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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十年 张国珍狱中绝食50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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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农安县58岁的张国珍女士遭警察绑架、酷刑折磨,导致腿神经坏死,腿骨粉碎性骨折,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强制“转化”迫害,已绝食50余天抗议迫害。


张国珍

二零一四年六月初,吉林省女子监狱恶警指使犹大俞雪微等对张国珍“转化”迫害,企图从精神上摧毁张国珍对“真、善、忍”的正信。张国珍不答应、不配合。在她的基本人权无法得到保护的情况下,面对俞雪微等的“转化”迫害,她开始绝食。目前强制“转化”迫害仍在继续。

利用各种酷刑“转化”迫害是中共几十年来一直在上演的对信仰者和异议人士的精神摧残,十五年来,一直实施在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身上。“转化”或放弃修炼“真、善、忍”意味着和中共魔教合污,是对“真、善、忍”宇宙特性的背弃,对于像张国珍这样的真修者是不可想象的,那无疑是失去生命般的痛苦事情。

张国珍女士,一九五六年出生,农安县炼油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直努力的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早六点多,张国珍在母亲家楼下,被农安县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农安县看守所。

四天后,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九点多,张国珍被农安县国保大队队长唐克和指导员郑永峰以及周大海等警察,带到刑警五队审讯室。恶警将张国珍两个拇指绑住吊起来,全身的重量都在两个拇指上,四个恶警用镐把和塑料管毒打她。然后,恶警又把张国珍的双手用手铐铐到身后,恶警从张国珍的后脑往前拽手铐多次。恶警让张国珍说出其他法轮大法学员,张国珍不要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她坚决不配合警察,一句话也没说。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直到晚九点多,张国珍被拖回监室。此时,她的腿站不住了,更不用说走路了,可警察还逼她自己走。她大汗淋漓,全身痛得不停地哆嗦,两小腿血肉把裤子都粘上了。

同监室的人求看守所的警察找来狱医,用剪刀把裤子剪开,见到她两个小腿被打烂,血肉模糊,整个大腿、后臀、前身、后背的肉被打得象熟了一样呈紫红色,全身没有一块好地方,胳膊和腿疼得不敢动,胸腔内疼痛不敢喘气,说不了话。当时全监室三十多人看到她被打成这样,都抱头痛哭。

张国珍被迫害得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说话吃力,吃不下饭,腿不能站立,一条腿没有知觉。看守所带张国珍去长春市省医院检查两次。一次,看守所人员看到张国珍被打的惨状,惊呼:“咋把人打成这样!这不要出人命吗?!”

十二月二十日,张国珍被抬出,送长春省医院神经科开刀手术。医院人员说,张国珍的腿是三到四级伤残(正常人是五级),确诊一条腿神经坏死,腿骨粉碎性骨折。看守所恶警不让别人和张国珍说话,不许靠近她,不让家人见面。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农安县法院对包括张国珍在内的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整个庭审完全是违法,八人案件,从宣布开庭到审理结束,只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农安县法院非法宣判八位法轮功学员七年至十二年重刑,其中张国珍被非法判刑十年。其他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是:刘伟、杨洪彪、修继学、常宝军、王亚娟、杨维娟、苏秀福。

值得指出的是,参与“转化”迫害张国珍的俞雪微已在监狱呆了五年来,一直参与迫害众多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她在厕所强迫法轮功学员丁彬、周晔下跪,并打嘴巴。

附:
1、吉林省女子监狱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吉林省女子监狱
2、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人员名单:
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 武泽云14768199088
吉林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王力军13424483338、刘铁海18751778168、
高明雅15065919887、魏丽慧15312692195、

吉林省女子监狱
孙季生(教育监区教导员)15152136789
张淑珍(教育监区大队长)18248757172
倪笑虹(教育监区队长) 13569444904
郭 霞(教育监区小队长)13967102703
宫云霞(医院院长) 13352168887
刘明华15252297762(教育监区狱警)
杨 曦15949039568(教育监区狱警)
郭巨峰15190700918(教育监区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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