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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芬揭露浙江省女子监狱的暴虐

更新: 201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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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我是河北省保定博野县东伯章村法轮功学员张国芬,因浙江省杭州博世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员工代春英家中一岁半的女儿无人照看,我于2012年10月份到杭州当保姆,帮代春英照看孩子。

2013年1月19日,我和代春英一家三口在杭州市一超市购物时,被杭州市闻潮派出所一群警察强行绑架。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浙江省女子监狱里,我受到非人的折磨,现概述如下:

警察陈清月指使竺雪芳、郑丽芹、赵婷芝三个包夹迫害我,把我一人关在阅览室里,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我讲真相他们不但不听,还捂我的嘴。犯人赵婷芝把我的门牙弄下来一颗。

他们明着不打,暗中找机会迫害。比如:我请求上厕所,就有个包夹和我一起去,拇指、食指捏着我胳膊上的一点儿肉,拽着就走,把我的胳膊捏得紫了好几块。

为了转化我,恶人把我的日用品全部没收,不叫我用水,吃饭后不叫用水刷碗,不叫洗脸、刷牙、洗澡。

最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墙上贴的、地上铺的都是诬蔑、谩骂师父和大法的语言。逼着我踩,我不肯踩,长跪不起,包夹郑丽芹、赵婷芝和竺雪芳就大打出手。

大冬天,恶人嫌我不转化,罚站半个月。几天下来,我的两条腿都肿起来了,我实在受不了就坐下。三个包夹就往地板砖上倒水,把我的保暖裤全湿透了。

恶人两个月不叫我睡觉。每天夜里一点多才叫睡,四点多就叫起来站着,强迫我两脚并拢,我两脚分开站着,两个包夹就使劲踩我的脚。

以上我所记录下的迫害,只是一部分,更多的是给我造成精神上的压力和创伤,强迫洗脑使我陷入生不如死的境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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