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公诉人将神韵光盘作为证据 律师:当庭放放看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山西省阳曲县法院非法庭审赵云霞等四位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公诉人将神韵光盘作为构陷法轮功学员的证据,对此律师建议:当庭放放看。

美国神韵艺术团以复兴中华传统文化为宗旨,拥有世界顶级舞蹈家,溶合了东西方器乐的独特交响乐团,每年在全球一百多个城市巡演,风靡各国主流社会,被誉为“世界第一秀”。大陆法轮功学员将神韵晚会刻录成光盘,免费向民众发放,很受欢迎,合情合法。

在法庭上,三位正义律师从各个角度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了无罪辩护。赵云霞没有请律师,她对法庭表示:修炼法轮功无罪,自己将不会回答法庭的任何提问,零口供,零签字。

法轮功学员刘景远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得到了身体健康、心性升华,法轮大法是美好、超常的。刘景远的声音宏亮有力。据悉,他在所谓口供的签名位置,写下了:法轮大法好!

针对公诉人将警察搜查到的破网软件、神韵光盘、真相小册子作为构陷四位法轮功学员的证据,律师指出: 破网软件只是一个技术工具,很多人都在用,律师本人也在用,而且如果不封网,也就不存在破网了,这不能成为证据。

关于神韵光盘,律师要求当庭播放看看是什么内容?律师还要求将作为证据的真相小册子当庭看内容,到底是哪一部份、被哪一个部门鉴定为不符合法律?

律师并指出,检方拿出的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口供,是被警察威胁、诱骗的结果,并且有涂抹、改动的成份,所以不能作为呈堂证据。最后三位律师一致要求法庭无条件释放四名法轮功学员。

法官在整个过程中没有打断律师的辩护,法庭人员也都在静静聆听。庭审结束时,要求公诉人补充,她仅说:等法院合议后宣判。

赵云霞、刘凤林、刘景远、侯清共等四位法轮功学员是在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到农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到阳曲县警察绑架的。赵云霞、刘凤玲一直被关押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刘景远、侯清共则被关押在阳曲县看守所。经过五个多月的编造材料,阳曲县警察及检察院将四人构陷到法院。


本案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

阳曲县法院:主审法官姜建云(女)15834182172
阳曲县检察院:公诉人范慧梅(女)

阳曲县公安局:局长姚力群、国保大队长武林川;
办案警察:高飞、安旭东、郑春红、梁海林、尤乾龙、高佳、刘挺、任琳琳、刘成生、刘玉岗、韩建文、刘智勇
大盂镇派出所:警察姚虎云、刘挺、梁海林等

阳曲县大盂镇:副镇长任志刚
阳曲县黄寨镇圪垛村:李有全
山西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员:赵贝
阳曲县抗旱服务队队员王计虎(恶意举报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