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孙胜华被庭审 当庭讲真相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十二月九日上午十点多钟,法警把孙胜华老人带到大石桥法院,因近日在营口看守所绝食反迫害,老人显得格外消瘦。花白的头发,穿得有些单薄,身上被强加地带着手铐和脚镣。

家属在法院冰冷的大庭中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还有她五岁的小孙子。当孩子看到奶奶时,想要近前去找老人亲近,被法警喝斥得躲到了妈妈的后面,在孙胜华老人一再力争下,才允许她见孙子。

法庭内,一名叫李成森(音)的法官多次以诱供的形式对老人提问,欲使老人“蓄意传播”的“罪名”成立。公诉人李爱萍(音)以一种一定要治罪的口气逼着老人说出“蓄意传播”的话语,并提示法庭孙胜华不认罪。

孙胜华老人没有请律师,但是近半年的非法关押并没有消磨老人坚信法轮大法的意志,老人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地说:“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修炼法轮大法近二十年身体特别健康,没有吃过药打过针,我一直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没有罪。”并拒绝签字。

在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大法的十八年来,孙胜华多次被绑架和骚扰。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孙胜华和三位法轮功学员去看一位姓张的同修,被那里的大队治保主任举报,拘留十多天后,于九月二十五日被放回。此后,石桥分局的警察经常骚扰孙胜华和其家人,使其不得安宁一直持续十几年。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孙胜华去看一位法轮功同修,那位同修已被绑架。孙被那里蹲坑的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大石桥分局。半夜她想:我是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我没有罪,我要回家,遂从厕所二楼窗户跳下,造成腰椎、胸椎、脚骨三处骨折,不能动。值班的发现又把她抓了回去,也不管她多处骨折,仍然用手铐铐在那里,接下来一天不给她饭吃,不给水喝,下午下班前把她送进拘留所。在拘留所关押半个月,非法判她两年教养。三月十五日被送进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当时她的脚后跟红肿得很厉害,不能走路,教养院拒收,又被拉回拘留所,二十三天后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正月初七晚上七点多,石桥分局的警察和街道主任等人无故将孙胜华绑架到大石桥拘留所,又判劳教一年。后来因孙胜华丈夫象疯了一样去街道要人、去公安局要人,最后警察才把她放回到家,回家后他们还经常上门骚扰。

其实迫害一个法轮功学员,就有许多警察参与其中,单单参与非法抓捕孙胜华的警察就有三十多人,办案的人员涉及到石桥分局、大石桥公安局、大石桥检察院、大石桥法院、营口看守所等多个办案单位。针对一个手无寸铁,心怀善良的老人,中共邪党动用如此庞大的警力,将来必成为世人笑话。用张志新在文革时的一句话说,再过十年你们会觉得这一切很可笑,可是现在在中国大陆的民众仍然有一些人不能幡然醒悟,盲从地跟着迫害法轮功学员。


大石桥公安局警察 姚学松13941761608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青花分局:
王宪国 局长 电话:15841772999
梁策 副局长 电话:13940763666
郭学胜 教导员 电话:13514175899
于洋海 警员 电话:18841710043
周星宇 协警 电话:15041757227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华宫院里 大石桥公安局法制科 曹光宇副科长
邮编:115100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检察院起诉科 李爱萍 电话:0417-6916627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检察院起诉科科长 王继宁
邮编:115100
辽宁省大石桥人民法院刑事科 李成森(音)法官
辽宁省大石桥人民法院部分法警名单:
黄东霞 张辉 曹丽杰 邢伟 许营 潘文航 宁洪斌 张万鑫 刁乃东 张军 刘树森 王爱国 王恩顺 王敬伟 张文 刘鹏 林春博 高巍 王胜玲
姚程明 王蔷 王平 赵操 张丽坤 薛丽 隋建羽 李良 姜晓晶 于田子 孙永义 王兆龙 腾丽 刘胜利 高文伟 班锐 何庆军 
邮编: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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