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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种种残忍折磨 黑龙江五常市吕志范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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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五常市二河乡吕志范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多次遭迫害,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遭受了种种残忍折磨。吕志范近期控告江泽民。

四十九岁的吕志范控告说:“我想做一个好人,却遭到江氏流氓集团的打压,看到师父和大法被谣言和诽谤恶毒攻击,我多次进京上访、讲真相,却被残酷迫害,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亲人受牵连,美满的家庭被拆散。”

下面是吕志范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是一九九七年四月份走进大法修炼的,得法后我严格按照 “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妻子满意、女儿高兴,全村人都说我炼法轮功使我变成了一个好人,脾气改了,象换了另外一个人一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进京上访,被二河乡派出所所长孔凡清带人追捕拦截、我在哈尔滨市火车站被绑架,关押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因为我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坚持炼功,受到警察与犯人的辱骂、拳打脚踢,开飞机(背手,180°弯腰到最低处,头顶墙,长时间一个姿势站着),腮拳(专门打脸),窝心脚(专踢要害部位和心口窝,疼痛难忍),用皮带猛抽,我被这伙恶徒折磨得长期大小便失禁,看守所的管教甚至让死刑犯把我踹到大铺底下,他们骑在我的身上,当时我被打的鼻口流血、衣服被撕烂,不给盖被子,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冻得浑身发抖。我的亲人送来的食品、衣物全被牢头抢走,在这样的艰难和痛苦中度过了3个月,才被释放回家。

派出所所长孔凡清以办案经费为名,一次性从我妻子手中敲诈勒索了4000元钱以饱私囊;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又勒索我所谓的抵押金2500元、车费500元,使我遭受经济迫害达8000多元。从此使我的家庭债台高筑,蒙受很多世人与亲朋的不解,笼罩在恐怖迫害的阴影之中。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又一次去北京上访,中途我们同去的19名同修在火车行至背阴河车站时,冲上来十多个警察,把我们劫持到拉林分局,随后被强行非法关押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迫害。我和张国军等九人被关在一个监舍里。警察每天逐个提审,逼迫我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写“保证书”。我们抵制这种迫害,坚持学法炼功,遭到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辱骂殴打。这期间,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杨松朋伙同另两个谎称是黑龙江省公安厅办案人员的人进行提审。在提审张国军时,因张怀揣一本大法书,这伙人蜂拥而上来抢书,张国军拼死保护大法书不放,杨松朋狠毒的把张的双手搬到背后,残忍的将张的本已冻伤的十指齐刷刷地撅断,白花花的骨头碴子翻露在外面,惨不忍睹。

面对暴行,我们九名大法弟子集体绝食绝水抗议。警察与犯人在610的指使下,对我们拳打脚踢、掐脖子、揪头发、穿尖头皮鞋踢胸口、强行灌食、恶徒野蛮的把管子硬塞进我的鼻孔并且来回拉动,使我的鼻孔往出喷血,我被踢得昏死过去,倒在地上。等我苏醒过来,这伙恶徒把我抬出去放进铁椅子里迫害。他们这样折磨我,无非就是逼迫我放弃修炼,并扬言:“顽固不化就直接火化。”我绝食第7天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公安局政保科通知我妻子把我接回家。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酷刑示意图:摧残性灌食

事隔不到半个月,二河乡派出所所长孔凡清带人亲自来我家欺骗我说到派出所和他谈谈,我被骗到派出所,他问我还炼不炼,我回答他说:炼!一炼到底。孔凡清以我“顽固不化、不思悔改”为由,向五常市公安局构陷,又一次将我强行塞进警车绑架到五常市第二看守所关押迫害。当时正值农忙季节,庄稼没人种,孩子没人管,父母、亲人精神上承受了极大的痛苦。我被非法关押了45天,家里被勒索了不少钱才被保释出来。但是迫害并没有结束,派出所暗插眼线、蹲坑盯梢,时时监控着我。当时五常市公安局通告各乡镇村屯:举报一个大法弟子可得奖金500—1000元,最高5000—10000元。

二零零零年四月的一天,我和妻子去姑姑家串门,在回家途中,我们去小卖店买点吃的,被卫国乡保家村的一个叫“梅四”的恶人构陷,卫国乡派出所姓石的所长纠集十多人,诬陷我散发传单,不容分说将我们强行绑架塞进警车,我妻子不修炼,她的衣服都被扯破。二河乡政法书记齐国庆把我们直接押送到五常市公安局,杨松朋一见我就大吼:“你又去发传单了!” 我向他解释真的是走亲戚,杨松朋这时不知从哪弄来一张传单,硬说是我发的,我妻子也一再说明真的没发传单,杨松朋叫道:“你没发,我也押你,押死你!”并逼迫我在拘留证上签字,被我拒绝。

就这样,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我又一次被非法关押进五常市第二看守所迫害。我继续绝食绝水抗议迫害,身体极度虚弱,半个月后被无条件释放。回家后,我家里已负债累累,有地不能种,警察三番五次骚扰,父母妻儿的身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被敲诈勒索的钱都是我的父母、亲戚高息抬来的,共3万多元。我本不富裕的家庭再无力支撑,陷于窘迫的困境,只好和妻子商量着去外地打工,但恶人并没罢休。五常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树森请示市委书记肖建春,并伙同杨松朋、法制科的方震、杨××、孔凡清、梅振文构陷我,写黑材料,罗列罪名,不经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把我上报哈市劳改委非法批劳教一年,使我有家不能回、流离失所在外。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九日,五常市兴盛乡大法弟子高秀凤被迫害致死,部分大法弟子去火葬场吊唁。凄凉肃穆的火葬场被一个个凶相毕露的警察搞得杀气腾腾,当时孙强同修被绑架,我及时走脱。当晚公安局副局长陈树森带领曙光派出所有的全部警察去我姨家找我,意图将我绑架,我不在,他们没能得逞。警察又到我妹妹家、岳母家翻箱倒柜搜查。梅振文带人多次骚扰我的亲人。几年来,除了我本人承受的迫害外,我所有亲人都承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种种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流离失所去了外地,因向世人讲真相,被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绑架,我不报姓名、绝食抗议,犯人包夹用木板条子猛抽我的脸,戴上手铐勒到骨头,还上下猛力抖动,吊了整整一夜,后被关到当地最邪恶的北号监狱。恶警公开告诉刑事犯:“好好收拾收拾他!”犯人一拥而上,我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千古奇冤!”

3天后我被五常市610和公安局来的人认出,又被关进五常市第二看守所,备受摧残。我绝食抗议,被野蛮灌食,在已经快不行的时候被送进了医院,脚上戴着50斤重的大脚镣子,在水泥地上被陈树森等人拖来拖去,陈树森边拖边骂,要拖死我!我的衣服被拖碎了,后背和光着的双脚被拖得鲜血淋淋,为掩盖罪行,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杨松朋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向围观群众撒谎说:“他是公安局通缉抓捕的江洋大盗、小飞贼。”

我被非法劳教3年,送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迫害。陈树森用手指着我的脑门儿,露出致人死地的邪恶目光并叫嚣:让你看看共产党的厉害!

长林子劳教所是名副其实的人间地狱,我在这里遭受了长期的酷刑折磨,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开始被送三大队迫害,被打被骂是家常便饭,被码军坐,蹲不住,就有包夹用木板条子抽打,逼迫转化,要受不了就把人架到行李房,用毛巾堵住嘴,好几个犯人上来一顿大撅用刑,孙开清被迫害的死去活来。我被几个犯人包夹象绑猪一样抬进小号上大挂:用手铐把双手吊起来,挂在小号笼子上3天3夜,不让上厕所,放下来时,人已昏迷不醒;大蹶:七八个犯人把我双腿分开,脸朝下强行按倒在地,把胳膊拧到后背撅到头部,腿弯处夹上木方儿,握住小腿向下猛压,几个人一起站到我身上猛踩,当时就能使人髋关节脱位、骨盆骨折、韧带撕裂,疼痛难忍、立时昏迷,他们对我用刑两次,使我昏死过去,一个多月不能下地,现在想起还不寒而栗。另外,早5点至夜里12点蹲方块儿,木板子打脸,后门踹,拳打脚踢更是家常便饭。

长林子劳教所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的手段繁多:针扎手指、火烧指甲、烟头烫、牙刷把刮肋骨(划旱船)、踩手指(当时就能把手指碾碎)、用钳子夹睾丸、强行灌食(用手指粗的管子插到胃里使劲搅和,直到搅出血,然后拔出来再插入,反复多次搅和、拔出,最后灌浓盐水,受伤的胃被浓盐水杀得疼痛难忍。)罗利等大法弟子被迫害得长期直不起腰,大口大口地吐血、便血。上背扣(双手反到背后,用手铐铐住吊至空中离地一米多高,顷刻间人就会疼昏,骨裂肉伤)。双城的张涛和阿城的李洪斌同修和我们一起关进铁笼子里,不到半个月被迫害致死。

我在酷刑折磨下,被迫害一年半,被所谓“保外就医”的形式放回家,当时不会说话,腿部肌肉烂到骨头,腿肿胀得裤子都脱不下来,只好用剪刀剪开。

一次次迫害使我的妻子无力再承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无法摆脱这种迫害的恐怖,她被迫与我提出离婚,选择了退却,常堡乡法院通过公告,单方强行宣判生效,使我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就这样被拆散了,亲人相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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