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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控告江泽民 天津潘慧芬被诬判三年半

更新: 2016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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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西青区法轮功学员潘慧芬,因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被西青分局中北镇派出所绑架抄家,第二天被劫持到西青区看守所,九月十日被西青分局非法批捕,十二月四日遭到西青区法院的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冤判三年半刑期。

潘慧芬女士,五十九岁,家住西青区中北镇。修炼法轮功后精神饱满、身体健康,处处事事做一个好人。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潘女士曾因坚守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曾被绑架到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里迫害,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最高法院推出了《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同年五月份,在中国大陆出现了起诉前中共头目江泽民的诉讼大潮,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亲朋好友,以及社会各界正义民众纷纷参与控告、举报。

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潘慧芬通过邮政速递局向最高检察院寄出了诉江状。几天后在网上查询发现该邮件被扣押在了邮局。潘慧芬去了该邮局,以自身遭迫害的实例善意的向邮局工作人员讲法轮功的真相,启迪他们的良知善念,希望他们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八月七日,她再一次去邮局,继续向相关人员讲清控告江魔头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当天下午,她刚从邮局回家,就被中北镇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抄家,一年后被西青区法院冤判三年半。

在潘慧芬被非法羁押在西青区看守所期间,其姐姐潘惠敏因在小区粘贴真相资料,也被中北镇派出所绑架,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被非法关押在西青区看守所迫害。此时潘惠敏的老伴还瘫痪在床无人照料,后潘惠敏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潘慧敏曾因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里被迫害的非常严重。

西青区法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
邮编:300380
电话:27392688
传真:27392688
西青区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道413号
电话:022-27933636
公安局西青分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156号
电话:022-27392592
邮编:300380
中北镇派出所
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北大道2号
电话:022-273931370 22-27934000
邮编:3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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