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市甄红梅被庭审 律师要求释放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潍坊寿光市法轮功学员甄红梅女士被绑架、非法关押五个多月,9月20日遭非法庭审,律师为甄红梅作了义正辞严、有理有据的辩护,要求立即释放。公诉人最后也说:炼法轮功不违法,但传播资料就不行,请法庭从轻处理。

甄红梅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法轮功不是邪教,相反它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正的,对人对社会都有益,对家人有益,对朋友有益,我没有危害社会。两高的解释不是法律,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刑法300条对法轮功无效,我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我传播法轮功资料也不违法。最后甄红梅要求:我没有犯罪,请放我回家,与家人团聚。

开庭后,张律师首先要求打开当事人的手铐,脱掉号服。法庭照办。张律师的辩护铿锵有力,充满正义感。法官基本没有打断律师的辩护。公诉人只是陈述了事先罗列的所谓事实、照片等,没有过多的解释、反驳。

张律师从四个方面对甄红梅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律师说:十七年来持续对法轮功的打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炼呢?因为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真善忍没有错。他们自己承受着苦难、坐牢、被抓被打的危险,为了大家能听到真相,做好人,她们没有运用任何暴力手段、也没有过激行为,平和的向大众说明他们是冤枉的、向人们传播真善忍的理念。今天的主审官是资深的老法官,判过无数案件:抢劫、杀人、放火等案件,公诉人也是老资格的检察官,经手过的案件无数,这些案子中有没有一件是炼法轮功的人干的?

张律师说: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法轮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准则,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以真善忍为信仰做好人没有错。习近平主席曾说过: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有信仰的人应该值得尊敬。这些年来对法轮功的打压是错误的,从法律上来讲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每一个执法者对法轮功的问题应该秉承正义和良知,做出我们公正的评判。

张律师说:我的当事人甄红梅,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当无罪释放。

最后公诉人说:炼法轮功不违法,没有说你炼法轮功违法,你在家自己炼不违法。但传播资料就不行,根据两高解释的通知应给予判刑,但请从轻处理。

张律师稍作解释。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布结果,并发布公告。

甄红梅等四位法轮功学员2016年5月14日到农村讲真相,遭人诬告,被双王城派出所非法抓捕,戴手铐、坐铁椅子非法审讯。随后,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 大队长郭洪堂及杨义贵、王春来,利用伪善、挑拨、离间、诈、骗等卑鄙手段对其四人诱供、并非法抄家。

家人去寿光市双王城派出所要人时,找郭红堂问:法律规定派出所只有24小时关押人的权利,现在几天了还不放人。郭红堂扬言说:对炼法轮功的人不讲规定。

甄红梅等被非法关押在双王城派出所四天多后,晚上被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起初,郭洪堂说一个月就放人。甄红梅家人多次去找郭洪堂要人,郭不见,打电话不接。甄红梅丈夫在外省工作,家中孩子无人照管。

山东省寿光市公安局,地址:寿光市圣城街东首,邮编:262799,区号:0536
局长 刘建东5295606 13606365501
国保大队:办公室:0536-5298770
大队长张洪伟13563633999、0536-5298855、0536-5231771
副大队长郭洪堂13506492688办0536-5298300 (直接责任人)
教导员马效书 1360636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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