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张胜齐在济南监狱遭酷刑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莱阳市法轮功学员张胜齐,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被劫持到济南监狱,他拒绝所谓“转化”、不穿囚服,至今仍被关在地下禁闭室里,遭毒打、灌辣椒水等酷刑折磨。

监狱派三个犯人做主要打手,每天毒打张胜齐。张胜齐受酷刑的详情,狱中其他人很难知道,但是每天半夜一、两点钟,在押人员都能听到张胜齐高呼:“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

这三个主要打手是:李家全(原人民日报社编辑)、尹军(维纺富华大酒店老总)、杨红友(济南市人,原当警察)。

张胜齐遭迫害经过:

张胜齐是一家古董店主,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被莱阳绑架,于二零一三年底、二零一四年初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张胜齐上诉,烟台中院非法维持原判。张胜齐现已被劫持到济南监狱。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莱阳国保警察伙同莱西警察在没开警车、没穿警服、没出示任何证件、没说明来意的情况下,绑架了莱阳古韵堂店员姜淑娥,古韵堂老板张胜齐为救员工,情急之下将这群来路不明的人的车窗玻璃打碎,随被一群便衣警察的围殴,致使他耳朵失聪,满脸鲜血。警察并洗劫了他的古董店和仓库,抢走大量私人物品。

警察给张胜齐扣上“妨害公务”的罪名,刑事拘留并予以逮捕。家人请来北京维权律师,控告莱阳警察的违法行为,张胜齐本人也始终坚持控告。莱阳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子退回公安局。但是莱阳国保警察又以“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名义再次向检察院提交所谓的“案子”。一个月后,莱阳检察院再次以证据不足将案子退回。

按说两次送案都不成立,莱阳国保警察应当立即放人,可出人意料的是,他们竟然将两次被检察院退回的卷宗拼凑到一起,以“妨害公务罪”加上“利用××组织干扰法律实施”两条所谓的罪名第三次提交了检察院。尽管律师和家人多方努力,一次一次的向检察院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他们依法办事,但最终莱阳检察院于十月八日违心的对张胜齐提起了公诉,将案子推到了法院。而莱阳市法院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对张胜齐非法开庭,一月七日非法宣判五年徒刑。张胜齐上诉,烟台中级法院又无理维持非法原判,结束了这出中共公检法合演的戏码。

张胜齐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还遭受了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暴力殴打、非人侮辱。看守所所长马贤君指使狱警先后四次将张胜齐固定在死刑床上。这是一种非常残忍的酷刑,张胜齐的手、脚分别被八字形铁环铐住,双脚和两只胳膊分别用铁链紧紧锁在地锚上,手和脚的铁环再用一根铁链拴起来,腰部再用铁链拴在地上,浑身上下丝毫动弹不得,全身酸痛难忍,分分秒秒都在剧烈痛苦中度过,时间一长,腰部严重损伤,精神几乎崩溃,还要经常遭受犯人、恶警的毒打、辱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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