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被劳教迫害 重庆市吴荣跃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原重庆铁路分局调度所(二零零五年已合并到成都铁路局调度所)调度员吴荣跃坚持修炼法轮功,四次被非法抄家、拘留,二次被劳教迫害累计四年,给他与家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二零一五年六月,吴荣跃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吴荣跃的妹妹吴红梅也多次被迫害,被关劳教所、疯人院、被酷刑,身心受到巨大创伤,至今笼罩在恐惧和阴影中。

下面是五十八岁的吴荣跃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控告人原是重庆铁路分局调度所(二零零五年已合并到成都铁路局调度所)调度员。由于工作关系,患上严重的神经衰弱,通常一夜只能睡两、三个小时,常常疲惫不堪。当时我才三十多岁,但精神长期处于萎靡状态。一九九六年底,我妹妹开始炼法轮功,向我推荐。我看了两遍《转法轮》后,神经衰弱一下就消失了,而且身体轻盈,神清气爽,精神也从桎梏中解脱出来。我欣喜万分。修炼后,身体渐渐强壮起来。脸色红润,走路轻快,睡眠恢复了正常。

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不知不觉中,我的世界观、人生观都发生了巨大改变。开始学会替别人着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改自己的缺点,这样才能够不断的变好。比如以前有人骂我时,我会不假思索,迎头痛击。但修炼后我不会这样,我会想,我哪里做得不好使人家生气了?为什么没做好?有什么不好的心赶快放下。在利益上,也能放淡,不要不义之财。我常骑摩托车上班,有的朋友常搭乘同行,时间长了,过意不去,将单位公家的汽油倒给我,我坚决不要,我对朋友说,能帮助朋友是愉快的事情,需要帮忙说一声就行了。其实我单位的私人摩托车几乎都烧公家的汽油,领导也睁只眼闭只眼。但我是个大法修炼者,得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

有一次,我到商店买两台半自动热水器,扛回家打开一看,两台都是全自动的,一台要贵三百多元,我想到营业员要赔六百多元钱,心里会很着急的,就立即将两台全自动扛回去,换了半自动热水器。那位营业员并没有感谢之意,怕领导知道了责备。我也不介意,因为我能够理解她。

法轮大法不但祛病健身效果奇佳,而且能够快速提升人的思想境界,促进社会道德回升,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都有百利无一害。我就积极的向朋友们推广介绍法轮功,使有缘人也受受益。

正当我愉快修炼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作为当时中国最高领导人的江泽民,却不顾事实、违反民意,发动了一场针对法轮功善良民众的残酷斗争运动。从那一刻起,全国舆论铺天盖地一边倒的诋毁法轮功,污蔑谩骂法轮功创始人。极大的毁坏了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声誉、形象。对社会秩序及道德的重建起到了极大破坏作用。在这种大环境下,控告人开始受到无休止的迫害。

进京上访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上旬,当时正是迫害的高峰期,为了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阻止无端的迫害,我自费到北京上访。信访办有很多警察正在抓人,九月二十六日我在河北燕郊被当地警察绑架,一百多人被关在三合市的一个学校模样的大院里。在这里,我亲眼目睹东北同修、重庆同修被警察围殴。两天后重庆国安把我们劫持回重庆,将我转交给重庆铁路公安处一科马庭渝、辛小平、刘兵等人,当晚非法抄了我的家及在单位存放的大法资料,送去铁路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出来后立刻被劫持到重庆铁路车务段招待所办洗脑班(位于小南海火车站)。以开除公职来要挟我放弃信仰。

回单位后,由于我坚决不放弃法轮大法的信仰,调度所不安排我上班。九九年十二月一日,我被重庆铁路分局解聘调度员职务,下放到重庆西机务段运用车间当干砂工,给机车上防滑的砂子。虽然是又苦又累的体力活,我仍然以修炼人的心态,吃苦为乐,认真负责的把它干好。同事、领导都背地里称赞。但是迫害仍然是如影随形。单位有关部门仍安排人密切监视我的言行动向。

面对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迫害的升级,我决心进京抗议。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夜千年交替时刻,我毅然走上天安门广场参加集体炼功,抗议迫害,军警抓人时走脱。返回重庆后,被刑事拘留三十天,非法关押在重庆铁路第一看守所。期间单位动员我全家姐妹、父母劝说、逼我放弃信仰,搞得全家不得安宁,痛苦不堪。

第一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我下班回家途中,去同修李杰琳家归还书籍,被正在那儿抄家的南岸区国安刘思明一伙绑架,“理由”是我随身带有《转法轮》一书,诬我在“串联”。我不服这荒诞的罪名,据理力争,择机跑了,被恶警刘思明抓回,一阵乱打。随后被关押在南坪派出所一夜。第二天被转交给重庆铁路公安处,两单位的国安不法人员非法抄了我的家。抢走我的大法书多本及一些真相资料。然后将我投入铁路第一看守所。在这里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两年。

在四川资阳大堰劳教所,我受到了更为非人道的摧残。因为在入所队没能“转化”我,当我被分到机械厂(劳教所的一个中队)时,那里的恶警就拉开了架式要加大力度迫害,因为上面已悬赏两千元。

在机械厂,立刻就被“严管”。每天四个吸毒劳教人员组成的包夹人群随时紧围着我,强迫我看污蔑法轮功的书籍,限期写“三书”,(改过书、保证书、决心书)当时的厂长廖子良、干事方纯龙在威逼、利诱失效后,就开始不准我睡觉,白天被逼着做玻璃纤维,在高温火炉中将玻璃烧熔化,再抽成丝,酷热难当。

我身上被玻纤扎的全是红点,肿得老高。我不愿当奴工,经常被牢头打骂。后来又被押着干重体力活,手端着几十斤重的筛子浸泡在有毒的水里筛洗碎旧玻璃块,供应八、九个人做玻璃纤维。晚上不准睡觉,被逼在院坝跑步,下半夜由吸毒人员李侠等人轮番换班押着我“面壁”。稍有合眼就被殴打。第二天仍然接着干重体力活。

因为我洗的玻纤原料都是回收的旧玻璃瓶碎渣,水是有毒的,我成天手脚泡在里边,开始化脓,腿肿得很大,穿短裤都困难,满腿都在流脓血。我找到厂长,向他申明,信仰无罪,叫他们不要迫害好人,他挥舞着电棍威胁我:不想受罪就赶快转化,否则我叫你在这里生不如死。于是迫害更变本加厉。

经过一段时间的这样苦役——剥夺睡眠——苦役——剥夺睡眠,我的精神和身体都几乎崩溃,违心的妥协了,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耻辱。妥协后,外在的折磨减轻了,他们去领赏了,但我的心里在哭泣,充满内疚、自责,在压力下丧失了一个人的基本良知,整天无地自容。我慢慢的再次审视自己的信仰,确认他是我愿为之付出一切的真理。在十天后我郑重声明,在不公正的迫害下所写的“三书”作废,法轮大法是正法,继续坚定修炼。

于是,二零零一年初,他们又把我调到人称“魔鬼中队”的四中队,队长是廖良,以超强奴工进行迫害。这中队是烧砖的,我被分去拉石头,每天推着五、六百斤的页岩石头在坑洼不平的泥路上来回奔跑,供应原料,而且是自己装卸。我每天尽管上气不接下气,汗水从未干过,全身肌肉都在痛,仍然完不成他们规定的数量,就被罚做苦工,收工后还要做很多鞭炮才能睡觉。天不亮又上工地了,身体和心理的压力都到了极限。但是我仍然坚定正信,不再屈服。时间久了,他们才作罢。

二零零一年底的一天,我突然被叫去监狱医院检查身体。我自知身体没有一点不适,拒绝去医院,姓刘的警察叫来几个劳教人员,将我强行塞进大箩筐,抬到了劳教所医院,进行了很长时间的各种指标的检查化验。当后来活摘器官曝光后,我质疑这次体检是否与活摘器官抽样有关?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二年九月初,重庆铁路公安处一科马庭渝一伙人来到我单位保卫科,要我写字核对笔迹,我拒绝,因为他们干的事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我若核对了笔迹,就是在协助邪恶迫害同修、迫害大法。当时他们狼狈的离开,却怀恨在心,准备再次报复陷害我。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我下班回家刚到门口,混在人群中的铁路公安处一科马庭渝、刘兵、辛小平等人,一拥而上,将我绑架,随即抢过我的钥匙,强行抄家,抢走师父讲法录音带八盒、《转法轮》一本、真相资料十九份、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电视机(已归还)、DVD播放机一台、现金两千多元等。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当晚我被关押在铁路第二看守所。我不承认自己有罪,不应该到这里来,我不报数,不穿囚衣,喊“法轮大法好”,被看守指使几个犯人把我按在地上,强行给我加上脚镣和手铐。这样铐了三十天直到我离开。我被铐上手铐和脚镣,行动受到限制,脚被磨破皮,直流血,手也动不了。有一个年轻的刑事犯人,我给他讲大法的美好,他明白真相,同情大法,是他帮我打水、擦身。在这里,我绝食抗议,他们就暴力灌食,将我按在长椅上,手脚铐住,象大字拉开,将头按在背靠上,用钢筋撬开嘴,用胶皮管在胃中、气管中大肆乱搅,肆意折磨。直到半年后我的气管疼痛才慢慢消失。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野蛮灌食

在这里关押了一个月,说我在同事中宣传法轮功,将我非法劳教两年,送到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迫害。我被从重庆送往四川绵阳的途中,在成绵公路德阳段,我抵制迫害,从高速行驶的囚车上跳下,面部摔伤严重,劳教所不收,重庆铁路公安处的警察托关系,出钱行贿,强行将我丢到那里。

在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我到六大队二中队时,就是五个包夹人员胁持我,前后有人扯衣服,左右有人挽手臂,另有一人是牢头,四方都有人拉扯,不能自己走动,不准与同修讲话、微笑、打招呼,上厕所要报告。那里的队长董海波,副队长付卫东,先是假惺惺装出伪善面孔,找已转化的“犹大”引诱威胁我,都没起作用。后来把我调到四大队,那里有个叫赵钰的象恶魔一样的头目,专门迫害法轮功。四大队经常都以整训的形式迫害法轮功,强迫写“三书”,不写就超强度的走队列、跑步,跑不快的用两个大汉拖着跑。烈日下暴晒、站军姿等等。强迫唱歌唱邪党的歌,我们抵制不唱,赵钰拉出去罚站、电棍电。同样经受威胁、恐吓、剥夺睡眠、坐板、不准上厕所、超时奴工,强制跑步,开批判会等迫害。

后来我又被调到六大队二中队,每天做长时间奴工,从早六点到晚十点,甚至十一点。随时都有包夹人员紧跟,连睡觉时都有包夹在床边,监视在床上的一举一动。有时空闲的时候,就强迫坐板,不准乱动,不准说话,我们拒绝“转化”的都被剥夺通信权,会见权等。

两次被强制离开家乡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六日,重庆主办召开亚洲议会和平协会(AAPP),中共的610非法组织,惧怕法轮功学员讲真相,驱赶重庆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背井离乡,到市外回避。重庆西站派出所逼迫我及另一位女同修唐彩梅离开,我拒绝后,警察提着手铐来威胁:不走就到派出所关几天。质问他是谁规定的,你们开会就要迫害法轮功?你们开会为什么要扰乱人民的生活秩序?警察说,是上面的规定,没办法。单位保卫科廖述寿、叶昌兵借机派车将我们拉到外地。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二日至十四日,重庆要召开亚太城市市长高峰会议,重庆市610指使各单位强制驱逐法轮功学员离开重庆。十月十日,重庆西站派出所威胁如不离开就关押几天。机务段保卫科长杜勇软硬兼施,派保卫干部魏景川将我带离外地十多天。

被控告人江泽民在任期间,一意孤行的发动了这场对众多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怂恿坏人迫害好人,严重破坏了中华民族的道德价值观,使得近十多年来社会风气日益败坏,使道德与法律处于崩溃边缘。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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