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警少校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现年五十二岁的于凤来,本来是武警山东省总队济宁市支队的少校警官,为说明法轮大法好,于二零零零年一月二日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绑架,被撤销干部警衔,由少校降为列兵,并被非法劳教,在山西省夏县武警劳教所与山东省王村劳教所遭受迫害折磨长达两年。

于凤来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上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寄出对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十八日收到两高签收的短信通知。

于凤来控告说:“在长达两年的迫害折磨中,我知道了什么叫生不如死,也知道了什么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更知道了从一个意识清楚、理智健全的正常人被迫害折磨得成为一个精神失常的人所遭受的难以忍受却又不得不忍受的难以想象的痛苦的过程。我没有想到我还能活着离开那个极其残酷、恐怖、没有人性的让人不寒而栗的邪恶环境,但我还是活着过来了。”

“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被控告人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被控告人江泽民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下面是于凤来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統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正是在江泽民的策划、指挥下,导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

我原来是武警部队山东省总队济宁市支队的一名少校警官。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我在嘉祥县武警中队任中队长。炼功之前,由于身患胸膜炎、气胸、胆囊炎、萎缩性胃炎等多种疾病,三次入住山东省武警总队医院。而这三次住院,都没有使疾病得到根治,只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经常的需要用药物控制病情。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我严格按照老师要求的事事处处做一个好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心性得到提高的同时,身体也得到了康复,使自己不但能够以饱满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而且给国家节省了不少的医疗费。

一、天安门广场炼功被绑架、撤销干部警衔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集团发起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由于我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被单位软禁一个多月。期间,单位领导动员了几乎所有能动员的力量,劝导、威胁、逼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修炼。由于我从法轮功中亲身受益,并在按照师父教导的从做一个好人开始的炼功过程中,亲身体会到了佛法修炼的博大精深,所以,当我看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造谣、诬蔑、嫁祸等黑白颠倒的宣传时,深感愤慨、震惊和痛心!这种造谣、诬蔑、嫁祸等黑白颠倒的宣传,使不明真相的广大世人在对法轮功的认识上,产生了严重的错误和扭曲,并由此使广大的世人对法轮功产生了极大的误解和仇恨。这种误解和仇恨,使广大的世人在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严酷迫害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面对这种迫害,我作为一名在法轮功中亲身受益的有良心的人,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我决定站出来,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我非常清楚的知道,在对法轮功的严酷迫害中,作为一名军人,我一旦站出来,则必将付出失去工作、失去经济来源、失去人身自由的惨重代价。但出于对国家负责,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我必须义无反顾,因此,我毅然走上了进京上访之路。

到北京后,我耳闻目睹了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为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部门,无一例外的被抓被打被迫害的过程。现实告诉我,整个中国的任何地方,整个中国政府的任何部门,已经没有任何法轮功学员申诉说理的地方了。在被现实逼迫无奈的情况下,我作为一名武警部队的少校警官,身穿警服,毅然站在了天安门广场的中央,用炼功这种形式,用炼功这种无声的语言,向全中国的人民,向全世界的人民,以及全世界各个国家的政府,庄严的宣布:法轮功创始人是清白的,法轮功是清白的,真正修炼法轮功的学员是清白的,法轮功于国于民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正因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所以在工、农、商、学、兵、政、党等所有的领域,才有那么多的人炼法轮功,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严重错误的!

我在炼功的过程中,被天安门广场的武警警卫部队绑架,交由去北京找我的原单位人员接回原单位。然后我被撤销干部职务,由警官降为士兵,被撤销干部警衔,由少校降为列兵,并被非法劳教两年。从此以后,我在被先期关押的山西省夏县武警劳教所以及后期关押的山东省王村劳教所遭受迫害折磨长达两年之久。

二、在山西武警劳教所遭受的非人折磨

进入劳教所的第一关就是必须经过严管班非人道的残酷“管理”。武警劳教所的一切规章制度本来就是非常严格的,超军事化的,而严管班的“管理”不但超过了劳教所的规章制度,而且基本上是没有人性的随心所欲。班长及小组长可以受领导者的指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绪,以“管理”的名义,任意的殴打体罚班里的任何劳教人员,严重者竟然连续殴打体罚几个小时,并且殴打体罚的花样层出不穷,给人以非常恐惧之感。

严管班吃饭的时间很短,以狼吞虎咽的速度我都无法吃饱,还要强忍着饥饿,被强迫着参加超强度的军事训练,并被奴役着参加拉土造田,开荒种地的超强体力劳动,饥饿难耐、体力不支时,我不得不拔食地边的野菜和捡食地里的虫子充饥,以勉强的恢复一点有限的体力。即使如此,收工回到班里后,也不允许坐着休息,还必须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排成一排在那站着,如果所里没有其它活动,就得这样一直站到就寝睡觉。

在非法关押期间被奴役的日子,就这样在日复一日的重复着。被奴役得饥饿难耐、疲惫不堪的身体状态,也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延续着。就在这日复一日的重复和延续中,我度日如年般痛苦的煎熬着。

江泽民集团为了消去民众对法轮功的同情,改变有关部门对法轮功镇压不力的状况,炮制了所谓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激起了不明真相的世人对法轮功的仇恨,江泽民集团也由此加重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在江泽民的授意下,中央军委发出了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惜一切代价,强制军队中的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的指示。指示发出后,由武警支队、武警总队、武警总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各级六一零组织联合组成的“转化工作组”进驻武警劳教所,拉开了对我强制转化,进行精神和身体双重摧残的序幕。

“工作组”的成员是经过精心挑选安排的,特别是总部和总政的人员,他们有所谓的专门研究法轮功问题的“专家”,有全军优秀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有心理学研究专家,有拿到两个博士学位的法律学研究专家,也有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专家,再加上支队、总队及劳教所的有关人员,这个工作组无论是在人员的配备和力量的生成上,对我来讲,规模是空前的。当他们突如其来的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当他们轮番的向我发难的时候,当他们势在必得的要把我当场“拿下”的时候,这对我造成的思想压力是难以想象的。但是,他们的目的没有达到。当他们第一次对我先声夺人的转化失败之后,就按部就班的开始实施了他们对我的一整套的迫害计划。

首先是以伪善的面孔,了解我的各方面的情况,晓之以他们认为的利害,诱使胁迫我转化。失败后就回去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寻找他们认为的我的弱点,研究准备下一次诱使胁迫我转化的内容,然后再进行下一次的胁迫转化。失败后再开会、研究、总结、准备,再进行下一次。由于他们都是所谓的各方面的专家,具有专门整人胁迫人的经验,所以,对我胁迫的压力一次比一次加大。同时,他们安排布置劳教所的所有人员,配合他们的行动,如果有人能帮助他们把我转化了,干部立功,劳教人员减期。

在利益的诱惑下,他们对我实行了无休无止的车轮战,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的时间,我都处在他们无休无止的胁迫当中。他们当中有的人,那真是巧舌如簧,明知道他是在黑白颠倒的跟你胡搅蛮缠,而你却很难轻易的缠得过他。由于我必须得每时每刻的集中精力,逐一的驳斥他们胁迫转化我的错误,阐明我坚持信仰的正确,并保证他们对我的无懈可击,这使我明显的感觉到了我的精力在被大量的消耗着。在这无休无止的车轮战中,也使我也越来越明显的感觉到了我正在一天一天的力不从心。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觉得他们对我的压力没有达到他们如期的目的,所以又进一步的对我实施了人身上的攻击、人格上的侮辱和精神上的刺激。他们知道我对我的师父很尊敬,所以专门复制了我师父的照片,偷偷的放在我的铺底下,让我睡在上面;还把我师父的照片贴在黑板上,并写上侮辱性的语言,突然的让我去看;更有甚者,把我师父的许多照片铺在地上,唆使驻所部队的官兵,强迫我去践踏,不从就当着我原部队战友老乡的面对我进行殴打,并把我抬起来扔到我师父的照片上。还集合所有的劳教人员,当着我的面,呼喊诬蔑、攻击法轮功的口号,唱诬蔑攻击法轮功的歌曲;还到我上小学的儿子的学校,无视对我儿子幼小心灵的伤害,胁迫我儿子写诬蔑攻击法轮功、劝导我转化的信给我;逼迫我天天写思想汇报,不写就让所有的劳教人员陪我一起在太阳底下罚站,挑起他们对我和法轮功的仇恨。等等等等,无法一一的用语言来表述。

所有这一切,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精神上,确实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强烈的刺激。当我看到我尊敬的师父被诬蔑被攻击的时候,当我看到我尊敬的师父的照片,从我的铺底下拿出来的时候,当我当着我老乡的面被殴打着扔到我尊敬的师父的照片上的时候,当我想到我儿子幼小的心灵遭受到无情的伤害的时候,我的心很痛,不但很痛,而且痛的颤抖、痛的滴血、痛的犹如万箭穿心。更甚于这种心痛的,还有精神上的痛苦,更是痛的无以言状。而这难以承受的种种痛苦不是暂时的,却是持续的,他们不但不给你任何缓解这种痛苦的机会,反而还变本加厉的持续的想方设法的加重着这种种的痛苦。在这无休无止的人格侮辱中、无休无止的精神刺激中、无休无止的难以承受的痛苦中,我感觉我自己就像一盏油灯一样,被慢慢的、慢慢的燃尽了最后的一滴油。在心神疲惫中,我被消耗的没有了一丁点的力气,没有了一丁点的精力,没有了一丁点的承受能力,痛苦的妥协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没有压力的生活,我逐渐的恢复了精力、恢复了自信、恢复了承受能力。我知道我不能在被迫妥协的痛苦、自责、内疚中苟且的活着。所以,我跟他们说明我的妥协是被迫的,我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是绝不会改变的。由此,我被重新投进了严管班。他们气急败坏的对我说:只要你不转化,不死也得让你掉层皮。就这样,对我新一轮更残酷的迫害开始了。

如果说上一轮对我的迫害主要是从精神上的,而这一轮则是以肉体为主、辅助以精神上的。严管班的恐怖给人造成的恐惧我前面说过,而这一次又专门为我配置了心狠手辣的班长和年轻体壮的劳教人员,在给我造成心理恐惧的同时,企图从肉体上把我拖垮。一开始他们就胁迫着严管班的学员迫使着我进行超强度的军事和体能训练,而这种超强度的训练是没有任何极限的,是一天一天周而复始的,是以拖垮我身体为目的的。

在这种摧残式的“训练”中,我的体重在急速的减轻,体力在急速的下降。他们看到我没有妥协的迹象,就又开始限制我的饭量水量,减少我的睡眠时间。在不让吃饱饭、不让喝足水的饥渴难耐中,在不让睡足觉、不让闭眼睛的极度困倦中,一天天的重复着以拖垮我身体为目的的摧残式的训练。这种超越极限的摧残式的训练,给我造成的痛苦是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在这种痛苦中,我感觉我的体力在逐渐的消失,我的精力在逐渐的消失,我的承受能力也在逐渐的消失。

在我的体力、精力和承受能力都将消耗殆尽的情况下,我不止一次的被他们整得晕死过去。而转化组的所谓“专家们”,却在暗处时时刻刻的关注着我的一言一行,哪怕是一丁点儿的语言上的、思想上的、行为上的表现和变化,并根据这些表现和变化,研究制定新的摧残、折磨、胁迫我的措施。当他们看到我即使是一次次的被摧残折磨的晕死过去也不妥协的时候,就又对我增加了人格上的侮辱和精神上的刺激,并许诺班长,若能迫使我妥协,则给予其减期的奖励。在这种情况下,对我人格上的侮辱、精神上的刺激、肉体上的折磨,愈发变得变本加厉。此后,大墙内时不时的可以听到他们对我的辱骂声、对我家人的辱骂声、对我尊敬的师父的辱骂声;时不时的可以听到他们在对我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折磨时所发出的那种变态的快感式的狂笑声;也可以时不时的听到他们摧残折磨的我难以忍受时所发出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的惨叫声。

即使这样,他们还嫌对我的刺激、折磨和摧残不够残忍,又专门安排两个人一班,轮流着整夜的坐在我的床边,在我本来就被剥夺的睡眠时间很少的情况下,在经过一整天对我的刺激、折磨和摧残,搞得我精疲力竭、极度虚弱、迫切的需要休息的情况下,每当我睡熟了的时候,就以打呼噜为借口把我弄醒,一夜反复多次。在反复的把我弄醒的过程中,我则在反复的遭受着被弄醒时那种说不出滋味的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难受、痛苦和恼怒的狂躁不安。转化组的人员曾经直言不讳的对我说:只要你不转化,我们完全有能力把你逼疯,但我们的目的是让你转化,而不是疯掉。

就这样,在他们对我夜以继日的人格侮辱、精神刺激和肉体折磨的过程中,在他们给我造成无休无止的心灵痛苦、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的过程中,我的身体在逐渐的垮掉,我的精神在逐渐的崩溃,我的自我控制能力在逐渐的减弱。我感觉我已经控制不了我自己喜怒哀乐的情绪了,并且目光变得呆滞,行为变得异常,我意识到,我的精神出现了问题,我已经被他们逼迫得就要疯掉了。而就在我将要疯掉还没有疯掉的当口上,武警总部的中将副政委来到了劳教所,对我进行了最高级别的最后的一次谈话。当他们看到即使把我逼得疯掉我也不会向他们妥协的时候,他们还是没有罢休,而是又把我转到了极其邪恶的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继续迫害折磨。

三、在山东王村劳教所遭受的非人折磨

我一进入王村劳教所的大门,就被恶警安排的两个劳教人员架控着进入了严管班。此后,就开始了对我无休无止的车轮战式的洗脑和邪恶理论的灌输,看我不转化,恶警就拿着木板子,一边训斥着我一边敲打着我的手、胳膊、腿的关节部位,说我在武警劳教所近两年的时间不转化,真是个榆木疙瘩,要给我开开窍。边说边拿木板子立起来照着我的脑袋猛敲,瞬间就把我的脑袋敲起一个大血疙瘩。恶警们很清楚,我只要有一点清醒的意识,就不会向他们妥协,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恶警们为了把我的精神搞乱,使我失去清醒的意识,就强迫我服用了一粒不明的药物,然后就开始对我实施“熬鹰”式的折磨,强制不让我睡觉。

我本来就在武警劳教所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精神处于失常的边缘。现在又迫使我服用了不明药物,并在对我实施“熬鹰”式折磨的同时,进行着无休无止的车轮战式的邪恶理论的灌输。一开始我还能够以坚强的意志力抵抗着强制不让睡觉所带来的困倦,以清醒的意识抵抗着对我邪恶理论的洗脑。但随着一天天强制不让睡觉时间的延长,加上不明药物药性的发作,我的承受能力的极限也在一天天的被突破,我的思想意识也在一天天的强制不让睡觉时的极度困倦所带来的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难以忍受的痛苦中,一天一天的慢慢的失去了。到最后,我被迫害的完全没有了自己的思想、没有了自己的意识、没有了自己对事物正确判断的能力,变得就像一个植物人一样,身不由己、任人摆布、任人宰割!

在长达两年的迫害折磨中,我知道了什么叫生不如死,也知道了什么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更知道了从一个意识清楚、理智健全的正常人被迫害折磨的成为一个精神失常的人所遭受的难以忍受却又不得不忍受的难以想象的痛苦的过程。我没有想到我还能活着离开那个极其残酷、极其恐怖、极其没有人性的让人不寒而栗的邪恶环境,但我还是活着过来了。

四、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控告迫害我的元凶江泽民,控告他犯下的如下罪行:

1、违犯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已构成公认的国际犯罪。

被控告人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的目的,对作为信仰群体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已经构成了群体灭绝罪。中国已经加入联合国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和《禁止酷刑公约》。据此,江泽民作为中共迫害元凶违反国际法,已构成危害人类罪、酷刑罪等公认的国际犯罪。

2、违反《宪法》:

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违反第三十八条侵犯公 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触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4、违反《刑诉法》:

违反《刑诉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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