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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次拘留八次洗脑 河北雄县王晓书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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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雄县大营镇后营村村民王晓书,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八次,关洗脑班八次,遭酷刑折磨,常年流离失所。王晓书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向最高检察院递交控告迫害首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以下是王晓书自述遭迫害事实:

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失”、“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 ……。给控告人及其家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我自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各种方法都试过,都不管用,不能坐,不能躺,得法前三天更是白天黑夜都是站立,疼痛难忍。看李洪志师父的讲法录像时,由于心诚,病痛瞬间消失,这是我亲身感受到的法轮功的神奇,这是我永生不会忘的,从此我对法轮大法坚定不移。修炼前,夫妻吵架是经常的事,修炼后,我严格按大法要求自己,我懂得了宽容,忍让,事事能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从此家庭和睦了,夫妻和睦了。

然而,江泽民小肚鸡肠,出于妒嫉,为一己之私,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法轮功发起了疯狂迫害,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栽赃诬陷和人身攻击,使一亿人的正信受到了打压,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伤。无数学员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摧残,在经济上遭受了巨大损失,这场迫害的手段之恶毒,范围之广,令人发指。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法。他一手建立的“610办公室”就是一个践踏法律和人权的非法组织。江泽民滥用职权和国家资源,在中国发起并维持这场浩劫长达十六年之久,其罪行之大,罄竹难书。

江泽民操控的“610办公室”,公安机关的爪牙对我个人进行了如下迫害:

1、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我去北京为大法讨公道,被绑架、关押、洗脑迫害。在北京石景山体育馆,我和无数大法弟子被北京信访局局长带领的全副武装的军人两个抬一个,不管年龄大小,全被从几米高的台阶上扔到地下,然后装进大车,辗转到了“雄县职教中心”进行强制洗脑迫害。同时,家中抄走了师父的法像等物品。回家后,还时不时的进行骚扰,让签这个字,让签那个字……。

2、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我自己拿着上访信步行去北京请愿,想告诉领导们法轮功是好的,师父是最正的,请不要打压,请领导们三思,结果又被绑架、关押、洗脑迫害。

刚到北京,事先准备好的警察蜂拥而上,我连忙告诉他们我的来由,并把请愿信都交给他们。其中一个警察和我小声说:“其实我们都知道你们是好人,大法特别好,这是上边的命令,我们也没办法,难为你了,请你和我们走吧。”由此可见这是个有善心有良知的警察,但是在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迫害中,他们只得违背自己的良知,他们也是受害者呀。这群人把我用车拉到了一个地方,记忆大概是“石景山监狱”。进去后,马上被强行扒光了衣服,被羞辱。扒光衣服后,几个女警强行摁我两手着地,撅着屁股(当时有例假),我反抗,她们好多人压我、摁我,我说:“咱们都是女人,不要这样对我”,她们没人性的说:“谁他妈和你是女人”。在那里,我记得被扒了两次衣服,还给戴上手铐。过了几天,我被转到雄县看守所,继续关押、洗脑迫害达三百四十五天之久。

在雄县看守所,他们让我们干活,时不时的提审、洗脑、“转化”。在那里,他们不拿大法弟子当人,经常打骂我们,冬天外边下大雪,让我们在满地是水的水泥地上过夜。女所长张引骂师父、骂我们,极尽侮辱之能事。我们绝食抗议迫害,他们强行给我们插胃管,灌浓盐水,让人生不如死。在我绝食十二天时,我和另一位大法弟子被送去医院,被注射了不明药物,我昏迷过去,嘴也说不出话了,才让家人把我接回。我有多苦且不说,家人、孩子、亲人承受的又有谁知道啊。

3、在二零零一年,时间记不太清了,被大营镇政府人员绑架、关押、洗脑三天:一天,我正在做加工,大营镇政府来了几个人员:“走,跟我们去趟大营镇。”我说干什么?他们说:“转化、转化。”我说:“我时刻都在按师父的真、善、忍做好人,我不给你来假的,拿刀放在我脖子上我也是炼。”他们气急败坏的把我绑架到记不清是镇政府还是派出所的车库里,把我和一个大法学员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关在一起,我俩一起反抗,砸大铁门才把我们分开关押,太没人性了。听丈夫说和他要了三百元钱才让我回家。

4、在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据恶警说这天是全国统一行动抓捕大法弟子进行强制洗脑的日子),深夜两点多钟,我被雄县“610”强行绑架,并送葛各庄转化基地迫害。刚一到基地,我说:“我鞋都没穿,就被你们强行拉到这,我给人家做的加工活还没干完呢”,结果被一个穿军衣的人(王保国,早已恶报身亡。)一脚踹倒在地,然后三个打手立刻把我拉到一间没人的黑屋子里,窗帘拉着(一人一屋,都在被打),马上用胶皮棍子一边问还炼不炼,一边轮流抽打,把我足足打了半个小时,最后打累了才住手。我去厕所时,撩起衣服一看,满身的紫疤痕,都变黑了(我有照片为证)。当时还有一个同修也是这个情况,身上全都黑了。

满身疤痕的我和几个同修又被关进了龙湾派出所的一个黑屋子里,只有水泥地和几个地铁钩子(拷人用的),我们开始绝食绝水抗议这种非法关押、折磨,一帮恶警狠狠的执行着江泽民的命令,他们打我们,野蛮的灌盐水,使我们受尽了痛苦,九天后,恶人们又把我们三个同修一同送往医院折磨,我被用了不明药物,一会儿就晕倒在厕所里,这时我的家人赶来了,才把我接回家。

5、在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我被保定不法警察在朋友家中(那时被迫流离失所)绑架、关押、洗脑、刑讯逼供、酷刑折磨。

他们把我送入保定刑警三大队酷刑折磨、强行逼供,四、五个人轮流不停的打我的脸,两天两夜后见我不屈服,恶警们又一起上阵,把我两手背铐在一个小椅子上,一个用烟头烫铐在椅子上的两手腕,一个人拿铁棍子蹾脚趾,一个拿小细扫帚苗捅鼻孔,一个拿长扫帚苗抽打胳膊,还有一个我一闭眼就抽嘴巴,两天两夜不让上厕所。我一直绝水绝食抗议,恶警就带我去看了一个被打晕的双手吊铐在两大树中间的一个绳子上、脚离地、耷拉着头、头发散乱,在空中悬着的不知死活的一个同修,并恐吓我,要不听话让我和她同样下场!两天后他们看转化不了我,就气败坏的把我送进了保定看守所。恶警当中有一个打我打得最凶的人,在听明白了我给他讲的真相后表示:永远不干这个活了,转到地方单位去上班。(因为只要在这干就得听上级江泽民的,只有转行)

在保定看守所,我因高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那里的恶警给我砸上了三角勾料、双手双脚铐在一起,生活不能自理,我继续绝水绝食抗议这种非法关押、迫害。十七天后,他们又把我关进一个大铁笼子,并把四肢铐在铁笼上、头用木板夹在铁笼外面(象古时的囚车)。(雄县原政保股股长杨小同亲自来保定看守所观看了这一场景,看反应他们本性的一面也不喜欢江泽民的这种迫害命令……)我继续绝水绝食抗议这种酷刑折磨、非法关押,整个过程中拖累了同屋的一个同修,就连我来例假都是她帮我处理。

在绝水绝食抗议过程中,恶警给我灌浓盐水、插胃管,七、八个男犯人坐在我的身上,同时用锥子撬牙齿,鼻孔里都是血,这个过程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十八天后,我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时,被雄县610接回,又被送入当地“洗脑班”,企图继续转化迫害,当他们看到我大量吐血时,不得不让家人接我回家。您说我的家人心里是什么滋味?

6、在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九日中午(十六大前),我正在家做加工活,又被本县610组织绑架,直接送往保定市教育转化中心—涿州南马,强制转化迫害。

在去洗脑班的路上,洗脑班头子王三河等人说:这里是我们原来参观、学习的地方(参观怎样迫害法轮功、怎样转化迫害大法弟子)。到了那,我不听他们的强制转化,我不看他们批师父、批大法的污蔑录像。就让我搂着一棵大树用手铐铐上,站到天黑,接着又把我关在了一个黑屋子里,手铐在床上不能动,关那的同修被打的都很惨,被打的一个个伤痕累累……。我绝食抗议这种非人的迫害、关押、转化,歹徒们也是插胃管,灌盐水迫害,直到我绝食绝水十九天后,生命垂危,才通知雄县610及我的家人把我接回家。当时我只听到司机大骂那里的人说:“把人迫害成这样才放人,这是什么世道啊”。回到家丈夫说:“王三河真坏,路上还让我给他交了五十元话费呢”第二天,雄县610头子李成群开车来我家看我死没死,拿了两袋面,一个被子,看我还活着放下后撒腿就跑了。其实,要不是江泽民压制所有官员们,很多官员是不愿干这样的坏事的,江泽民才是真正的幕后元凶。

7、二零零三年,我们一家人为求安定,为谋生计,搬到县城居住,可雄县610、公安局、大营镇政府、大营派出所使用特务手段,跟踪我上高中的女儿,找到我的住处,多次骚扰,多次欲绑架我。

8、二零零六年的一天,我开出租三轮车去白沟送同修,当时,白沟正在抓捕绑架那的大法弟子,车上的几个同修被抓了,我的三轮车也被扣了(至今未还),我自己走脱。后来,白沟公安局、610、国保等开着警车去我家………再后来,雄县公安局、610、国保一行人到我县城的住所欲绑架我(因我没在家),又翻走了我的东西。

9、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保定劳教所接见日这天,我和一同修陪家属接见,因只准家属一人进去,我俩在外等,被早已布置好的便衣强行绑架,被保定劳教所、610、公安局国保大队、南市区国保、公安分局酷刑迫害后,又送保定看守所洗脑转化、关押迫害,而且我的身份证还被扣押,至今未还。因我也记不全我的身份证号,所以这份控告状上暂不能提供身份证号码,请谅解。

在看守所,我遭到非人迫害,左腿被踹断,后来我绝食绝水抗议这种非法关押迫害,恶人们就从鼻孔插胃管,灌浓盐水,还指使数个男犯人坐在我身上,拿钎子撬牙……。最后把我扔进监室,让屋里的女犯人全部坐在我身上,还颠来颠去,这个捏鼻子,那个用碗灌浓盐水,不知过了几天,恶人又把我送进保定劳教所,想把我放那儿,就听那的人说:“这个不要”,意思是说我干不了活,还得养着我。最后人都迫害的不像样了才放回家。

10、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一点,在610主任李成群的命令下,610副主任杨福生、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苏士亮、大营镇政法委书记赵某某、大营镇派出所所长马建华等一行人,四、五辆警车,又把我县城住所包围起来,就象出了什么大事似的,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要抓我走,说是办“洗脑班”,我把自己关到屋里,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我从后窗走脱。

外面我丈夫气愤难当,痛斥他们欺人太甚。随去的人员自知理亏,谁也不愿强行抓人,他们给李成群打电话,三点多钟,李成群气焰嚣张的带领十多个头戴钢盔的110警察,大有不把人带走不罢休之势。丈夫要李成群立下不伤害我的字据,李成群心虚不敢立,说这事得找政法委书记李增良。双方僵持到四点多钟,他们的阴谋也未得逞。后来知道他们把我师父的法像翻走了。

11、二零零九年三月,晚上我在县城贴真相,被警察绑架,关押十来个小时放回。

我讲了这么多,还不包括每年敏感日对我的骚扰,其实这一切一切对我的凶残表现,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所以我要控告江泽民,现在我正式申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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