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黑山县韩春龙、高鸿英夫妇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近日,辽宁省黑山县法轮功学员韩春龙和高鸿英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状告江泽民在过去十六年来对他们的迫害

韩春龙,男,满族,四十三岁。高鸿英,女,汉族,四十四岁。

高鸿英在诉状中说,十多年来,江泽民威逼各级领导执行其邪恶指令,操控黑山县“610办公室”、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娓静、肖中影、黑山县公安分局的警察冯江等,对我和韩春龙和及我们家人进行迫害。

高鸿英要求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于法。

附:高鸿英所诉事实与理由:

1、法轮大法给了我丈夫韩春龙第二次生命

韩春龙家住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镇安乡营盘村。炼功前是村上有名的“病篓子”,多种疾病缠身(腰椎三、四节结核、右脚大脚趾结核、肾结石、左肾已失去功能,必须切除)半残疾人,不用说干活,走路都困难。饱受病痛折磨。医药费花了几万元,仍然没有治愈。正当他痛苦万分的时候,结婚不久的前妻又与他离婚。这无疑是雪上加霜。韩春龙年迈的父母也为他忧愁。正值而立之年的他,每日挣扎在痛苦之中,正当韩春龙对人生失去信心的时候,一九九八年三月韩春龙有幸得法。是法轮大法把韩春龙从病痛中解救出来,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修炼法轮大法后,韩春龙的身体一天天好起来,脸色红润、精力充沛,渐渐地身体越来越健壮。真正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还改掉了以前吸烟的不良习惯,麻将从此不玩了。又能干重活了,又成了家庭的主力。并重新组成了幸福美满的家庭,这真是喜上加喜。我们在县城兑了一个小摊床,我们夫妻俩做起了小买卖,虽说算不上大富大贵,可我们夫妻和美,生活很幸福。

2、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由江泽民操控的黑山县“610办公室”、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黑山县公安分局的警察,原派出所警察腾飞对我和我丈夫及家人进行骚扰,逼迫父母替我签字。

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黑山县公安局局长许贵州带领黑山国保大队的几个人和黑山县镇安乡派出所的警察去我和丈夫做买卖的摊位上抓我的丈夫韩春龙,没抓着,就奔我来了,当时我的妈妈跟他们说理,他们不但不讲理,还要抓我的母亲,把我母亲的胳膊都拧青了。并威胁说把我妈妈也一起抓走。许贵州一声令下“抬”!就这样他们把我连抻带拽,我母亲大声喊:“她怀孕了!你们别把她抻坏了!”这些警察也不理,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仰面朝天的抬到百米开外的警车上,拉到了公安局。

在公安局,恶警毕诗君薅住我的头发把我扔到地上,踢我,我大声警告毕诗君要去告他,旁边的一个警察说:“告?不好使!”可见是江泽民给他们撑腰。

他们要搜查我们的家,我没带他们去,本来镇安乡派出所所长想让我回家,但国保大队的副大队长肖中影不让放,把我扣在公安局不让回家,没办法我只好自己跑出来。

从此我们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生活失去了经济来源。他们还不放过我们,经常到我的双方父母家里骚扰,给我们的亲人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一次城南派出所的滕飞到我母亲家,欺骗老人说:“让他们回来吧,没事了”,可是没过几天,他们便带了许多警察来到我母亲家抓人。母亲这才明白他们是在撒谎骗人。

3、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凌晨我和丈夫在黑山县一高中门前被黑山县公安分局的三个恶警绑架。丈夫被一个恶警卡住脖子昏过去,然后又被两个恶警压在地上,用膝盖压顶在肝部,造成内伤。

我们被黑山分局恶警绑架到分局,到分局后恶警把我和丈夫分开。恶警冯江用鞋底丧心病狂的毒打我的头部、左太阳穴数十下,用脚踹我的左肩和左上臂,并辱骂大法与师父。打累了出去后回来再接着用鞋底打我的头,踢小腿,脚踹我的左肩和左上臂。出去后回来又再接着打,如此反复打了一天,其他恶警看到后竟无一人制止。晚上送往锦州拘留所前我已被打得遍体鳞伤,头上全是包。左眼青紫,左上臂有青色脚印,腰椎尾骨剧痛,在锦州医院检查身体时冯江还动手打我,使我的膝盖受伤,并对医生撒谎说我身上的伤是自己摔的。检查身体时,不让医生检查受伤的部位。

到锦州拘留所时冯江继续对张所长撒谎说我身上的伤是自己摔的,我大声告诉张所长是被冯江打的,锦州拘留所的张所长吓得不敢收,她查看了我的伤后,坚持要冯江再给我检查一遍身体,冯江没办法只好再去医院,但是也没给我仔细检查,而是告诉医生怎么写,医生就怎么写。强行将我塞进拘留所。张所长为了避免承担责任,第二天当着全所人的面将如何收留我的经过说了一遍,将责任全都归在黑山分局恶警身上。在拘留所里我全身疼痛,腿脚不灵,头痛,几次昏迷不醒。即使这样黑山分局恶警还是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把我和丈夫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在送往马三家的路上一直用黑塑料袋套住我们的头,致使我昏迷,到马三家后几天才醒过来。马三家的警察见我浑身是伤就用照相机和录像机将我身上的伤全部照下来,她们也怕承担责任,不愿意替黑山恶警背黑锅。由于黑山恶警的残酷迫害导致我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腰脱病等症状,颈部以下全身麻木,脚、腿肿痛,上下楼用人背,生活不能自理。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王娓静从我身上抢走一万五千八百元钱,我的家人和亲戚多次去要王娓静都不给。是因为江泽民的“经济上截断”政策给她撑腰,所以王娓静才有恃无恐。

我丈夫也被非法判一年劳教,由于身体不合格被监外执行。

4、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韩春龙和同事出差,住在丹东火车站的丹铁宾馆,上午九、十点时被警察抓到站前派出所。警察拿了几张白纸,让他摁手印,被他拒绝。警察李玺华,扇韩春龙的耳光,将他推倒在地,上来六、七个警察一起打韩春龙。韩春龙还不签字,他们就拽着他的手强行签字,恶警肖强往韩春龙的脸上喷辣椒水,还往他的脸上抹辣椒水,呛得他不停地咳嗽,脸上热辣辣地疼。当时韩春龙就左耳失聪,耳鸣,前胸后背疼痛,右腿被打肿。

十二月十一日当天晚上想将韩春龙送到看守所,但因为手续不全,没有送成。第二天办了个假的手续,中午将韩春龙送到丹东市看守所。

体检时韩春龙的血压是一百九十一,心律是一百三十,但还是被送进看守所。韩春龙告诉体检的医生说他耳朵听不见,右腿被打肿,两条腿明显一个粗一个细,走路一瘸一瘸的,他们也不管。

血压正常舒张压是一百一十到一百三十,临界值是一百三十到一百四十,心律正常是五十到六十次。

到看守所韩春龙开始绝食,七天后在所长王晶、副所长郎振山的指使下强行鼻饲灌食,被鼻饲插管每天二十四小时不拔下来,满眼眼屎,身上满是灌食遗留的残渣,虚弱的只剩一口气,每天早上中午晚上被灌食三次,尿管是直接插到尿道里,也是二十四小时不拔出来。睡觉时是四肢被手铐等固定住,被上大挂。后因为韩春龙腿疼,才把脚放开,睡觉只是分别固定两只手。当时韩春龙的气息很弱,整天迷迷糊糊,手被反铐着。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韩春龙被灌食迫害致严重后果,病情危急,被丹东市看守所管教刘文一等送到丹东市中心医院二院泌尿二科,碎石病房,确诊为:

肾功不全;
输尿管结石;
双侧肾积水,合并感染;
双肾结石;
膀胱结石;
尿路感染,膀胱痛,尿道痛;

应激性溃疡;一喝水就吐,血素三万多,正常人是一万。胃化验成阳性。

病历复印件
病历复印件

残酷的迫害使韩春龙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坐轮椅。在这种情况下还被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家属去检察院找,检察院一把手、王学平检察长对着家属大喊大叫,还邪恶地说,判死刑才好呢。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法院对韩春龙非法开庭时,因为韩春龙和两位律师揭露公安机关非法造假、取证,打人的事实,韩春龙的两位北京律师被法官陶占华逐出法庭,律师对法官说:“你这样做不合适,是违法,是要承担责任的。”陶占华法官却说:“不合适就不合适,违法就违法,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共产党不倒台,我就永远不会承担责任。”

过后陶占华法官也无奈地说:“是610和政法委指使他这么做的。”610和政法委是在江泽民的爪牙周永康和李东生的直接领导下的非法组织。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次开庭时,法院不让家属旁听,还将韩春龙的父母非法拘禁二个小时,直到非法庭审结束才放出来。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韩春龙被丹东市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送进沈阳康家山监狱继续迫害,在监狱一直住在监狱医院。现已被非法关押两年半。

韩春龙和家属多次向监狱提出要求释放,但狱方表示不敢,怕“犯错误”,其实他们不明白,执行江泽民的迫害命令才是大错特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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