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玲被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法院偷偷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法院偷偷对法轮功学员张瑞玲女士非法判刑三年半。

法轮功学员张瑞玲(四十六岁)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人。一家三口在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做生意。

二零一六年三月五日中午,张瑞玲和丈夫高贯臣、儿子高古月(二十二岁)一家三口在家被易门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突然绑架,警察的所谓的理由是他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

张瑞玲被非法关押在玉溪市看守所,期间易门县公安局国保警察曾到黑龙江省桦南县张瑞玲家,强行将家中保存的法轮大法书籍,还有《明慧周刊》以所谓的证据为由掠走,并以此迫害张瑞玲。

张瑞玲被易门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后,大概在八月末左右家人请的律师才知道,张瑞玲被易门县法院在八月二十五日已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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