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干扰法轮功学员诉江 法律、天理都不容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据明慧网报道,从五月起至今已有超过十四万名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投递了控告首恶江泽民的诉状。

越来越声势浩大的诉江大潮,引起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门做贼心虚,采用种种非法、卑劣的手段企图干扰、阻碍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他们采用的方式一个是上门骚扰、绑架或在邮局等部门蹲守、骚扰绑架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另一个是向国内邮局施压,私自扣押、截留法轮功学员诉江的邮件,或者直接命令邮局凡是诉江材料不予邮寄。

河南南阳、吉林长春、黑龙江、河北石家庄等地区“610”、国保也在阻截控告信。有法轮功学员给最高检察院打电话查询控告信的下落,高检工作人员回答说:是你们地方公安局扣留了信件,并建议说:“举报他们”,提供了举报电话。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绑架诉江法轮功学员最为严重,哈尔滨市各区县发生绑架事件,骚扰、拘留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哈尔滨市双城区、阿城区、宾县等地绑架人数达几十人,抓一批又放一批,再抓……色厉内荏的打手企图借此恫吓正义的法轮功学员。

一、干扰诉江,违反法律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北京的最高法院发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后,河北法轮功学员依法写起诉书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部门申诉自己的冤情。其实中国宪法早就规定:公民向有关国家机关控告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法轮功学员诉江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

首先说明,修炼法轮功也是受《宪法》“信仰自由”保护的,没有任何中国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自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今,被公检法作为对法轮功定罪的借口有:《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解释》(一)(二)。“两高司法解释一”和“两高司法解释二”在全文内容中搜索,根本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

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正式文件,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宣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

干扰法轮功学员诉江触犯了以下法律法规:

1,当初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就是彻头彻尾的搞政治运动,是非法的,在长达十六年的迫害当中,江犯下了“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以及国内《刑法》规定的几十项犯罪。江泽民作为首恶,法轮功学员就应该起诉他。任何人干扰法轮功学员诉江都是侵犯了法轮功学员享有的控告的权利。

2,中国的宪法、刑法、邮政法都规定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隐匿、毁弃、截留或私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就是侵犯通信自由罪,是触犯刑律的。“610”特务或其它机构要求邮局、邮局主动顺应还是被动服从,无论指使干扰的人还是实施的人,都是侵犯了法轮功学员的通信自由的权利。

3,如果有绑架、抄家拘禁行为则是涉嫌滥用职权罪、渎职罪等等。

今年八月,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汪立峰与父亲汪玉康诉江受到警察绑架,汪立峰父子向金昌市中院控告当地警察违法,金昌中院已经立案。接下来警察要与汪立峰当庭答辩。答辩什么呢?迫害是违法的犯罪行为,干扰诉江也是非法的。

有很多不法之徒上门骚扰诉江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说,法律早有规定不能炼法轮功,上面规定诉江违法。但是法轮功学员问:是哪一条法律的规定?他们却回答不出来,这些人中也包括警察等司法系统的人员。当然他们也根本意识不到,或者意识得到也不能跳出“党大于法”的邪恶思维。这种邪恶思维来源于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训练出来的恐惧心态,和从小建立起来的邪恶党性培训。他们根本无视,立法应当遵循“宪法原则”,这一当今各国立法最基本的准则之一这一常识。我国法律规定“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所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基本人权”,“信仰自由”就是“基本人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不加思索甘当江氏集团的打手帮凶,做出违法犯罪的事。

从广义上看,这些干扰破坏法轮功学员诉江的行为是触犯刑法的“破坏法律实施罪”。

二、干扰诉江,有违人性

在长达十六年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迫害面之大;迫害程度之惨烈、血腥残暴都是有人类的历史以来所独一无二的。

迫害面积覆盖全国并延伸到海外;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个亿万之众的群体是迫害面的一个面,另一个面是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街道、居委会、教育系统、文艺系统、媒体等等,这些人被利益权势引诱、被谎言蒙蔽欺骗,干违法、甚至是杀人害命的犯罪行为。造成迫害程度的惨烈血腥残暴。

近日石家庄市葛彦文向高检、高院递上起诉江泽民的诉状,葛彦文夫妻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自从迫害发生后,葛彦文一家饱受摧残。在经历多次绑架、关押、酷刑、关洗脑班以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丁立红在流离失所期间,被山西省太原市警察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六岁。

丁立红
丁立红

葛彦文的公婆痛不欲生,而其死因至今不明不白。丈夫死后,葛彦文不但要独立支撑家庭的重担还要面对不断的各种骚扰、迫害。失去丈夫的痛苦、随时会遭受迫害的压力以及生活的艰难使葛彦文精神承受到极限,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大把大把的掉头发,精神变得抑郁,甚至眼睛都变得睁不开,人被害的明显老态、虚弱,熟人见了都不敢相认。后来,实在没有能力继续从事体力工作,只能辞去工作,靠亲友接济和领困难补助,艰难度日。

上海机械设计师、三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赵红波,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被非法关押共七年,其中二次被非法判刑,赵红波控告说:“长期的非法拘禁,导致我未完成学业,没有拿到毕业证,本该学习工作经验和积累社交技能时,我在被非法关押中被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二十岁到三十岁中大好的青春大部分在失去自由和几乎所有正常的生存权利的漫长的痛苦煎熬中度过,周围的亲人也在一次次的打击和担惊受怕中度过。”赵红波还在诉状里列举了自己所遭受的酷刑、虐待等事实。

几乎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的诉状能写下的是迫害经过,却写不尽法轮功学员个人、家庭、亲友所承担的痛苦惊吓恐惧担忧和忧虑。很多上门骚扰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的人在听到法轮功学员亲口叙述的受迫害经过,都无言以对默默离开,有的当场明白真相不再参与,这是人性使然。但是也有人一意孤行,毫无理性和人性,面对法轮功学员的良言劝说,面对迫害事实也死不回头,干扰诉江是丧失人性的恶行。

三、干扰诉江,违反天理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被江氏集团用金钱、利益、职位诱惑收买、也包括谎言欺骗,这些参与迫害的人员伤天害理,他们遭天理报应的事例也从未间断。在明慧网搜索“恶警恶报”总共找到一万零五百一十七个结果。

江泽民的同伙,薄熙来、王立军、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郭伯雄、苏荣、周本顺等等,他们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他们的官当得那么大逃不过恶贯满盈以后恶报加身的天理。

现在街谈巷议中很多人说:这是他们站错了队。他们是站错了队,站在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的队列之中,曾经一边实施迫害一边大肆捞取官职、金钱、美女,但是现在呢?他们纷纷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想必你们都看到了周永康出庭时一扫往昔的威风,剩下的一头白发和一肚子悔青了的肠子,他的官职、金钱、美女、儿子(两个儿子皆被抓入狱)等等都没有了,伴随他的是无尽的恶报。为祸河北的迫害凶徒周本顺(迫害罪恶附后),他及妻子、儿子一天被抓,还祸及家族其他成员。

媒体报道,周本顺是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唯一一个还没有被公开调查的秘书,似乎周本顺落马是受周永康的牵连,事实并非如此,周本顺的落马是受他一意孤行执行迫害政策的“牵连”更为准确。

二零一三年三月,周本顺任职河北省委书记,他上任不久,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恶贯满盈的周永康就锒铛入狱,但是周本顺却没有从周永康的落马中吸取教训,放弃了上天给予他改恶从善的最后一次机会。在他任河北省委书记期间大肆迫害法轮功,使河北成为迫害的重灾区。今后他的落马再一次验证了“善恶必报”的天理绝非虚无,他要面对的将是恶报的开始。

全国第一个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海口市中级法院陈援朝,因枉判法轮功学员被记“个人二等功”。但好景不长,年仅五十二岁的他,在万箭穿心般痛苦煎熬中了此一生。

他们悲剧的根源却不是站错队,而是因为他们被邪党欺骗了。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将五千年的传统文化留传至今的国家,完整的、璀璨辉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让世界为之瞩目,让所有华夏儿女为之骄傲。老子、孔子、庄子的思想和学说,既有入世的部份,从如何做人到每个人社会的关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仁义礼智信”、“善恶有报”;又有人与宇宙自然的关系,如何体察天道、顺应天道,精進修行的出世部份。我们的祖先先贤为我们铺就了一条认识自己、认识宇宙的路。

然而,自一九四九年中共邪党盘踞中国大陆以来,尤其是持续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彻底毁坏了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斩断了祖先先哲们留给我们的走向广阔思想领域的路;它引导我们、强迫我们必须信奉“无神论”;封锁网络,信息过滤、将异议人士监禁;在课堂上学到是被篡改的历史,被人为划分的阶级、以及编造的社会发展史,颠倒的是非观念(比如党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把谬误灌输给每一个中国人,不接受就无法毕业;在社会大肆宣扬“金钱至上”,如今人们已经不满足“有钱能使鬼推磨”,而是妄想着“有钱能使磨推鬼”,就这样将十几亿中国人的思想画地为牢。

中国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表现出的积极和狂热就是例证——不管这个人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或者是自己的父母兄弟,不管他(他们)做的事情以及他(他们)的思想是不是符合普世道德,只要中共说他(他们)是“地主分子”、“资本家”、“反革命”、“叛徒、内奸、工贼”特别是发生在今天的、持续了十六年之久的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所有的人被邪党训练出来的恐惧带动着马上争先恐后的去踏上一脚、或者去谩骂攻击。

迫害十六年来,江氏集团利用媒体疯狂造谣污蔑抹黑法轮功,谎言批量被炮制出来以后,不但国内的媒体铺天盖地的刊登、转载;迫害初期由于人们对法轮功了解甚少,所以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媒体都是转载大陆媒体的谎言报道,如何清除这些毒害世界民众的毒素,只有审判首恶江泽民,才能最大限度解除所有人对法轮功、法轮功学员的误解和仇恨。

“善恶有报”的天理决定着审判江泽民是必然之举。干扰法轮功学员诉江法律、天理都将不容!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