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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车祸遗症消失 受酷刑朱兰秀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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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因车祸导致头部严重受损的甘肃金昌市居民朱兰秀,修炼法轮功后完全康复。因为替法轮功说公道话,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朱兰秀被非法拘留六次,非法抄家三次,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判刑四年,遭受种种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六十一岁的朱兰秀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要求依据国际法和中国《宪法》、《刑法》的规定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是朱兰秀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亲身体会及她遭受迫害的具体事实。

车祸致头部严重受损 修大法后完全康复

我曾遭遇过车祸,头部严重受损,头疼得无法忍受,医生也无能为力。我一时清醒一时迷糊,糊涂时不能辨别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只好回家养着,当时孩子们还小,丈夫又上班,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后来有朋友告诉我法轮大法祛病健身非常有效,我就去看了李洪志师父的讲法录像,从第四天开始,我感到身体一身轻,到第九天能骑自行车到公园炼功啦!

车祸后遗症完全消失,这真是我连想都没敢想的事。法轮大法太神奇了!看到录像中的师父,我眼泪忍不住的往下流,泪水中满怀着感激和幸福。从此我只有一念——坚修法轮大法,把法轮大法的福音带给周围的人。

但是这一切的美好、祥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被全部撕碎。

二零零零年初两次到北京上访,遭武警拳打脚踢、用脚踩脸、三九寒天凉水浇身

二零零零年一月九日我去北京上访,结果被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再被关到金昌驻京办,几天后被勒索住宿费三百多元后接回金昌,关押在金昌市戒毒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我再次到北京上访,被几个武警强行抬上车,拳打脚踢一顿后,拉到前门派出所,因为我坐在地上炼功,警察一把抓住我的头发,拽倒在地,用脚踩在我的脸上,长时间不松开,我被踩的透不过气来。

警察脏话连篇的一边骂,一边打,又用穿着大头皮鞋的脚猛踢,拳打脚踢完,三九寒天,又将一塑料瓶凉水全灌进我的衣服里,之后把我和几个法轮功学员关到一间没有任何取暖设备的黑房间里。我浑身湿透,冷得瑟瑟发抖。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三天后,我被甘肃金昌金川集团公司二矿保卫科史建国接回,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四十五天,后又被转到金昌市戒毒所关押,几天后才放回家。

遭金昌市国安刑讯逼供:吊铐、用筷子捣鼻

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在家里被金昌市国家安全局警察徐斌、陈晶晶等绑架,陈晶晶把我压倒在沙发上,并把我的儿子、女儿也控制住不让动。他们翻箱倒柜抄家,并把我的儿子也绑架到金昌安全局关押一晚。

我被吊铐在安全局刑讯逼供,酷刑折磨,被折磨得直吐,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用筷子在我的鼻子上捣,大叫:你不说也得说!随后就把我关在另一房间吊铐起来,长时间不放下来。四天后我被关押到看守所。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被四个警察轮流打耳光、吊铐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早八点,金川区政法委召开所谓“公判大会”,还录像上电视。我被非法劳教,当天直接被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我不背监规,不答到,一点名就喊“法轮大法好”。管教就罚我白天干活,罚站到半夜一两点才让睡觉。有一次警察问我是因什么进来的,我说炼法轮功进来的,警察就指使吸毒犯陈小红把我打倒在地。

一次我炼功,被警察们抬到房间铐在床架上,轮流打耳光(参与打人的警察有李晓晴、高田丽、刘胜、敬雪凤),四个警察轮流打,我被打得鼻血直往外喷,还被铐在铁管子上整整半个月。前十天还每顿给半个馒头,后来的四、五天不给吃喝。我被吊铐起来,脚肿的穿不进鞋,敬雪凤还指使吸毒人员写了所谓的保证,强迫我按手印。八个月后,由于我身体出现严重症状,警察才让我“保外就医”。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四次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我再次被金昌市公安分局政保科陆林等从永昌姐姐家绑架,并劫持到金昌市戒毒所关押八个月,后因身体出现问题才放回。

没过几天,金川公安分局李新华等人以开十六大为由再次关押我三个月。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我被金昌市龙首公安分局警察代宝吉跟踪绑架,代宝吉把我吊铐起来逼供,我绝食抗议。警察邢福强拉我到医院,对医生撒谎说:“这个女人是两口子打架不吃饭”,让医生给我输液,后强迫我家人缴付所有费用,后以“取保候审”把我放回家。

我出来不到一个月时间,警察张树伟、邢福强、代长军、代宝吉到我老家(金昌市永昌县焦家庄),骗我家人说:“只要看到我在家就行了,没别的事。”家人相信了他们的话,把我叫回家,结果我再一次被绑架。

张树伟和早已隐藏在附近的警察,把我抬到车里,从老家永昌拉到金昌看守所关押。我不配合,一直喊“法轮大法好”,被张树伟、戴宝吉、邢福强、代长军打耳光,还被关进一间黑屋铐在地环上,戴上脚镣,不让上厕所,折磨了一天一夜。

中共酷刑示意图:锁地环
中共酷刑示意图:锁地环

在甘肃省女子监狱:遭电棍电脸电嘴,强迫洗脑写“四书”,做奴工

二零零四年八月,我被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判刑四年,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迫害。在监狱里狱警朱宪中、李玉梅用电棍在我的脸上、嘴上电,晚上我刚起来准备炼功,被同监舍的犯人看见,狱警就把我白天关在禁闭室,晚上铐在床头上。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在监狱里我整天被逼迫听、看诽谤法轮功的光碟。因为我不识字,包夹犯人就用事先写好的保证书诱骗我按手印,后来我知道了就声明被逼迫按的手印作废,狱警再一次关我禁闭。五天后把我转到五监区从事奴工劳动。每天干十多个小时,收工后狱警以“谈话”为由给我洗脑,如果不配合就被罚站,看诽谤大法的书和电视片。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女子监狱狱警把法轮功学员隔离起来,每人一间屋子,由四个包夹犯人看管,白天两人,晚上两人,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不让任何人接触,强迫写所谓的“四书”。长时间不让睡觉“连轴转”,因为长时间不睡觉,人就精神恍惚,甚至精神崩溃,在我迷糊时,包夹犯人强行把我的手拉住在事先准备好的“四书”上按手印,强制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我一天被强迫干十几小时的活,整天低着头干活,没时间休息,腰弯了,背驼了,人一天比一天消瘦。

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我才从监狱回到家中,金川区广州路派出所还强迫按手印,做笔录,时不时上门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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