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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王军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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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佳木斯市四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军,三次遭绑架、勒索迫害,其中一次被软硬兼施逼迫做所谓“内线”,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下面是王军自述他被迫害事实:

(一)二次遭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回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勒索金钱之后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我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后,正准备去一位朋友家小坐,当我途经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附近的紫云波浴池时,被一名正准备去浴池洗澡的警察看见后,就在我身后穷追不舍,一直跟踪尾随到一居民住宅小区。几年来,被中共邪党指使和操控的恶人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所使用的阴邪手段,我非常了解,这不由得引起了我的警觉。

为了不给别人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我只好从小区中折身而出,绕道至沿江早市,这时我发现身后跟踪我的着装警察越来越多,还跟上来了一辆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的警用面包车。在沿江早市的鱼市路口处(佳木斯市粮食局附近),永安派出所的恶警们围了上来,在早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的众目睽睽之下,恶人们强行脱去了我的鞋并抽出了我的腰带,并用腰带勒住了我的脖子。

在恶人施暴的过程中,我喊出了发自肺腑的声音:“法轮大法好!”当人群中有明白真相的正义之士质问警察为什么要抓炼法轮功的好人时,恶人们竟一边用腰带狠狠的勒着我的脖子令我几近窒息,根本就无法出声,一边却心虚的狡辩道:“谁说他是炼法轮功的?他要敢说他是炼法轮功的,我们现在就放了他。他是拎包的小偷,他已经在早市上拎(注:此指偷盗)过很多包了……”随后这伙恶徒将我连拖带拽的强行塞入警车,扬长而去。

据说,第二天,这伙恶人又出现在早市,当有人认出他们,并向他们打听我的被抓原因时,他们还在撒谎说我根本就不是炼法轮功的,并一口咬定我就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拎包的小偷。由此可见,他们对法轮功的迫害自知理亏,不再敢到处声张,已经是偷偷摸摸的在进行了。

这群恶警将我绑架到了佳木斯市永安派出所,非法扣押了我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两台、小灵通电话一部、U盘一个、机动车驾驶证、上岗证各一本及人民币六十多元。他们还先后找来了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佳木斯市公安局直属国保大队的陈万友等人,他们强制我在拘留证上按了手印。随后他们将我非法关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刚一到看守所,那里的犯人就扒光我的衣服给我冲了两盆凉水,美其名曰“洗凉水澡”。我先后被永安派出所所长、佳木斯市公安局直属国保大队的陈万友和张东辉、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一年轻支队长及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其他人员非法提审了三、四次。恶徒们软硬兼施,一会儿威胁和恐吓我判刑十几年、胡说我的妻子肯定不会等我那么长时间,一会儿又以我的女儿太小、妻儿需要照料等伪善的方式试图来引诱。

(二)逼迫做“内线”

在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九月二十七日早八、九点钟左右,张东辉和另外一个恶警将穿着拖鞋的我拉到佳木斯市警官学校的警犬队(即狗圈)非法进行提外审。他们将我铐在老虎凳上,逼迫我说出与我有联系的其他法轮功学员,被我拒绝。后来,陈万友来了,他还领来了一个据说是家住在佳木斯郊区的犹大灌输邪说。张东辉见我不为犹大的邪说所动,冲着铐在老虎凳上的我上前就是两巴掌,还狠狠的掐我的人中部位。他们还威胁我说如果再不“交代”,就要去找根绳子把他吊起来,或扔到狗圈里喂警犬,或扒光衣服扔到外面的狗圈里冻。佳木斯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局长、佳木斯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赵毅等一行十余人随后也陆陆续续的赶到了。在邪党恶徒们伪善、诱骗和恐吓等方式的压力下,我做出了违背自己良心的事,出卖了与我有联系的几名同修。

恶徒并不肯就此善罢甘休,还逼迫我答应以后要为他们“做事”,即做他们的内线,并叫嚣着要将法轮功学员“一网打尽”。由张东辉执笔“编写”的提外审笔录上,他们逼迫我在上面签字。在所谓的笔录上,他们还替我做出了跟中共邪党“保持一致”之类的承诺,还一再叮嘱我不要将此事告诉任何人。

当天夜里十一点多钟,穿着拖鞋被非法提外审审了一整天,已经饥寒交迫的我又被送回到看守所。由于在邪恶的迫害下出卖了同修,我在悔恨和自责中切实的感受到了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痛苦。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张东辉与另一名警察就在鹤岗被恶警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商锡平一事又对我进行了非法提审。九月三十日下午,陈万友、张东辉来到看守所要求我在为他们继续做事的所谓保证书上签字后,又将我拉到佳木斯百货大楼附近的“花样年华”摄影楼进行拍照用以存档备案。接着又将我拉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去见局长。最后让我对外就说自己因患“乙肝”是以保外就医的形式回来的,企图以此来迷惑和骗取其他法轮功学员的信任。陈万友还要求我在十月三日与其再“见面”。

中共邪党恶徒们并没有忘记敲诈勒索我的家人。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二点多钟,我的岳母接到公安局打去的电话,说是我病的很严重,他们准备放人,要求家人带着五千─七千元的“担保金”去取人。我的岳母接到消息后,由于盼人心切,就赶紧到邻居那里东挪西借,勉强凑到了一千五百元钱。岳母和我妻子带着钱赶到了佳木斯市公安局。可她们一直等到晚六点多钟,才见到了陈万友和张东辉等人。见我的家人所带的钱数没能达到他们的要求,于是他们就只好改口为至少要交三千元的所谓“保证金”才能见人。因为还是未能得逞,最后他们几乎是从我家人的手里夺走了一千五百元钱,并谎称其中五百元为要交到看守所的伙食费,另外一千元为“保证金”。他们还逼迫我的岳母在所谓的“保外就医担保书”上签字,保外就医担保的内容大概意思为我的身体状况在保外就医期间如有什么意外,应由家人负责;我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好转,还要求我的家人将我给他们送回去。我家人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一家老小焦急万分的四处奔波,到处求人打听我的情况,后来得到消息说,如果我的家人能尽快给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万义送去一万元钱,他就会设法将我很快放回来,后来因我的家人无力支付这笔高昂的“好处费”,最后只好作罢。

当我从高压中回到正常环境后,我曾陷入深深的负疚与自责之中,一度难以自拔。但后来经过冷静的思考和痛苦的反思之后,我决定与邪党恶徒断绝一切联系,并痛下决心,从新修炼,并将这段经历公诸于世,给邪恶之徒和自己在其间的不正行为曝光。

邪恶之徒陈万友和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万义还在到处打听我的情况,更为可耻的是他们连我的朋友都不放过。有恶警曾拿着我的照片找到我的朋友,向他打探我的下落,并谎称他来询问此事是因为我与一落网的盗窃团伙有过牵涉。由此可见,恶党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何等的心虚与无耻!

陈万友还恐吓我的妻子,说他们在我家附近蹲坑已有一段时间了,言外之意是他们对我的情况已经有所掌握。万般无奈之下,我的妻子只得带着年幼的孩子寄住到朋友家中。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令我一家人苦不堪言。

(三)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晚九点左右,我在开出租车营运的途中遇到了一名身材瘦高的男乘客,此人先让我将其送回家,之后又要求我在他家楼下等一会儿,还要继续乘坐我的出租车,接着又让我将他送到桥南市场附近的浴池处,其间他还在车上通过手机与一个人通了个电话。到了浴池后,他又让我在外面等一会儿,大约十多分钟后,从浴池里面出来的一个人上了我的出租车,上车后就亮出了他们的警察身份,原来他们都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便衣特务。

就这样,他们将我连车带人一同劫持到了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随后就将我劫持到了佳木斯看守所。此后的一天,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邪恶之徒陈万友、张东辉等人又来到看守所,无耻的要求我答应继续为他们做事(即从事肮脏的特务活动),被我坚定的一口回绝,他们只得悻悻离去。

我在看守所期间曾以绝食的方式抵制邪恶迫害,遭到邪恶之徒的钉地板(将人呈“大”字形铐到地板上)迫害。后来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佳木斯监狱。

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四监区四分监区期间,有近一年的时间不让我与家人见面。佳木斯监狱有一段时间,监狱教改科和接见室的人公开告诉前去接见的法轮功学员家属,监狱已明文规定被非法关押在四监区的法轮功学员一律禁止与家人会面,至于禁止会面的期限,他们一会儿说是一个月,一会儿又改口说是一年。而其中的原因,他们却绝口不敢说明。

二零零八年八月,佳木斯监狱还成立了所谓的“正规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树元(监狱长);副组长:马玉飞、叶枫(邪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成员:滕翔、王忠伟、吕允强(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李好军、孙志学、田月升(政治处主任)、赵富斌、张新忠、何波。可就在其一边不断的对外宣传着所谓的正规化管理的同时,一边又不断的加重对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连起码的与家人正常见面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我被非法关押期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我父亲病逝。当他弥留之际处于清醒状态时,还曾跟我的母亲念叨着,想要同去监狱看看我。

老人故去的次日,我的家人去监狱交涉准备让我回来参加父亲的葬礼时,佳木斯监狱教改科副科长冯忠庆一反常态,歇斯底里的叫嚷着决不允许我与家人见面,还特意给接见室的恶警打去电话,串通一气。原来,当天一大早,他就带着监狱一个专门负责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人刚刚从四监区出来,见我不被这伙人的伪善所动,拒不配合所谓的“转化”,使他们妄图利用亲情迫使我妥协的计划彻底失败,才如此恼羞成怒。当我的家人找到监狱狱政科,狱政科的人给接见室主任杨某打电话询问此事时,接见室一体形偏胖的女恶警在一旁与杨某一唱一和的对我家人恶语相向。一直到最后也没有让我见家人,也没让我参加父亲的葬礼。二零一零年二月,非法劳教期满才释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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