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江泽民 山东泰安李玉玲被非法批捕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山东泰安市大河棉纺厂退休职工李玉玲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在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被泰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李玉玲女士今年六十岁,中共迫害的借口是她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早在十月中旬,岱岳区粥店派出所的警察就曾电话询问李玉玲诉江的事(她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大河棉纺厂在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境内,而她的家则是在泰山区上高乡西张店村),她直言相告:自己是控告江了。

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时许,泰山区国保大队和上高乡派出所的一帮警察,由西张店村委人员领到李玉玲的家门口,李玉玲不给他们开门,因为她已得知这帮人上午就以诉江为借口绑架了邻居卜令翠、王翠平婆媳俩。国保大队长李晓明指使下属翻墙入院,绑架了李玉玲;又撬锁破门,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亓东玲,随后把她俩劫持到上高派出所。同时,警察把李玉玲家翻得一片狼藉,大量私人物品被掠走。

在上高派出所,她们被非法讯问,在医院查体后被送往市看守所。李玉玲、卜令翠和二儿媳王翠平被非法拘留,亓东玲因血压甚高看守所不收,被送回家。此后不久,卜令翠的大儿媳黄凤梅也因控告江被非法关进看守所。

李玉玲被绑架后,泰山区国保人员在她家大门外安装了两个摄像头,监视来往行人,并对她家人骚扰问话二十多次,还拿了四十多张当地法轮功学员的照片让家人辨认,问都是谁到她家来过等等。

十二月三十一日,李玉玲被中共泰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卜令翠、黄凤梅、王翠平婆媳仨各被勒索三千元放回家。

有关单位责任人:
泰山区公安分局:
局 长: 杨启典0538-8225172、18615389777
政 委: 徐志强 8226236、18615388068
副局长: 赵其钧6261038、18653898866 贾元玉 6261003、18605380090 宋晓东 6261036、18653898966王洪亮6261239、18653898899
政工主任: 李兆斌 6261236、18653898066
刑警大队长: 吴茂军6261608、18653898181
治安大队长: 王顼 6261069、18653898566

泰山区国保大队:
大队长:李晓明
福副大队长:田琳

泰山区检察院 电话:0538-3011617
检察长:王增爱
副检察长:尹序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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