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广东汕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广东汕头地区从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九月,共有至少19名法轮功修炼者被绑架、非法拘留,包括:陈晓冰、王洽、佩芬、郑楚贞、张红英、吴玲珊、吴友平、林海苗、李奕凤、张晓玲、郑明辉、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黄赛真、王冰娜、陈楚煌、王楚真、王惠明,有 6人被非法判刑,7人面临非法庭审,3人被关押洗脑班迫害,至少2人遭受酷刑迫害。

一、国保警察的酷刑暴行

汕头国保警察打着“保卫国家”的名义,一直充当着江泽民迫害善良民众的邪恶打手角色。

迫害案例一:汕头市中心医院护士陈晓冰

受害人遭受酷刑地点参与迫害警察
陈晓冰,女,汕头市中心医院青年护士石炮台派出所、汕头市看守所汕头国保支队郭支等警察

陈晓冰,女,汕头市中心医院护士,青年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由于向民众讲真相被汕头市公安局、国保、“610”办公室、石炮台派出所人员强行带到了石炮台派出所进行刑讯迫害。一个被称作“郭支”的汕头国保头目及其他国保警察对陈晓冰进行侮辱、酷刑迫害。

在石炮台派出所办公室,以郭支为首的恶警对陈晓冰进行了毒打,他们将陈晓冰的双手反铐在背后,坐在一张椅子上,脚被他们架在另一张椅子上,一个国保警察用脚踩住陈晓冰的脚,用皮带狠抽陈晓冰的脚底。当时有三个工作人员在场,包括这个国保警察、郭支和另一个女警,郭支和那个国保警察交代好,只要郭支关门出去,国保警察就狠狠地打,郭支开门进来,国保警察就停行刑。郭支这样做,是因为这样就可以制造出他不在场的证据,就可以掩盖打人是他下的命令这一事实,非常的狡猾奸诈。

国保每问一个问题,陈晓冰若不答,他们就用皮带狠狠地抽她的脚底二十五下,再问一个问题,再不答,就又抽二十五下,如此反复,他们打时也是机关算尽,每次都只打脚底,不打其他地方,因为打脚底不用担心损伤内脏器官、神经血管,不用担心骨折、血肿,而且只要一穿上鞋,没人看出她被打过。国保警察同时威胁剥光陈晓冰的衣服。

迫害案例二:澄海区青年法轮功学员王洽

受害人遭受酷刑地点参与迫害警察
王洽,汕头市澄海区青年法轮功学员汕头市政法委私设的黑监狱、澄海看守所支队长林为民为首,包括李东明、谢书敬、赖西军等在内的二十四个警察

王洽在读初中时,随父母、祖父母及身边的亲友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修炼自己的心性。他大学毕业后继承父业,经营电器生意,诚信待人,凡是认识王洽的人无不称赞他是品学兼优的好青年。

二零一二年底,明慧网上刊登了汕头地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部份事实,汕头政法委及参与迫害的其它相关机构、人员异常恐慌,遂行打击、报复。他们怀疑王洽是揭露他们罪恶的那个人。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王洽被汕头市国保恶警驾车拦截绑架。在汕头市政法委私设的黑监狱,王洽遭到以汕头市国保支队长林为民为首,包括李东明、谢书敬、赖西军等在内的二十四个警察超过三百个小时的刑讯逼供。王洽被十四个警察不间断轮番连续审讯,被剥夺睡眠十三天,在第五天开始昏迷。被殴打,被体罚,导致右手掌部份神经坏死。他们还在饭菜中混入不明药物并强迫王洽吃,导致其长时间头脑昏沉,意识不清。

为达到逼供的目的,国保警察甚至威胁王洽,说要把他妻子、六岁的女儿、母亲和弟弟四人抓起来,威胁要把他女儿从他的妻子身边带走,对他的妻子施以刑罚,恶警叫嚣道:“事情如果不是你做的,就是你老婆做的,不然就是你弟弟做的。”甚至威胁说,十年后还要再迫害王洽的女儿。

二、“检察官”的荒唐表演

刑法立法的宗旨是打击犯罪,公诉人理应站在正义一方,保护好人,打击罪恶,然而这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官们,他们好像都忘记了这一点。

澄海区检察院公诉人陈益庆:判你无期!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和十月十五日,汕头市澄海区法院两次非法开庭审理王洽一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澄海区检察院公诉人陈益庆在庭审时竟然公开威胁要判王洽无期徒刑,竭力阻挡对王洽遭受刑讯逼供一事的调查。一个代表国家法律监督的检察官,在法院上公然采用黑社会式的谩骂手段,司法的尊严和公正被肆意践踏。

潮阳区检察院公诉人马俊盈、林东霞:说不出被告人对社会的危害性

众所周知,一个人犯罪,那么肯定是因为他给别人或社会造成了伤害才构成犯罪。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向人们讲真相,对别人有益,是受宪法保护的。

潮阳区检察院公诉人马俊盈、林东霞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将法轮功学员李奕凤、张晓玲非法起诉至法院,人们发现:马俊盈、林东霞企图诬告她们触犯刑法,但是,律师在翻遍整份起诉书后,却未发现有只言片语能够说明李奕凤、张晓玲给他人有造成的任何危害!

不止如此,马俊盈把李奕凤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列为犯罪证据,在最后的辩论陈述中,马俊盈还给李奕凤和张晓玲二人扣上另外一个罪名:非法持有法轮功宣传资料罪。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难道一个检察官,不明白中国的刑法中,不但没有明文禁止法轮功修炼,更没有“非法持有法轮功宣传资料罪”的罪名么?

三、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汕头市中心医院青年女法轮功学员,因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二零一三年十月,澄海法轮功学员王洽,遭到酷刑折磨,屈打成招,被冤判三年零六月个月监禁。

二零一三年二月,金平区法轮功学员吴友平,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冤判三年监禁。

二零一六年五月,潮阳区法轮功学员李奕凤、张晓玲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分别被冤判三年监禁。

另外,当前处于刑事拘留,面临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有:郑明辉、彭佩珊夫妇;祁秀梅、徐俊彪等七人。

四、强制洗脑迫害

强制洗脑迫害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肉体迫害的主要形式。二零一三年至今,被洗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

陈晓冰: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陈晓冰被冤判因“利用×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于十一月十四日离开看守所。警察们称,因为陈晓冰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做辩护,所以要被送至洗脑班。

在洗脑班,他们指定一个包夹对陈晓冰实行二十四小时夹控,吃喝拉撒睡全在一起,除此之外,其他的工作人员也会定时的过来巡查。在洗脑班,睡觉时不许关灯、不许拉窗帘,甚至洗澡上厕所都不许关门,不许离开他们的监视范围,不许用手机、不许和外界联系,连最基本的言论自由都没有,不许看书、不许听音乐,不许看指定新闻以外的电视节目,不许有任何娱乐或消遣活动。

整个洗脑班戒备森严,说是法制教育学校,却完全没有一点在校学生应有的人身自由,“工作人员”每天都对她进行洗脑,不但强迫看、听污蔑法轮功的东西,并且还得写读后感、写污蔑大法的东西。他们威胁陈晓冰说,如果不配合转化,不写“五书”(即揭批书、悔过书、决裂书、自律书等),他们就会把她送去省洗脑班,再不转化,就要把她送至监狱服刑。

离开洗脑班之前,他们还叫来了陈晓冰工作单位的领导、户口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和“610”的人员,强迫她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污蔑法轮功和师父的话,念污蔑法轮功和师父的“五书”,让她受尽了羞辱,也受尽了良心的谴责。

郑楚贞、佩芬: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汕头市610、国保人员绑架佩芬、郑楚贞,把她们非法拘禁在汕头市“法制学校”(洗脑班),迫害长达两个多月。

张红英:广东普宁法轮功学员张红英、吴玲珊,四月二十二日在潮南区两英风华村讲真相,被当地两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四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潮阳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吴玲珊于五月八日回家。张红英则被户口所在地的中山市南头镇“610”人员挟持到佛山市三水洗脑班迫害。

五、警察恐吓、骚扰诉江公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开始,中国开始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新政。汕头市众多法轮功学员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向两高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通过法律手段和平反迫害,给当初被江泽民利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一个了解真相、选择善良的机会,这个过程中,有部份警察觉醒后选择保护法轮功学员,也有部份警察选择不听、不看真相,不去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继续参与迫害,甚至上门恐吓、骚扰依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澄海城东居委书记和凤翔街道主任及澄海国保警察一群人到法轮功学员潘静兰家,警察问潘静兰是不是还在炼法轮功?潘静兰说是,并向他们介绍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提升道德品质、健康身体,希望他们也要珍惜大法!警察问潘静兰是不是有寄信到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潘静兰说:“有,因为江泽民造谣诬陷法轮大法,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毒害世人,罪行累累。我有责任为师父、为大法讨回公道,也有权利讨回我们自己的公道。”后来又来了二个警察,一个叫刘锡雄、一个不清楚名姓,他俩一进门,就气势汹汹的冲潘静兰喊叫,说她“捅破了天”。潘静兰问他什么事?他们含糊其辞,却一头冲进潘静兰的房里,翻箱倒柜的抄家,抢走潘静兰的大法宝书近百本,还有手提电脑、收录音机及各种其他材料。

因诉江被恐吓骚扰的法轮功学员至少还包括:汕头金平区鮀浦法轮功学员陈衍桐、陈少芸、吴燕浓夫妇等人。

古往今来,邪不胜正、善恶有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变的天理。再次劝告汕头地区的公、检、法、司人员:请静心了解法轮功真相,助纣为虐肯定不是你们为官的本愿,共产党搞政治运动向来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今天利用了谁,往往是明天清算谁的依据。揭露你们当中的行恶者,是为了避免他们肆无忌惮的犯罪,走上不可救药的地步。希望你们选择保护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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