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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李丽珍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更新: 2017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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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铁岭县催阵堡乡小屯村法轮功学员李丽珍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在抚顺妹妹家里被绑架,八月十五日被抚顺市新抚区法院非法庭审。日前得知,李丽珍被非法判刑两年半。现已上诉。

李丽珍,女,五十二岁,铁岭县李千户乡小屯村村民。她丈夫因病于早年去世,她自己也是多种疾病缠身,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为了维持生计,李丽珍带着儿子寄住在抚顺市妹妹家,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李丽珍在街上向民众发放破网软件小光盘,被警察绑架到千金派出所。

警察逼问小光盘的来源,将她双手铐在两个椅子上,脖子挂一个十斤酒桶,令她站不起也蹲不下,往她眼睛、鼻子、嘴里抹辣根。

第二天,李丽珍被劫持到南沟看守所。半个月后,警察勒索三千元,让李丽珍取保候审。李丽珍回家二十天后,派出所警察要她去报到,李丽珍被迫离家,吃尽颠沛流离之苦。

二零一六年初,李丽珍因牵挂孩子回到抚顺市,五月六日晚在妹妹家楼下被蹲坑警察绑架,警察污蔑她是网上通缉的逃犯。同年八月,李丽珍遭抚顺市新抚区法院刑事庭非法庭审。尽管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法庭仍罔顾法律,对李丽珍非法判刑两年半。

抚顺市新抚区法院:
刑事庭024-57567113

千金派出所:
责任警察王振兴1810423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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