐,法警说,谁?谁说戴了?在众目睽睽之下,警察都不承认自己做的事,那从朱忠富被非法抓捕至今是否遭到虐待、是否遭受酷刑那就不得而知了。法警说你们快走,快走,已经结束了,再不走就赶你们出去。家属说要见见亲人,遭到拒绝,家属只好到门外等着拉自己亲人的警车经过时见一面,只见朱忠富的手却被铐在警车的栏杆上押走。

下午三点十五分,楚雄州法院和检察院人员,到楚雄州看守所一起提审刘宜君,两种不同性质的机构串通违法。刘宜君说楚雄州法院和检察院的人是来要求她承认早上的非法开庭,并要求她在庭审记录上签字。刘宜君对楚雄州法院和检察院的人说,我早上就说过多少次了,我的律师不在,不能开庭,要等我的律师来才能开庭,你们不理睬,整个开庭过程都是你们在自编自导的演戏,和我没有关系,我不承认你们的非法开庭,更不会签字。

刘宜君告诉律师,整个开庭过程,她和朱忠富都分别和法官说,我的律师不在,我们不开庭,要等我们的律师来了才开庭。其它就什么都没说。

就这样,在无法律依据、无律师到庭、无当事人同意的三无状态下,楚雄州法院做了三个多小时的非法开庭,庭后又非法逼迫当事人认可,公开在今天“依法治国”的大旗下,全体执法人员聚集的形势下践踏法律,无视公民的合法权利。据悉,此前一天(十月二十八日)楚雄州九县一市的610头目集中在楚雄市开会。

楚雄州法院: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安路013号
邮编:675400
本次案件非法庭审法官
审判长:余 平
审判员:王子康 邬吉胜
书记员:冉佶玉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龙祥路2号
联系电话:0878-6222106
邮编:675400
大姚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人员:
朱艳丽13769257277办0878-6169952
本次案件公诉人:吴志荣
大姚县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龙社区金安路012
邮政编码:675400
电话:0878-6227404
大姚县公安局长李滨
参与迫害同修的警察
陆文辉:13708788373
朱华、王斌

大姚县公安局七街
地址:云南省楚雄大姚县七街乡派出所
邮政编码:675403
所长:王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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