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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被判刑 家人被恐吓 高贤英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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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四川省泸州市今年七十三岁高贤英老太太,坚持修炼使她身心健康的法轮大法,多次被非法抄家,私有财物被抢劫,养老金被冻结,被逼流离失所,两次被非法判刑;一家三代长期处于骚扰中,长期处于高压恐惧中。二零一五年六月,高贤英老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高贤英老人说:“法轮大法给上亿修炼人带来身心健康的无比美好,我是受益者。修炼法轮功才短短几个月,折磨了我几十年的顽疾就不翼而飞了。江泽民这个当时的国家主席,不为人民得到身心的健康而高兴,反而发动了对法轮功的大迫害。
这场迫害空前绝后的惨烈,酷刑种种闻所未闻,致死三千多;遭劳教、洗脑、判刑的数十万;被活体摘取器官遭谋杀的……遭受迫害的不仅是法轮功修炼者本人,他们的家庭、亲人、朋友也被株连迫害;受谎言毒害的则是全国人民……”

江泽民的所为,对国家、民族、对人民犯下滔天大罪。如不追究、清算江泽民的罪恶,中华难以清明,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难以正常的安居、生息。

下面是高贤英老人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一、被剥夺追求健康、做好人的权利

我是一个农村妇女,三十岁不到就疾病缠身: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风湿、脸肿、头脸不能吹风、雨打在脸上如针扎、手不能沾冷水,哪里碰到冷水就痛到哪里,那疼痛仿佛钻进了骨头缝里、双手指关节肿大、直肠炎、便血、常年失眠,通夜睡不着觉……生活在贫穷的农村,无钱看病,失去健康,失去劳动力,那日子有多难,多苦,不在其中的人难以知道。

一九九九年四月,我修炼了法轮功,第一天学了几个动作,回家的路上就感到从未有的轻松、舒服。我只有读了小学三年级,捧着大法书慢慢看,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不久,不知不觉中,全身的疾病就神奇的好了!一觉睡到天亮,人精精神神,我从新得到了以前不敢奢望的健康。

我跨进修炼的大门仅仅才几个月,就遭遇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真、善、忍”信仰的大迫害,气氛空前的严酷恐怖,我们失去了公开修炼的环境,不能正常的学法炼功了。江泽民剥夺了我们信仰“真善忍”重德行善做好人的权利,剥夺了我们追求身体健康的权利。

二、讲真相被两次判刑迫害

江泽民诬蔑诽谤抹黑法轮功,世人被欺骗了,我身边的亲人被欺骗了,我很痛心。我是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者,我理所应当向民众讲清真相,特别是向不明真相的参与迫害的人讲清真相。我把大法的美好告诉世人,让参与迫害的人早日清醒,不至于因反对大法、迫害修炼人遭恶报。这是法轮功学员的慈悲与善良。

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信仰、传播信仰、表达思想的权利,有澄清事实讲清真相、言论自由的权利,我告诉世人法轮功真相,合理合法,理正、义正,何错之有?何罪之有?我却被非法判刑迫害两次。

1、第一次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零六年,我被非法关押了八个半月,江阳区国安“610”头目林敏、李正辉、唐德荣参与迫害,提案审讯十多次,次次把我捆在椅子上审,双手铐着手铐,他们穷凶极恶,又哄又诈,威逼、恐吓。一次被关在监室双手被靠在背后,双臂疼痛难忍。江泽民犯罪集团泸州地区“610”操控的江阳区法院将我非法判刑三年,判三缓五。因我坚持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社区片警李有权参与把我投进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四天,第二年被所谓“收监”,投进了监狱迫害两年零两个月十二天。

2、第二次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晚我被茜草派出所绑架,看守所拒收,我得以“取保”在家。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我进行所谓的开庭,过程中没有告知当事人有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压制当事人自辩,庭审走过场。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江阳区法院宣布判我三年半。

江阳区法院把法轮功学员维护信仰,传播信仰,言论自由讲真相的符合宪法的正当行为,统统以江泽民私定的“邪教”罪名论罪,把法轮功学员拥有的真相资料当作“邪教”宣传品诬陷。我两次遭到诬陷判刑。江泽民犯罪集团犯有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剥夺公民言论自由罪;诽谤罪;非法判我的陷害罪。

三、遭非法入室抢劫被逼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六点钟左右,一伙自称蓝田派出所的六、七个人,没有出示执法人员的证件,没有执法的手续,强闯我家,抢走了我所有的法轮大法书籍,还抢走法轮功师尊的法像、两个MP3及一些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这些都是我个人拥有的私有财物。

带领私闯民宅抢劫的是蓝田东升桥社区的片警李友权,参与者还有蓝田派出所的扬帆(音)等。他们违法对我摄象,逼迫我明日到派出所去“说清楚”。

第二天上午九点钟,蓝田派出所打电话要我到派出所去“说清楚”。我抵制他们的非法搜查、违法抢劫行为,不听从指使,派出所就不停地打电话找我的儿子、媳妇,说,在你家搜到那么多东西,你妈不可不来,叫你妈来见所领导。整天不断的电话骚扰、威胁,闹得鸡犬不宁,孩子们压力太大,无法正常工作。为了避免连累家人,避免遭到更严重的迫害,我被迫离家出走。

四、株连家人伤害亲朋、乡邻

1、家人受害

我被逼离家出走,蓝田派出所不断打电话威胁我的儿子、媳妇,逼迫他们找回母亲。几天后,有人自称是派出所的,没有出示证件和手续,就非法把我的儿子抓去,在派出所办公室讯问了大半夜。问我有多少儿女,有多少亲朋好友,住哪里,在哪上班,等等,儿子不知说了多少好话才放出来。抓儿子的警察还威胁:下次抓你媳妇。

他们三天两头的到我大女儿的家里、单位去骚扰,大女儿的单位惊恐不已,不敢再要她上班。他们还纠集七、八人,窜到永川我的二女儿家、二女婿的单位两次骚扰、威胁,还伙同当地派出所的人窜到女儿的卧室里到处看,谎称检查什么。不法之徒还威胁我的儿女,不准他们给母亲钱用,断绝经济来源。如果是知道女儿给了母亲的钱,女婿的工作就要滑脱。

他们到卫校去骚扰正在卫校就读的外孙女,对她恐吓施压,并追问外孙女外婆在哪里,如看见外婆要按给的电话号码与他们打电话联系。外孙女对这伙人说,你们不要到学校来,同学看见了不知是什么事,对我的影响不好。

2、亲朋遭殃

蓝田派出所把我的照片四处张贴,蓝田镇的宣传栏上、气矿的电杆上,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并出告示以千元的悬赏来诱导举报者。

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江泽民操控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机构)特务唐德荣、林敏,与蓝田派出所公安陈炳奎、范昌蕾(男)、片警李友全,拿着我的照片到处找人,凡是沾亲带故的都被骚扰。

他们窜到我的侄儿处骚扰了六、七次。我的妹妹住在偏远的纳溪山村,从泸州坐车几十公里,还要步行十几里,他们都追到那里去骚扰。凡是能了解到、能找到的亲戚都没能幸免。

有一次他们误把一个人当作是与我有关系的同修,在没有证件、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闯进去一阵乱搜,这家人遭到莫名其妙惊扰,而且家中还有病人。这伙儿不法之徒非法查搜一无所获,还满腹牢骚。

所到之处,他们对人众威胁、恐吓,企图胁迫所有的人都来参与迫害法轮功。他们说:高贤英跟你们都有联系,如果不把高贤英找出来,发现高贤英在各个地方搞活动,泸州市市长的帽子都要滑脱。大家要配合,看见了要举报。

以上,江泽民犯罪团伙犯强闯民宅罪,非法查抄罪,骚扰罪,恐吓罪……

五、截断经济冻结养老金

我所在的村子由于国家占地,我们成为“农转非”人员。失去土地后,由国家以养老金的形式补给生活费,这点钱仅够维持简单的生活,这是谁也不能乱动一分一厘的吊命钱。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我流离失所在外,我的儿媳妇到蓝田宪桥农业银行去取我的土地养老金,殊不知养老金被冻结。

我颠沛流离,有家不能回,不法之徒煽动仇恨,说我炼了法轮功了,六亲不认,一边又离间亲情,教唆我的儿女不给母亲生活费,还说:看她能在外面呆多久。

非法冻结我的养老金,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经济截断”的群体灭绝性的邪恶政策指挥下江泽民犯罪集团犯下的抢劫罪。

六、六岁的孙子也被非法拘禁当人质

我养老金被冻结,儿媳到银行没取到钱。当晚,蓝田派出所所长郭智明带领姓杜的公安一行三人,闯进我家强行抓人。他们借口我的媳妇为婆婆取钱,包庇婆婆,知道婆婆在哪里不说。于是他们大吼大叫:说清楚,为啥取钱?与你妈有啥关系?把人交出来!气势汹汹,又抓又扯,要把我媳妇强行抓走。我媳妇抵制,他们把她的手都拉伤了。

以派出所所长郭智明为首的三个公安,借口我的儿子、媳妇包庇婆婆,知道我的下落不说,不仅强行绑架了媳妇、儿子,还把我那六岁的孙子一同绑架,关进看守所当人质。

一家三口被当作人质关进派出所,派出所向我的儿子、儿媳施压,硬逼他们签字、写保证,要他们答应配合派出所把母亲找到。折磨了大半夜,派出所把抓我的事紧紧系在了一家人的脖子上。晚上十一点过,一家三口还没有回来,我的女儿和一些亲戚到派出所要人,要人情,儿孙三口才放出来。第二天,我的儿子、侄儿被迫四处去找人。

七、胁迫家人、亲戚参与迫害

这些年来,泸州市江阳区“610”(江泽民操控的专门迫害法轮功非法的特务机构)要对我做什么,首先对我儿子下手,给他施加压力,并胁迫他参与迫害,经常电话控制我儿子、媳妇,要他对自己的母亲进行监视,不准我到处走。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晚,我被绑架,看守所不收。江阳区国保就威逼我的儿子在迫害母亲的文书上签字,执行监外候审。儿子被胁迫签字后,一直被江阳区国保不断的电话骚扰。一会要他逼母亲去国安“问情况”,一会儿又去签什么字。儿子去了两次。一次被逼无奈,叫我的儿媳陪我去了国保。国保王某要我亲自签字接受逮捕,被我拒签,国保又胁迫我儿媳代签。

我的一个亲戚被收买,出卖良心参与迫害。一次抄家他在现场帮忙,花言巧语哄我随抄家的不法人员去国安,他说:去一会儿就回来,我陪你去,如果他们要弄你到纳溪去关押,我替你去。结果到了楼下不见他的人影。我被非法关押了二十八天。为了不义之财,他平日还监视我的一进一出。另一亲戚被谎言毒害,常常站在江泽民立场上幸灾乐祸散布我炼法轮功怎么样了,又被怎么样了。是非不分,善恶不明,是江泽民的迫害把我原本善良淳朴的亲戚变成了精神渺小、道德卑微的人。

八、惊扰家庭惊吓居民

1、为开庭构陷进行恐怖袭击。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江阳区法院对我非法开庭。为了一月六日预先策划好的阴谋构陷得以进行,当地政法委、“610”(江泽民操控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以及所操控的司法机构,企图对“当事人”造成强大的威慑,胁迫派出所、社区、镇政府各部门对我这个七十二岁高龄的老人进行了邪恶的恐怖袭击。即开庭的头天下午,东升桥社区主任杨晓平、蓝田镇政府的政府人员、及一些不明身份的人,约一、二十个一大帮,闯进我家,社区中共书记杨晓平还假惺惺的说:“来看看你”。

2、大队人马绑架上庭。一月六日一早,江阳区国保副大队长曹江、法院姓游的、镇政府、社区、派出所范昌蕾等一、二十个人,在居民小区内制造恐怖,楼上楼下把我的家团团围住,我拒绝开门,问来者什么人?来干啥?报出姓名、亮出证件,否则当抢人报警。门外有人扬言自己是警察,不开门就撬门。我警告说:谁撬门谁负责。法院姓游的人报了姓名,出示了证件,并答应我的儿子,将人从家里带走,开庭后一定带回来。我到楼下,见有十来辆小车守着。围观民众不知出了什么大事,我就呼喊:法轮功千古奇冤!

九:制造冤狱庭审走过场

一月六日开庭,既然是公开审理,传票上开庭地点却没有详实具体的地址,写的是“审判庭”。有谁知道江阳区法院审案不在法院审,而是把审判庭设在人不能随便进去的偏僻的纳溪看守所内。说是“开庭”,我的媳妇、女婿被拦在庭外不准进去。

庭审中程序故意违法,法庭不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合议庭人员回避的权利;不传唤证人出场,压制当事人自辩,庭审走过场;把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正义慈悲善举当作迫害的证据,而后又以江泽民私定的“邪教”罪名对我进行构陷,非法判刑三年半。(这是我遭到的第二次非法判刑迫害)

江泽民犯罪团伙“610”操控的法院,徇私枉法,反其正道而行,逆天理而为,顺江泽民的邪恶意志而为,将好人判刑,将善良的好人扔进监牢,好坏不分,善恶不明,这是中国社会的悲哀,国家民族的悲剧!

自从江泽民的迫害一起,我的家没有安全感,没有安宁日。我的家庭长期处于被骚扰中,儿女们长期处于高压恐惧中。我儿子的电话社区告诉了国安“610”、告诉了检察院、法院,这些机构一有迫害我的行动,首先打电话擒住我儿子,胁迫其“配合”。我儿子开车谋生,常常精神高度紧张,烦恼,他生活的有多苦,多难?母亲蒙难,儿子不能为母亲申冤,一个堂堂男子眼泪只有往肚里吞。孩子们精神上的创伤难以言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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