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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陷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推手——国保610警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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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网四川成都通讯员综合报道)

(接上文

洗脑班成国保犯罪“基地”

二零一二年五月,居住在成都红枫岭的肖洪明与家人突然失去联系。家人到其住所时发现其住处被翻抄的一片狼藉。家属到所在派出所等多处打听,均遭推诿、或搪塞、或否认。四个多月的时间,家属一直未接到任何手续,或得到任何消息。直到后来肖洪明被构陷起诉,律师介入,家属才知道,肖洪明当时是被青羊区国保大队指示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肖洪明的“侦查机关”就是青羊区国保大队。

此类将人绑架后拒绝透露被绑架者的命运或下落,或拒绝承认剥夺了被绑架者的自由的行为,就是典型的强迫失踪,在国际上被认定为非常严重的侵犯人权的犯罪。在国保对法轮功学员构陷的案例中,强迫失踪、非法拘禁等严重犯罪大量存在,它们为国保实施酷刑或诱供提供了条件和保障。

二零零五年七月,原空压机厂工程师蒋云宏被绑架劫持到新津洗脑班后,遭到成都市国保支队610小组(或成都市公安局610小组)成员的疯狂迫害:被双手铐在一张独凳两侧,连续七天七夜不许他合眼,一合眼就被拳打脚踢、打耳光、泼冷水,有几个晚上四、五个610成员整夜围着他殴打、酷刑折磨,致使其双眼血肉模糊,无力行走,恶人用非常痛苦的方式将他反铐在椅子上,抓住头发将脑袋使劲往后拉,并用脚使劲踩铐着他双手的手铐,致使他双手一阵阵剧痛,手腕很快红肿溃烂。

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恶警如此凶残折磨蒋云宏,就是妄图得到他们感兴趣的内容——很多正常普通的行为和生活,都被这些国保警察作为“线索”甚至“情报”,或者迫害借口或对象。该610小组人员对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整体上的很多情况,包括很多私人信息和隐私、生活和交往情况等有着很多了解,并以此制定和策划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对成都法轮功学员、尤其整体上的迫害,很多都与这个610小组有直接关系。

蒋云宏被成都国保610小组惨烈刑讯至生命垂危,并被这些国保警察捏造材料、罗织罪名,在病床上被非法判刑、打着吊瓶送至监狱。后于风华正茂之年被迫害致死。

蒋云宏在新津洗脑班遭到的国保警察的酷刑迫害,在十多年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似乎已“见惯不惊”,血腥与暴虐充斥在国保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执法”过程中,尤其在所谓“侦查”和非法询问中。尤其在前几年,几乎每一个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的过程,都包含着酷刑。

近年来,国保的“办案”的手段更倾向于以欺诈、攻心、伪善、威逼利诱、恐吓等方式。

而这些违法行为的实施,一般都需要一个特殊的场所。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场地就是号称“法制教育中心”的洗脑班。

四川新津洗脑班被国保警察称为“基地”,因为其除了强制洗脑外,也是国保警察经常的逼供和诱供之处。在那里,国保警察可以随意的秘密关押、恐吓威胁,进行任何违法行为而不用受约束。

除新津洗脑班外,各区的洗脑班基本都是国保在参与经营。如钟芳琼案中,刘嘉等在金花洗脑班遭受武侯区国保王鹏飞等的酷刑;蒋宗林、祝仁彬、毛坤都在金牛洗脑班受到刑讯和/或诱供,当时被绑架的几名金牛区法轮功学员几乎都被劫持到金牛洗脑班“询问”,并且劫持到金牛洗脑班时都被套上黑头套。而二零一二年被非法诬判的护士邱燕,也是在金牛洗脑班遭受的诱供。

中共酷刑示意图:人为窒息
中共酷刑示意图:套上黑头套

由此可见,洗脑班确实是国保警察违法犯罪的“基地”。

网上网友也指出,国保在“执法”时经常不遵守法律,如,不出示证件、恐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殴打。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国保的各种违法行为更加突出和严重。非法监听、跟踪等各种特务手段被大量滥用。

同时,司法程序也被国保警察肆意践踏和颠覆。二零零九年,武侯区电脑城某公司员工谷怀兵等被绑架后,武侯国保队长公然违法,断然阻止谷怀兵的代理律师依法会见谷怀兵。据后来了解的情况,律师要求会见的时间,正是谷怀兵被王鹏飞等以所谓“提外讯”酷刑迫害之时。

违法成“立功”

“本案就是侦查单位个别人侵犯人权的真实写照。换言之,案件是这些人一手炮制的,当事人钟芳琼只不过是他们完成任务或者是邀功请赏的一个道具而已。”这是钟芳琼的代理律师在给钟芳琼所做的无罪辩护中指出的。

作为“公安部督办”的“大案”,参与钟芳琼“案”的构陷的警察也许都受到“立功”或各种奖赏——众所周知,“公安部督办案件”意味着有特殊的办案经费,而且完成后会有丰厚的奖金。但这所谓“立功”和奖赏的背后,却是,指控根本不能成立、根本无任何违法行为的人却被关入牢狱,以及“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严重犯罪、侵犯人权的事实。

如,在钟芳琼案中,仅侦查机关的犯罪行为包括极其恶劣和严重的酷刑逼供,其中周慧敏被迫害致死;洗脑班非法拘禁;诱供;超期羁押等等;而二零一三年十月简阳法院“审理”的王红霞等七人案,国保警察的血腥残暴,包括后面的公诉和审判机关的种种违法和肆无忌惮,更是令人瞠目结舌。

其实,所有对法轮功学员构陷的“案子”,都如律师所指那样——就是侦查单位个别人侵犯人权的真实写照。而且,越是所谓“大案”,越是浓缩和汇集当局种种违法犯罪,成为迫害人权的典型案例。

“批捕”——对检察院和法院的绑架

二零一三年,简阳法院王红霞等人的“案子”,一位参与此案的人员曾经私下表示:“单从卷宗看,跟文革时期的罗织罪名、上纲上线没有多大差别。说白了,公安局那几爷子把奖金捞足了,再让检察院挂名起诉分担责任,最后找法院审判定罪,替他们背黑锅。”

这段大白话,应该比较准确的表达了,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枉判迫害中,国保警察所起的作用,和与检察院、法院的关系。

对法轮功的指控、判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一点,随着越来越多的律师在全国各地的无罪辩护,已清晰的展现在人们面前。而国保警察为陷害法轮功学员而制造的案子,往往连最起码的程序都颠覆了。很多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明确这些事实后,或出于良知,或不愿在将来为迫害法轮功的违法案件“背书”,很多不愿再涉入。

但610和国保为实施迫害,就一定要将检察院和法院绑架,实现迫害并为他们分担原罪。辽宁国保总队规定的指标任务,且不说其荒谬与对法律的亵渎,单说其将任务定位于“批捕”,也就是说,到“批捕”,警察的任务或事情就完了。但如果真正按法律意义上来说,“批捕”是“侦查阶段”的开始而非完结。其实,对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侦查”,因为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任何违法或犯罪的行为。辽宁国保总队将任务定于“批捕”,也许是因为,一旦检察院“批捕”,就已经被绑架在这个罪恶之上,在中国现行的这个体制和情况下,尤其有610这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对检察院和法院的操控,就很难再退出,或否定前面的错误,在国保和610看来,基本上就只能与法院一起将这个错误与罪恶“进行到底”了。所以,一旦检察院“批捕”,在国保和610看来,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就基本完成了,国保的任务基本就完成了。

从开始的血腥刑讯、诱供等违法取证,到捏造事实,再到以错误的法律条款枉法追诉,再到违反程序正义的冤判,从而将法轮功学员塞入监狱,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肉体上消灭”的犯罪链条。而国保不仅仅是这个链条上的“第一环”,也是整个链条运行的直接和主要推手。更深层的黑手则是其上级——操控检察院和法院、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610办公室。

国保对人权的迫害、对法制的践踏和颠覆,表现在方方面面。当然,还有其上级政法委610在给予指示,并为其违法行为开路。他们对公民生活的监控,骚扰是无所不在的。这里只是简述其在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司法迫害中的部份情况。

成都市国安局

除中共公安系统之外,中共国安系统也设有610.也就是说,“国安”也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黑手。与成都市国保支队同级的成都市国安局,十几年间一直致力于制造大案,也确实造成许多迫害。它与国保之间,也许有同为610系统内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但更为民众了解的,是其与国保的“业务竞争”。

二零零七年被绑架的钟芳琼等人“案子”是“公安部督办”的“大案”。成都市国安局不甘示弱,于当年十一月绑架严小平等之后,在新津洗脑班突击逼供诱供,并很快作为“大案要案”上报邪党中央。

新津洗脑班同时也是成都市国安的“基地”,成都市国安主导的很多迫害,都是在新津洗脑班运作的。

不过,即使由国安局牵头、谋划的绑架和迫害,如果要所谓“走法律程序”以图谋构陷,罗织材料的“侦查机关”最终仍会落实到国保大队,由其再操控各基层派出所警察完成。如,成都市国安局绑架的严小平的所谓“案子”,侦查单位就是金牛区国保大队。

中共邪党“610办 + 国保”:罪恶远远大于盖世太保

无法无天的“610办公室”常常让人想起纳粹的盖世太保。纳粹的盖世太保实际上是纳粹的秘密警察。国保跟纳粹的秘密警察相比较,它的性质,它打击的对象以及运作方式都是非常接近的。

纳粹当局规定,盖世太保的行动不必经司法部门批准和复审,法院不得干涉,只要警察是在执行领袖的意志,它的行动就是合法的。盖世太保的权力来自“新的世界观,不需要特别的法律根据”。1937年,司法部宣布放弃对盖世太保虐待被审讯者和囚犯的行为进行起诉的权力。同年12月,内政部长下令,将运用“预防性拘留”的权力授予盖世太保,于是成千上万的犹太人、抵抗战士等都未经法律程序就被盖世太保投入集中营。

这一切都再次由现在中共国保上演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

盖世太保还只是在警察范围。而中共国保警察之上还有一套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的领导小组。“610办公室”作为一个中共邪党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从中共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包括公安系统内部,很多企业厂矿和大专院校,都有“610办公室”。“610办公室”又由中共邪党各级政法委领头,政法委又控制着各地的公检法司。那么,相对于盖世太保来说,“610办公室 + 国保”的作恶程度就远远超过盖世太保了。而且盖世太保基本上是秘密做事,而中共的国保却能在公检法司的幌子之下,披上法律的外衣,对世人就有更大的迷惑性,对社会的破坏也就更阴险毒辣。

部份成都市国保610警察(或参与过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国保警察)名单:

武侯区国保大队:王鹏飞(武侯国保主要610警察,应为成都市610“专案组”成员)、万里

金牛区国保大队:梁小兵(零九年调离金牛国保。调离之前是金牛国保610主要人员)、文彤、代勇、王平波(音) 手机:13982193266

高新区国保大队:白永康、苏滨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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