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用电子软件代替上明慧网”与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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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今年在大陆黑龙江省某地区出现了一种现象,就是协调人在同修中推广使用一种电子软件,交流、沟通和转发明慧各类交流文章、师父新经文等。当地很多同修用智能手机使用这个软件,一天看很多遍,在学法小组也随时打开看。甚至有的同修表示,自己已经很久不上明慧网了,每天看这个就行了,上面很多消息都看不过来,没有时间再看明慧网了……这种现象还在不断持续。

关于这种软件,在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 关于大陆同修大面积利用电报软件沟通交流的问题》中已有详细叙述,本文不再赘述。个别协调人在同修中大量推广,大批量购置手机(从300元到500元的,后来又到800元的),大批量购置手机流量卡,忙着帮助安装和用软件……

这种软件使用起来和微信类似,用户之间可以私聊也可以建群一起聊,笔者亲眼看到某地的协调同修建了很多群,每个群里有几十到上百的同修。有的群专门用来讨论营救项目;有的群专门用来交流(多是把自己的观点大段落上传,类似演讲,或者是下命令式的,其他同修照做)。

还有的群里有律师、维权人士和部分同修,律师中有信仰佛教、基督教的,经常把他们那一门中的东西大量转发,涉及到“不二法门”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群专门用来转发各类明慧文章(包括明慧站内信箱发表的大法学会通知、师父新经文等)。

每个群的群主(建群的人)有权加人、减人,有的群主把每日明慧文章选择性的转发到群里,同修这样做也许是出于好心,希望同修们都能及时看到明慧文章,但为什么不鼓励同修们主动上明慧网呢。而且群主的这种对明慧文章的选择,就好象反过来代替了明慧网的编辑了。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多的同修用这个软件代替上明慧网了。

更有甚者,明慧网和大法学会给同修的内部信息,个别协调人第一时间原文用电报转给多位大陆律师。几位律师看后非常反感,认为大法有组织,大法学会是高层等,对明慧网很抵触。虽然这几位律师是明白一些大法真相的,但他们毕竟不是修炼人,可是有的协调人总是把大法弟子内部的东西直接转给常人律师。最近的师父新讲法刚一发表,又第一时间全文转给很多律师。这是不是和师尊在对澳洲学员讲法中讲到的现象,实质一样呢?为什么不修呢?

个别协调人还在大陆对本地同修说,海外媒体同修说了,凡是有关“建三江”的新闻,不需审稿,新唐人、大纪元第一时间就刊登,还说如果不是师父同意的,媒体能下这样的规定吗?还“传达”海外媒体的一些说法,等等。

笔者看到,上述现象仍在同修中继续传播着,已严重的偏离法和师父给我们留下的修炼形式,写出来与同修交流。希望大家能以法为师,切忌“学人不学法”,走正修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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