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数十人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明慧网记者河北报道)到八月二十七日为止,已超过十六万六千名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敦促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诉。据明慧网部分统计,迄今已有总数为100,420人的诉江状(82,700份)得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签收或邮局妥投回复。

河北张家口市数十人控告江泽民。六十六岁的会计退休吴刚控告说:“二零零二年我正在母亲家休息,被桥西公安分局绑架到高阳劳教所劳教一年,期间母亲因受到惊吓和承受不了失去儿子的痛苦和身心巨大的伤害和压力而不幸去世,我回来时也没能见到母亲最后一面。”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二点,明德南派出所孟刚办事处主任等人带领六、七人又一次非法闯入妻子付桂菊家中,再一次被强行绑架致桥西‘法制学校’进行迫害,因其不配合,给别人讲真相而被铐在二楼铁栅栏上,她绝食以示抗议,被办事处书记许要武带到轻工医院,一人强行野蛮灌食,一次插管,二次插管带出的鲜血流在地上。迫害第九天时也就是大法弟子宋翠玲被江泽民集团迫害致死的第二天,办事处主任逼迫其哥嫂写了保证才放人。”“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二日,明德南派出所将正在家中的妻子付桂菊绑架到张家口十三里看守所,妻付桂菊绝食抗议大约十天左右,出现生命危险被放回家中。同年六月四日,妻付桂菊再一次被明德南派出所绑架到张家口十三里看守所,妻继续绝食以示抗议,大约十天左右,被迫害致死。”

78岁的赵俊天老人通过修炼,身体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肠胃功能正常了,也不怕冷了,三九天光着头在外面炼功,干活都不觉得冷了。连邻居、同事都说这老人和以前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且体重增加了二十几斤,面色红润,越来越年轻了。

老人控告说:“一九九九年八月進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万全县公安局(直接责任人李继金、孙喜富、赵秀花、姓赵的)和教委的人(其中教委勒索二千元现金)从北京绑架到当地公安局进行审讯、拷打、刑讯逼供后又送到了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进去后有一天被迫害的不省人事,没有一个人管,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醒来。一个月后放回。”“又过了一段(具体哪天记不清了)又遭到万全孔家庄镇(参与迫害的责任人李志永已遭报死亡)、学校(校长李春军已遭报死亡)、教委(司机小赵已遭报死亡)、政法委、派出所绑架,万全县教委强迫让我放弃修炼,写不炼功保证,我坚决抵制。看我不配合,最后把我三儿子叫来恐吓说要对我如何处理,儿子怕我受迫害,当时就配合了他们。教委导演的让我坐在椅子上,椅子后面挡上布,让我三儿子在后面骂大法,万全电视台录像,最后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书才放回。”“由于多次受恐吓惊吓,我自己现在连家门都出不了。”

45岁的冯艳华女士控告说:“二零零一年九月份回老家,向老家的人讲真相,被明德南派出所警察和多伦警察非法抄家,……非法押到当地派出所铐在暖气管子上一夜,刑讯逼供两夜不让睡觉,使我昏昏沉沉非常难受,后被押到多伦看守所非法关押七个月,期间为抵制非法迫害,绝食抗议,被遭到野蛮灌食,特别痛苦。在这期间勒索家人一万元人民币。二岁多的孩子由体弱多病的奶奶照看,孩子整天喊着‘妈妈不在,妈妈不在,妈妈,妈妈’,让人听了心酸。由于非法抄家,幼小的孩子受到一定程度的惊吓,至今不能上学。”

今年七十五岁的马秀英老太太是张家口橡胶厂的职工,一次因出工伤把腰扭伤,到医院也治不好,还患有神经官能症、胆结石、乙型肝炎、颈椎增生、慢性胃炎,修炼法轮功后奇迹般的好了,走路一身轻。老人控告说:“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凌晨,我和老伴及其他法轮功弟子在大街上准备挂法轮大法好的条幅,被张家口市南营坊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派出所关了一夜,又转到张家口市堡子里派出所囚禁,并上‘老虎凳’七天七夜,身体受到非常大的伤害,看我不妥协,后又送到张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一百零八天,为了抵制非法迫害我开始绝食、绝水持续了二十二天,期间受到了一般人想象不到的折磨,在绝食的过程中不让在床上坐更不让躺,把我们法轮功学员都塞到床底下压,让刑事犯给我灌食,把已经身体非常虚弱的我狠狠用腿猛顶着捏着我的鼻子往上拉,用一整袋盐加一点奶粉灌食,那种痛苦无以言表,差一点把我憋死。我的孩子从外地回来到看守所看望我们,正值严冬,那年冬季冰天雪地,在去看守所的路上把脚也摔坏了,没钱看病,现在落下了后遗症,因此工作也耽误了,堡子里派出所还勒索我家人四千元钱。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当地政府借召开‘奥运’,再次非法把我绑架送入‘黑监狱’即臭名昭著的‘洗脑班’迫害关押长达二个月之久。我老伴在我们经历这一次的迫害后,精神受到了更严重的打击,在冤屈、郁闷,有冤无处诉, 有案无处告的情况下含冤离世。”

61岁的任麦莲女士长期被骚扰、恐吓、非法抄家、关押等迫害,她控告说:“二零一二年十八大前,即九月二十九日晚八点多,张家口市桥西区公安分局和南营坊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共来了十几个人,将我绑架到桥西分局非法关押一夜,第二天又将我劫持到张家口市玉宝墩戒毒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期间把我们每人一个屋隔离不准随便说话,期间苦难不细说。二零一三年三月两会前又强行索要身份证,我被逼的没办法,只得再次离家出走四处流离七天。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多张家口市南营坊派出所三个强盗警察闯入我家恐吓、抄家抢走一张祝师父中秋快乐的贺卡图画。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国保大队正、副队长又来我家恐吓骚扰,说要申办奥运等等……”

75岁杨永珍女士控告说:“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三日,我和孙女正在午休,一帮恶警非法闯入家中,并闯进卧室房间,孩子脱光了睡觉,恶警进来孩子全身光,因天热我只穿背心,他们叫我去派出所,我穿衣后说,我认识派出所,我自己去就行了,他们说不行,必须上警车。两个警察商量着把我往哪里关,我看到车板上有斑斑鲜血,我告诉他们,你们把车厢打扫打扫,这么多血渍多不好,他们只哼了一声,车到了派出所,又要把我强行关进铁笼子,我说你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没事实,警察是抓坏人的,可你们把好人抓来了,我不能进去,他们就说那你就在外边吧,一直到晚七点才放我回到家。”

55岁张海珍,家庭妇女,控告说:“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把我非法送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河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刚到大门口,就把我脱光衣服,全身搜身,连带的随身用品通通检查。我在里头总共呆了四个半月的时间,在四个半月期间,度日如年,……我绝食抗议。……第一次灌食,四、五个人按住我的双脚,双手不让动,往鼻子里插管,插的难受,呕吐,只要继续绝食,就天天灌,后来改成拿勺子往嘴里灌,又一次把腿捆住,把手捆住,犯人坐在腿上,脚蹬在我心口上,另两个人用铁勺子,把勺子从嘴里插到嗓子里,插的根本就上不来气,眼睛都直了缓不过气来。……一边灌一边喊着灌死你。……有一次,因为我炼功,两个警察轮流的打我,一个警察左右耳光打我脸,另一个拳打脚踢浑身打,打的我左脚受伤,不能站立,打完又给双手背后戴上手铐院里站着。还有一次,把我弄到一间黑屋里,把我的胳膊背朝后,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反捆起来,犯人批素霞,一脚把我踹倒,趴倒在地下,脸直接触在地上,把我裤子剥下来,又一个犯人拿皮带双头折起来打我,狠毒的打,一边打,一边让我放弃修炼……更严重的一次,把我弄到院里,还是把双手背捆在后头,一脚踹倒在地下,脸朝下,一下把脸擦破,流血,把裤子擦破,把膝盖碰的黑青,跌倒站不起来,犯人揪住我的头发拽起来再打,再跌倒,反复不知道多少次,打的我没了意识,像被踢皮球一样满地滚,一下子踹到我心口上,晕过去,才停手,打完给我把脸上的血,泥洗净(怕人看见)又让我脸朝墙站着。还有一次,把我们几个学员吊在树上冻的。”

怀来县五十二岁的赵建林女士控告说:“二零零二年十月,警察对我的居住处进行二十四小时监视,并让我丈夫单位开车到处找我;并恐吓我七十多岁的婆婆,以致老人精神惶恐,日夜难安,不让我丈夫上班,逼问我十一都去了哪里,造成我有家不能回,家中的老母以及年幼的儿子无人照顾,整个家庭困苦不堪。母亲在自己被不断的恐吓与迫害中,在小女被劳教,家中上幼儿园的女儿无人照顾,次女流离失所,长女家中经常被骚扰的极度恐怖与思亲的痛苦中,于二零零七年含冤离世。”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江泽民作为迫害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善良民众的主犯,教唆犯,利用“六一零办公室”传授犯罪方法(六一零提供百余种刑具及酷刑办法、毒药迫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构成多种罪行: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抢劫罪、盗窃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司法罪;报复陷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玩忽职守罪(触犯中共《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滥用法律(滥用刑法第三百条)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宪法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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