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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台河市五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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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赵春阳、张桂荣、高云山、于桂华、谭凤云,近期在茄子河区法院和桃山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律师为他们进行了无罪辩护。

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于桂华、高运山等四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在铁山乡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派出所绑架、关押。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610)毕树庆为捞取政治资本,将此事上报到黑龙江省,并设立所谓“专案组”搞迫害,并在五月八日母亲节,又绑架了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大多数是善良的母亲。目前仍有王元菊、张桂荣、吴旭姝、王静、张兰君、谭凤云、赵春阳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构陷迫害她们的所谓“案子”都到了法院阶段。

律师为赵春阳无罪辩护 法官无言以对

五十多岁的赵春阳女士,二零一六年五月八号被桃山区绑架,被关在七台河市看守所七个多月,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桃山区法院遭非法开庭,审判长周鹭荻,主审法官金星峰,公诉人高馨艳。

在庭审三小时的过程中,赵春阳的辩护律师不畏强权压力,为赵春阳做了无罪辩护。审判长周鹭荻多次无理打断不让律师说下去,律师据理力争,法庭三次休庭。

文律师指出法轮功不是邪教,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法官说司法部有文件不允许律师为国家认定的邪教辩护,律师很严肃的指出:刑法96条规定国家认定的法律法规,必须经全国人大委员会通过的才是国家认定的,全国人大没有制定法律说法轮功是×教,两高司法解释是违法的,公安部国务院认定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是江泽民说法轮功是×教。利用刑法300条的规定,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法轮功信仰者,是乱用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律师质问:他的当事人赵春阳破坏哪一部法律、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哪个条款的实施?法官在法庭上现场翻书查找律师所说的法律法规,无言以对,沉默无语。

四个警察出庭接受律师的询问和指证 张桂荣要求公诉人回避

张桂荣女士,六十三岁,被非法关在七台河看守所市至今。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桃山区法院非法对张桂荣开庭。

张桂荣二零一六年五月八号被桃山区桃南派出所绑架,当天从早上八点多到晚上十点多的十四个多小时中,被连续非法提审折磨,警察反复疯狂谩骂、侮辱、威胁、引诱当事人“认罪”。直到第二天早上看守所开饭前的二十四小时中,张桂荣食水未进。

当律师指出这是典型的车轮战术、疲劳审讯、刑讯逼供时,公诉人竟然袒护涉案警察,无耻地说:你这么说不合适,还让张桂荣解手了呢。律师强烈要求看抄家视频,法官和公诉人拒绝出示。

律师要求法院通知侦查人员,也即桃南派出所警察曲龙、李鑫和另外两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解决张桂荣控告侦查人员在搜查张桂荣家庭居室时涉嫌盗窃张桂荣个人的非涉案钱物(人民币12000余元,存折一张)的事实,让前述人员说明情况。桃南派出所曲龙、李鑫等多个警察涉嫌盗窃,这次在张桂荣家没人之时,借抄家之机盗走张桂荣女儿在“母亲节”前给妈妈的一万两千元现金、邮政储蓄存折、手表、银项链,这些在搜查清单里均无记载。

庭审中,律师询问派出所侦查警察曲龙等人将张桂荣家的人民币12000余元、存折一张、申报一块哪去了?公诉人高磬艳几次给警察曲龙等人传纸条,曲龙等人拒绝回答。

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庭审中,张桂荣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维护自身的权利,对检察院的公诉人高磬艳和吴某,一致要求二公诉人依法回避,理由是律师先后给检察院公诉人、法院法官等邮寄“举报信”、“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五份材料,均如泥牛入海,公诉人等涉嫌包庇。

几经周折反复后,张桂荣称:就是不能以信仰邪教的名义起诉我,信仰没罪,做好人没错。僵持至下午二时许,法庭宣布,张桂荣一案休庭。

法官在事实面前只好宣布休庭。法官们分别对张桂荣、律师和家属软硬兼施哄骗让其放弃“公诉人回避”的要求,对律师说:“这官司(给法轮功)打下去也没有什么结果,这样你也挣不到钱,你挣完钱就走呗,要不你下次还得来。”

王法官对张桂荣的女儿说:“你是家属,你说话就好使,别让公诉人回避。”张女儿说:“你们得做到公平、公正啊!那你就把我妈放了呗。”法官说:“这个不归我管,我们就管开完庭,走完程序,报到上面就完事了。”

高运山被非法开庭

十一月三十日上午九点,桃山区法院非法对高运山开庭,律师为于高运山做了无罪辩护。

高运山,男,今年46岁。一九九七年有缘得法轮大法,通过学法炼功,受益很大。在家里,做饭、刷碗、拖地和妻子抢着干,是一个好丈夫,对孩子教育有方。妻子以他为荣。这次绑架关押打碎了一个温馨的家庭,妻子以泪洗面,孩子非常想念爸爸。

茄子河法院非法庭审于桂华和谭凤云

于桂华女士,五十多岁,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号,在铁山乡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关在七台河市看守所。

谭凤云女士,五十多岁,二零一六年五月八号被茄子河公安分局绑架,被关在七台河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茄中河法院对于桂华和谭凤云非法庭审,给于桂华和谭凤云罗织莫须有的罪名。于桂华和谭凤云的家属给请了律师,律师为于桂华和谭凤云进行了无罪辩护,茄子河区法院庭长王庆林不让律师说话,也不让被害人于桂华和谭凤云审诉。律师来会见于桂华和谭凤云,去相关部门走正常法律程序,遭七台河国保开着车跟踪、监视。

威胁家属辞退律师

近日,王元菊家属被新兴区法院的刑庭庭长黄跃海追问:是谁帮忙请的律师,怎么请的?请律师花多少钱,要求就是把律师辞退了。

张兰君的家人也被追问:你们请那个律师有啥用?辞退了吧,又问怎么请的?谁帮忙请的?还说开庭前让他们家属劝劝张兰君,让她认个错……还说你们请的律师也是“反革命”。

据悉,桃山法院的人还在找王静的丈夫:说让他去看看王静,还是追问是谁帮忙请的律师,还打听帮忙请律师的人多大年龄,长什么样子……

赵春阳的儿子接到了桃南派出所曲龙打电话说让他去一趟,他说工作太忙去不了,有事电话中说,曲龙问:律师是你请的吗?怎么请的?花了多少钱……

这几天七台河请律师的家属们大都接到了这类电话,看来这几天的庭审他们感到吃力,他们原来打算开庭时枉法诬判,现在看来是推行不了的,就以“调查”请律师来威胁家属。

奉劝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人员,在涉及到个人生命安危与家庭、亲人的幸福的重大抉择前,不要做别人的迫害工具、毁掉自己的未来。


相关人员电话
七台河市戍企桃南派出所:景丰路88号,(原桃山区政府)(154600)
于有办案人:桃南派出所的刘万军(警号104075,电话13946555617),
张桂荣的办案人叫曲龙(电话15046857566)。
桃南派出所长王岩松(电话13903671653)
林涛15804645550七台河市戍企公安分局桃南派出所

涉案法院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47号 。 电话:0464-8269768
邮编: 154600 区号:0464
刘学文8256001(办) 13903670450 (院长)
刑庭庭长长王国威家8255888手机13339327366 13946516333办8303903
金星峰 8303902(办) 18004640325 (涉案法官)
周鹭荻 8254031 (涉案审判长)
刘晓燕 (涉案法官)

涉案国保及家属
七台河610公安局国保队长
毕树庆13946550880、13314640880、宅8281932、宅8284932、办8297021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沿河街 66号 邮编154600 邮编0464
毕树庆妻子,王立岩0464--8281932 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 邮编:154600
以下是毕树庆的妻子所在单位领导及同事的电话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 邮编:154600
区号都是 0464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李忠民 工商局 8281158 8289200 15946445777
庞森 8280436 8266185 13903670996
李士新 8266323 8262863 13945598097
田林军 8280443 8269966 13945578191
柏岩 8261657 8296660 13304677999
马会春 8266322 8289358 13946527551
孟凡涛 8263587 8266000 13351140000
毕树荣(毕树庆兄) 办8357006、宅8267178、13304679266

涉案检察院不法人员
1、桃山区检察院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8号
李葆华办案人桃山区检察院姜林:13945595444
高馨艳 8271278办 13019191970 (涉案公诉人)
吴琼(暂时没查到电话)(涉案公诉人)
李大禹(办公室)0464一8292160 13029792299

李葆华检察院办案人姜林 8261098办 6100553宅 13945595444
王明华 8263769办 139465692669(涉案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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