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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离失所十三年 再次有家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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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一位单身母亲,因为信仰与履行《宪法》赋予公民上访的合法权利,被关押、遭受酷刑,被迫流离失所长达十三年。而二个女儿当时分别才十岁、十四岁,因此不得不过着寄人篱下,过早饱受世态风雨、冷暖谁知的日子。

十三年是一段多么漫长的岁月,春冬往复,世事变迁,作为一个单身母亲和当时未成年的二个女儿,究竟会有多少别样的悲泪和困苦?

半年前,也就是二零一五年中国传统新年来临之际,山城的街道、绿地挂满了锦灯和彩球,大人小孩憧憬着团聚与喜庆。上午,几名不速之客(巴南区警察)闯入了巴南区法轮功学员全启明女儿位于九龙坡奥园康城旁的金科小区住宅,打破了原本温馨的家庭。在经过二个小时的对全启明及女儿面对面的威胁与所谓“调查”后,有良知的几名警察似乎明白了一些,突然改变了决定,然后匆匆而去。也是从那晚起,全启明才结束了长达十三年的流离失所。

但更没有想到,刚刚与家人团聚仅六个月,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上午,南川区十多名警察非法闯进了全启明位于南川的小区住宅,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现金及手机等私人物品;南川区警察还扬言四处找寻她。

不得已,全启明再一次走上了有家难归、颠簸在外的路。

一、为了活命走入修炼

全启明于一九九七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的她不仅脾气暴躁,还身患重病,包括肝大脾大、严重的乙肝、以及妇科病,再加上曾被人打成中度脑震荡,身心的打击使她病情重上加重,最后整天睡在床上,治疗而不见效果。正是这时候,别人介绍她炼法轮功。为了活命,她很用心学炼,努力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一个好人。

一月后她能干活了。至今十八年了,她没有吃过一粒药,身体却越来越好。不管走到哪,人们都会说她是一个脾气很好、很善良的人。

而全启明的大女儿在七岁那年,面黄、消瘦,走路总脚软,经检查为严重的乙肝大三阳。家人带她走遍了重庆所有大医院医治,医生说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发明出来能治好这种病的药物,所以吃了五年的药物三个阳性还是三个阳性,一个也转不了阴性,医生还叫她不参加体育运动。小小年龄心里却布满阴云,没有童年人应有的快乐和憧憬,做什么都没有心思,脾气也变得与年龄完全不符的暴躁。

看到妈妈学法轮功的变化,她也跟着学法、炼功、修心性。她的身体因此变化很大,很快乙肝没了。一个多月之后,她参加了全巴南区的小学体育比赛——跳高和长跑,竟得了第四名。从此,她常对朋友和亲戚们说:我原本走路都累,从来不参加体育活动,炼法轮功一个多月之后竟得了巴南区体育比赛的第四名,法轮功真的太超常了!

二、坚持修炼遭遇迫害

至今被告上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法庭、最近几月被数十万大陆法轮功学员正式实名控告的前中共党魁江泽民,骨子里出于对“真善忍”的恐惧和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无端发起了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疯狂镇压。全启明和家人因此也遭遇了局外人难以想象的迫害。

1、依法上访却被非法关押一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对法轮功开始迫害,同年十一月全启明依法上访,以自己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事实到北京向政府说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却因此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

从那以后,重庆巴南区花溪镇政府万先华、派出所所长涂长华,经常带人到她家里抄家或者做生意的地方骚扰,严重影响着她和家人的生活。

2、遭遇非法抄家、绑架、酷刑折磨,父亲为此悲愤中吐血而死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深夜二点多钟,以巴南区公安恶警刘祥海为首的近二十人开三辆车到全启明家进行强盗式非法抄家(未出示任何证件),最后抄走了大法书,然后把她绑架到巴南区南泉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就将她铐在地上,几个警察一阵乱骂,并拿起棍棒朝她乱打。恶警还用手铐狠劲勒她的手,她当时感觉骨头都断裂了一样的疼痛难受。他们一直不让她睡觉,闭眼就打、骂(警察有个姓瞿,有个姓杨)。半个月后同修给她洗澡发现,后背全是淤血斑。几个月后,手上还有深深的手铐印。

就这样,全启明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三天。三天仅给了她一碗饭吃。

随后,全启明被绑架到巴南区看守所。在看守所,她再次遭遇非法提审,整天被吊铐在门上。就这样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非法关押了二个月,巴南区610还以“破坏法律实施罪”(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才是违反了《宪法》、《刑法》相关条款及“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她二年有期徒刑监外执行。

“当我二个月回家后,才知道我被绑架的第五天,生我养我的、最疼爱我的父亲因为我遭迫害而使他悲伤过度,竟吐血而死。因为我在家时对父母是最尽孝道的,我却没能见上他最后一面。回家后发现我做生意的钱一千多元没有了,身份证没有了,做生意泡的糯米二、三百斤和打好了的汤圆面等全坏掉了,池塘的鱼也没有了,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这些是我当时全部的钱财。”全启明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这样说。

3、警察上门欲绑架,被迫流离失所十三年

亲离子散、满目凄凉的一幕幕,至今在全启明心中挥之不去。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一群警察荒唐的带着枪来到全启明家门前来回找她,邻居叫她快走。她想起上次的迫害就心有余悸,于是赶紧离走,从此走上了流离失所的路。另一位同修大姐那次遭绑架被枉法判五年徒刑,非法关押三年至瘫痪才被放回家。

“我被迫流离失所后,可怜我七十岁(现八十多岁)的母亲瘫痪在床我不能亲手照顾;十一岁和十五岁的二个未成年的女儿没有人照管;江泽民迫害号令下的警察们到处找我,到我所有的亲戚家找我,把找我的费用全部加在我户头上(后来在占地的钱上给我扣了);出去租房就遇查户口,没有身份证,本想在亲戚家避避,亲戚们受警察的恐吓根本就不敢收留我,我无处可去,因此不知多少次租房、多少次搬家,给我精神造成的压力无法想象,给我女儿精神造成沉重打击。”全启明难过的回忆。

4、二个孩子的遭遇

全启明是一个单身母亲,一人全权抚养二个孩子,这场迫害给她二个女儿同样带来深重的灾难。

那时,警察一群人到学校去威吓小女儿,小女儿经受不住就放声大哭。恶警又隔三差五的到大女儿学校去威吓大女儿,叫大女儿把她妈交出来,大女儿知道是大法救了妈的命,知道自己妈在做最好的人,因此怎么也不配合恶警。

一次在大女儿的念书的中学,恶警凶恶地逼她说出她妈下落,大女儿急了,就对恶警说:“我没有这么傻自己的妈都要说,我妈炼了法轮功就是好,就要炼!”警察凶恶的说把你抓起来,大女儿大声的理直气壮的说:“你以为我怕哟!”警察见威胁不了她,就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犟的人。其实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如果不是被逼到了极点是没有这样的胆量和警察说话的。

警察的多次骚扰加上电视的造假宣传和污蔑诽谤,使学校所有不明真相的人对全启明的女儿歧视,给孩子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大女儿曾经是班长,因为警察经常的骚扰和母亲的流离失所,过着寄人篱下很苦的日子,使她根本就再无法好好学习。由于恶警给了亲戚们的压力,亲戚们也不愿意收留大女儿了,致使她东家住一晚、西家住一晚。小女儿同样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因为压力,小小年纪头顶的头发都掉了很多,由于没有人好好管束和生活的艰辛,被逼十八岁就和人生了小孩。

三、控告江泽民

多年后,全启明回到自己的老家,老家门前杂草丛生,已有半人之深;大门被破坏;屋内屋外结满了蜘蛛网;房内值钱的东西被盗尽……一片萧索与凄凉,历历往事齐上心头,泪水在她眼眶中直打转。

今年六月,全启明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写道:“坏人猖獗,好人遭迫害,这个社会真是豺狼当道啊!但这一切都是罪魁祸首江泽民发起的,就因为他的妒嫉和骨子里对‘真、善、忍’的恐惧,导致了这场持续十六年之久的对我和家人、以及无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上午,重庆南川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十多人,要挟全启明女儿位于南川区的私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打电话给全启明的女儿谎称楼下业主反映她家漏水漏得很厉害,赶快回去看看。全启明的女儿不知是计,回小区就遭遇国保大队十多人的强行开门入室,强盗式地抄家,并且恐吓全启明女儿要把她母亲交出来,不然就要怎么怎么样……

此后,全启明的女儿一直处于惊恐之中,饭吃不下,老做恶梦,连电话都不敢开机,精神受到极大打击;而全启明有家难回,被迫颠簸失所在外。

十六年里,这场民族浩劫之下,有多少全启明这样的家庭悲剧!

那些至今还想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610、公、检、法人员,以及想找到全启明的南川区警察们,为了自己的现在和将来,也为了家人与孩子,看看真相,看看善恶有报,然后再用良心衡量,决定到底怎么对待这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谁能选择正义,善待法轮功学员,谁就是在善待自己,谁就是在给自己留条生路、能走入未来!法轮大法是佛法,是教人修身向善的,人类的历史上迫害佛法的人或政权,从来都没有逃脱天理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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