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人的观念后发生的变化

更新: 201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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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我于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得法,得法七天后就一身轻。虽然每天都在学法炼功,但一遇到事情就按照常人的理去衡量,因此我老伴常说我:你要不跟我犟,不争辩,你就修好了。

我转变人的观念 老伴也变了

一想,自己还真是一遇到刺激自己心的事,就立马争辩,过后还自责:怎么就守不住心性,错失提高的机会。修炼几年这个状态还不改变。我想难道我是跟不上的那种人吗?我这不是在拖正法的后腿、在犯罪吗?!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就应该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修好自己,助师正法,走正法路。师父告诫我们:“如遇强辩勿争言 向内找因是修炼 越想解释心越重 坦荡无执出明见”[1]。师父的教导铭记在心。

后来,一遇到刺激心灵的事或话时,我能马上想起师尊的法,用法来约束自己,把自己当作炼功人,向内找自己的过错。有一次,因为我去乡下送真相资料,回来晚了,过了做饭时间,老伴非常生气,说了一些刺激我的话,我刚想反驳,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我立刻说:对不起,让你挨饿了,以后到时间一定回来给你做饭,宽容一下吧,宰相肚里能撑船嘛!说完后老伴乐了。

我的观念变了,老伴也变了。这几年在证实法的路上,老伴主动骑摩托车带我和同修去送真相资料,还负责将同修送到家,有时出去学法时,他也送我去。有时在家正干活呢,到点发正念了,他马上让我停下来,赶快发正念。现在不修炼的家人都在支持我们做好三件事,我们更得修好自己,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学法修心,看同修修自己

我们学法小组自二零零四年组建至今,从没间断。年龄大的七十五岁,小的也五十多岁。由于文化程度不同,学法时,丢字、添字、错字及读不成句、找不着行的诸多现象经常出现,这样学法的進度很慢,一天两小时,学不了多少,要想多学,就得延长时间,有的同修到点就得回家做饭。一段时间后,我看不行,就和一位不识字的同修交流,我俩单独在我家学,每天学两个多小时,学了两个多月。开始时我一字一句的教同修读法,一段法读下来就半个小时,有时一段法要反复学几次,有的字还认不全,我非常着急,这得什么时候能读好啊,很烦躁也很苦恼,偶尔也会指责同修。其实,同修每天渴望学法的心情我能感受到,非常强烈。

一天,突然想起师父讲的:“他的事就是你的事”[2]。是呀,我把同修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了吗?没有!我要是同修这种情况,还能这么渴望学法吗?不能!我们同修一部法,都是一个师父,都是师父的弟子,那我有什么理由对师父的弟子不耐心呢?这一想,还真就想到一些人心:着急、烦躁、苦恼、指责等等,意识到就去掉它。

以后再学法时,就默默的求师父加持弟子的正念,增强同修学法的信心。这个过程中意识到修自己,两个多月的时间,不识字的同修能通读《转法轮》了。这真是印证了师父讲的:“修在自己,功在师父”[3]。当再和大家一起学法时,我警告自己:不要起人心,学法不要光求進度不求质量,要去掉为私为我的人心,修出慈悲和宽容。同修读法再有读错的时候,自己能够心平气和、轻声细语的发自善心的提醒纠正过来。

我们几位同修在一起学法修心,在法上认识法,遇事向内找,在比学比修中心性得到了升华。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三》〈少辩〉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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