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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二次探视 何天芬狱中争得炼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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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继四月十日的第一次探视,辩护律师于六月初再次到遵义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法轮功学员何天芬。何天芬告诉律师:“让家人、朋友们放心,我不会辜负大法,我的使命就是让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了解法轮功真相,这就是我生命的价值。”

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何天芬
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何天芬

何天芬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在菜市场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三月七日被红花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六月三日,检察院将构陷她的卷宗退回公安局补充所谓证据。

何天芬刚被劫持到看守所时,因为炼功曾遭到狱警和包夹犯人的阻拦。何天芬说“不让炼功,那生命就没有意义了。”她绝食抵制迫害,终为自己赢得了在狱中炼功的权利。

在非法关押期间,面对公安局警察、检察院人员的非法审讯,何天芬总是善意地劝告对方:澄清真相、告诫世人、救度生命是我的使命和职责。你们要尊重事实,面对真相,不能追随江泽民的迫害政策。宪法保障自己信仰法轮大法的权利。

何天芬在四月十日第一次会见律师时,曾因担心律师被中共宣传洗脑,迫不及待地告诉律师有关“天安门假自焚”等真相。律师当时对她说:“谢谢你再一次详实真切的让我了解、接触、认知法轮功和修炼者,认识到他被镇压、打压的经历与由来。我看过不少书籍、视频和调查报告,接触过不少案子和法轮功修炼者,我是明白事实和真相的人权律师。我认为,法轮功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无端抓捕、关押、审判法轮功修炼者才是犯罪。”

律师第一次会见何天芬的情况,请见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文章《贵州省遵义市何天芬在看守所会见律师》

红花岗区政法委:书记李堂(兼红花岗区公安分局局长)
红花岗区公安分局: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解放路附近,邮编563099
电话:0851-28605512
政委程蛟龙;副局长:张德忠、江勇、罗泰刚、冯哨兵、周遵学、蒋桂平

红花岗区检察院:
地址:贵州 遵义汇川区人民路239号,邮编563099
电话:0851-28682451
院长杨誉敏
何天芬案主办检察官刘异
控告申诉检察科:陈映红、王兴余、熊正春、刘莲
检察员:冯梅、李明江,

红花岗区法院:
联系电话:0852-8823546 、0852-8446600,邮编563000
地址: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剑江路
院长李德光
审判长肖建梅
审判员:何莎、夏显波
周成友、张文福、罗利亚、刘宁
书记员:秦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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