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撑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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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七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宾县各乡镇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大多数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八月三日是接见日,在宾县看守所,当地的同修一周来第一次遇到一起,就此次大规模的迫害進行了交流。大家达成了共同认识:第一,控告江泽民没有错,法中有这个理,在人中我们享有控告和起诉的权利;第二,迫害发生了,一定有我们修的因素,我们应及时归正不符合法的思维向内找,同时摆正基点,变迫害与被迫害为被救度与救度的关系;第三,不能被邪恶表面的嚣张所吓倒,及时恢复集体学法,在法上交流整体提高整体升华,思维在法中才是最安全的;第四,及时曝光邪恶的一切信息便于更大范围的同修形成整体;第五,积极配合家属要人必要时也可走法律程序聘请律师。

现在回头看,这件事能在宾县发生、能发生在宁远镇,值得我们思考!

据说二十七日晚宾县及各乡镇大多数大法弟子都接到了“二十八日凌晨二~四点全县大搜捕”的消息。当时有的同修就说,把家里东西收拾收拾,出去躲一躲。有的说这几天也别出去了,自己在家学法发正念吧。也有的说,不承认邪恶的安排,正念解体它。有的说:当时写控告书的那一刻就没有怕它,谁来就给其讲真相救他等等这些想法。

当迫害发生了,再看看同修的表现:宁远当地同修想把知道的情况曝光找不着人;有的同修跑了很远的路到同修家,家人却说不在家,去哪儿哪儿了,几个月才能回来。其实同修明知道被找的同修就在离家不远的地方,但家人就是不说。大多数都是这种情况,感觉一盘散沙。县城的状态是:有的学法小组也停了,部份同修也“借机”走亲访友了,也有的同修问别人自己是走还是留,正常的大组学法也不敢参加了,电话也打不通了等等。如果迫害前的这些想法及迫害后的这些表现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那这是不是这场迫害发生的理由呢?

其实不管是迫害前的想法还是迫害后的表现,首先就是“怕”!从常人的法律角度讲,我们有控告和起诉的权利,十六年对大法弟子的血腥迫害,我们控告它不应该吗?此时害怕的应该是他们,我们应该堂堂正正、理直气壮的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何怕之有啊?!

在这次绑架中有这么一件事:当警察刚進同修家门就要往里走时,同修的女婿(未修炼法轮功)厉声说:换鞋再往里走。就在警察换鞋期间同修把一切收拾妥当,同修的女婿也准备好了照相,警察進屋后手碰到哪就照哪,警察就不敢乱动了,最后很客气地和同修说:你和我们走一趟,了解一下情况,很快就会回来。同修跟他们走了,在路上给他们讲真相,警察们说:你可千万别给我们上网啊!结果这位同修很快回家了。明白真相的常人都能做到这点,我们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徒啊!难道还不如一个常人吗?!

再从修炼角度看,诉江的全程师父都已铺垫好了,师父要的就是我们用正念去做!有师父做后盾我们还怕什么?这是不是不信师、不信法的表现呢?!

再者,毕竟表面看是因诉江引起,那我们真得静下心来,反观一下自己写控告书的基点问题。如果为了我如何如何、为了泄私愤让江某某如何如何而写,那都偏离师父所要的了。其实控告他不是目地,是为了制止这场迫害,以解救更多被他毒害的众生。那我们就问问自己:我做这件事是为了救度众生吗?如果不是,那是为什么?这样问下去就能找到根本。

从接到大法学会通知到发生绑架三个月以来,通过和同修在一起学法交流,认识上提高很快,尤其最近几天学法组同修们的变化——由开始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的坦荡无畏,真是体会到了大家在一起交流的重要。邪恶制造种种迫害假相就是不想让我们形成整体,平时我们也都说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否定不是嘴上喊的口号,而是在行为上不承认。只要我们在法理上清晰了,加之我们的神通——发正念,邪恶自然消失遁形。在这里真的希望没在一起学法的同修快点走到一起来,集体学法是师父给我们留下来的修炼形式,必须遵循。现在还不在家的同修或联系不上的同修,快快回来或出来,和当地的同修尽快形成整体,共同撑起我们救度这一方众生的责任,完成历史的使命!

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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