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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王爱华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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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酉阳县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对王爱华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宣判。王爱华被非法冤判五年、张显碧非法冤判三年、田其美非法冤判三年、秦爱民非法冤判一年半、秦华仙非法冤判一年、杜扬熙非法冤判一年半。其中开庭前王爱华被迫害得行走都非常困难,仍被一边一个法警架着膀子劫持进法庭。

王爱华、田其美和张显碧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在酉阳县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到酉阳县桃花源派出所;九日下午,不法警察闯到王爱华在江北大兴村的租住房非法抄家,抢劫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被非法关押在酉阳看守所一个多月后,七月十五日晚,王爱华突发疾病,右肋、胃、腹部全都疼痛难忍,非常严重。

四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两天,重庆市酉阳县法院再次对六位法轮功学员(王爱华、田其美、张显碧、杜杨西、秦爱民、秦华仙)非法开庭。律师们惊奇地发现酉阳县公安局、检察院对杜杨西、秦爱民、秦华仙三名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立案。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们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四月二十八日当晚,酉阳县“610”补做一个“立案补充说明”,于四月二十九日在法庭出示。律师严肃地质问:“610是个什么玩意儿?是办案机关?有决定立案资格吗?”公诉人低下了头,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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