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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郭玲娜被非法庭审 法院阻律师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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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昆明西山区法院利用安检阻止律师入庭为法轮功学员郭玲娜进行无罪辩护。之后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强行开庭。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西山区大观派出所警察对郭玲娜非法抓捕和审讯时,对她使用暴力,连续扇耳光,用脚踢人。郭玲娜把自己被打告诉另一警察时,该警察竟又对郭玲娜扇了两耳光。郭玲娜不配合签字,警察竟用力轮番踩郭玲娜的双脚,导致郭玲娜身体多处受伤。看守所对郭玲娜的伤情进行拍照存档。

酷刑演示:踩脚
酷刑演示:踩脚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郭玲娜的女儿委托北京律师第一次到昆明西山区法院递交委托手续及阅卷,西山区法院要求律师安检,律师告知根据最高法相关规定,律师不需安检。但律师仍遭三名法警阻拦,其中一名法警态度恶劣辱骂律师。律师随后向最高法院举报此事,最高法院有关人员经调查就此事向律师道歉,西山区法院之后也不再对律师安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三十分,西山区法院第一次对郭玲娜非法庭审,律师出庭没有被安检。

在法庭上,郭玲娜表明按“真善忍”做好人不犯法,也不会破坏任何法律,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认定法轮功为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法庭调查时,公诉方提供的第一个证据是口供笔录。由于郭玲娜遭刑讯逼供,律师向法庭指出,指控证据存在刑讯逼供嫌疑,要求法庭排除非法证据,要求参与抓捕和暴力审讯的五名警察杨银祥、温永翔、孟亚君、朱正保、张贤出庭作证。由于控方提供的第二个证据是“610办公室”对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诬蔑,律师也明确指出:“610办公室”不具备鉴定资格,此证据不合法,要求重新鉴定。于是法庭宣布休庭。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下午,西山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郭玲娜案。两点不到,律师来到法院大门前,西山区“610”主任董寿荣和西山区国保邱学彦等十多个人已经进入法院内,律师准备进入时,法警突然要求对律师安检,律师抗议法院违法,西山区法院副院长却说律师必须安检,否则不准入庭。律师不配合法院违法安检,不能进入法庭。

两点三十分,法庭在郭玲娜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强行开庭。郭玲娜连续多次说:“律师不来,我不回答任何问题。”审判长称:你的律师拒绝安检,自动放弃辩护权。郭玲娜站起来要求退庭,被法警强行按住,直到非法庭审结束。

郭玲娜遭迫害经历简述:

郭玲娜曾多次遭当地警察迫害,丈夫被逼迫离婚;女儿被劫持到洗脑班并被迫退学;二零零七年她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九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狱期间父亲病危要求见女儿,警察推诿不理;这次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母亲病逝前也无法见一见女儿。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

西山区“610”主任董寿荣13888215910办0871-8233483宅0871-8332038

西山区国保大队及大观派出所警察:邱学彦0871-3387920杨银祥、温永翔、孟亚君、朱正保、张贤、赵斌、梁文、李松峰、张军毅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公诉人杜秀莲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地址:兴苑路1132号
电话:0871-68107700
审判长苏琴、法官普会峻、陪审员郭玉如
院长何家华
刑一庭法官:李丽君、普会峻、朱亭、苏琴、王静波、
刑二庭法官:孟阳、靳文集、吴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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