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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罗瑛被关押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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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六十多岁的罗瑛女士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早晨八点从家中出来,在宁虹市场旁的路上,突然听到有人喊“罗瑛”,她一扭头,七、八个便衣特务就上来绑住她的手,往轿车里塞。

国保大队长樊忠就在旁边不远处看着。当时有一个老爹,看到这个情景,就制止说:“你们不要抓法轮功,法轮功是好人。”他们不理睬,把罗瑛女士劫持到十好桥派出所。

在派出所,两个女警察对罗瑛非法搜身,樊忠问她“活摘器官”的事,说:活摘器官,你看到了?还问:天灭中共,你能灭中共呀?罗瑛女士给他们讲道理。他们还说,这次是公安局长聂胜的命令。后来,国保支队长邹誉来了,他们还把罗瑛女士的包抢去了,里面有二百六十元现金,一部手机、钥匙。他们拿着罗瑛女士的钥匙,去非法抄家,二次门开不了。邻居问他们来干什么?他们谎称是公司来讨钱的。

到了十一点多,罗瑛女士被派出所两个年轻警察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拘留所。在拘留所,他们把电视机开到最大声音,播放邪党的打打杀杀的场面干扰她,连续播放四十八小时。

第四天,徐承忠和另一个国保警察来非法提审,要挟,逼她出卖另一个去盖“活摘器官”印章的人,不然就送洗脑班,被她拒绝。

第十一天下午四点多,警察来量血压,罗瑛女士血压很高。五点多,吃饭时,警察叫她签字、回家,她没签;叫她打电话给家人接,她没配合,自己回家了。

至今,警察仍然不归还她的手机。

罗瑛女士学了法轮功后获新生,但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后,罗女士受到残酷迫害,曾遭受了八次非法关押、二次非法劳教、二次非法关押到洗脑班、四次非法抄家,劫走了很多书籍、电器。

二零一五年六月,罗瑛加入诉江大潮,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控告书被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签收。

相关责任人:
邹誉:咸宁市国保支队长,电话:13872181056 0715-8232059(办)警务通:18995826125
聂胜: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电话:18995826665(手机),0715-8172010(宅)
樊忠:咸宁市咸安区国保大队长,电话:18995827182
徐承忠:咸宁市咸安区国保大队,
永安派出所电话:0715-8322419(办)
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22号,邮编:4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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