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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劳教判刑 广东高州市吴有清被非法拘留十天

更新: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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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吴有清,女,现年五十岁左右,因坚持信仰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判刑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四点多,她驾驶小车去市人民医院接她二哥(在医院打完点滴)回家被辅警拦截,然后国保人员强行非法搜查她的小车,随身物品如手机等被夺走。

随后警察将她劫持到家中搜查,拿走了三本明慧期刊。吴有清的电动摩托车被国保大队人员丢弃在其楼下。

警察今次绑架是有预谋或是上面有任务的,而且搜查证都事先准备好了的,但明显感到警察已很心虚,连拘留证都不敢给吴有清留下。

当时劫持她的是国保人员黎阳,人称黎队,可能是新来的。民警周维学、冯曾果是高州城南派出所片警,只有高州市“六一零”头目湛杰是国保的旧人员,并且是去抄家时才打电话叫来的,其他都是新面孔。

在拘留所,吴有清绝食反迫害,所长还劝她说,你不吃饭哪里有力气炼好功呢?在这里我不用你做任何劳动,你就专门炼好功就行了。

九月二十一日晚上,吴有清家属到高州市北关派出所打听到吴有清已被转送到石鼓镇高州市拘留所。

二十二日上午,其家属到石鼓镇高州市拘留所会见了吴有清,拘留所告知家属非法拘留期为十天。

吴有清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被放回家。警察还威胁吴有清说:还没有完。

吴有清二十九日上午回来,立即开电车去公安局去国保要回了手机,看得出国保人员知道理亏,很怕她。

此前屡遭迫害

吴有清的原单位在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属公职人员。

吴有清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直以“真、善、忍”为做人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得到单位领导、同事及亲友的好评,对自身的身体改变也很大,原有的慢性肠炎也不治而愈。

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由于她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遭到高州“六一零”、国保、派出所等人员多次非法抓捕、关押,非法审讯、辱骂、暴力殴打,被非法关押在茂名洗脑班强制洗脑,被单位无理开除。丈夫受恐吓提出离婚。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吴有清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在发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她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中共人员在她单位宿舍找到一本法轮大法书籍,就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高州第二看守所二十八天后,劫持到茂名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三个月。

在她被绑架的当天深夜一点左右右,她被带到高州市公安局一科(即现在的国保大队),一科的恶警科长陈济光和恶警梁曾对她殴打,逼她下跪,她不配合,他们就用穿着皮鞋的脚猛力踢她的小腿。

第二天她被非法关押在高州市城南派出所,恶警梁曾和曹江派出所一个外号叫佬的恶警再次对她大力踢打小腹,她穿的西服纽扣也被打掉。恶警梁曾在寒冷的冬天,用冷水从她衣领灌至全身,把空调开至低温长时间冷冻她。

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上旬和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九日,她两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她回娘家派发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资料,再次遭绑架。当时高州“六一零”恶警湛杰、梁曾没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只是拿着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的所谓刑事拘留作为依据,非法劳教她三年,并劫持到三水劳教所迫害。

在三水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到强制洗脑,恶警为了要逼她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用最下流的手段对她进行人格侮辱及精神折磨。

零五年二月五日、六日,六大队一姓张的大队长,竟然在一楼办公室命令值班人员及两个夹控将她的衣服当众脱光,连最紧身的背心都撕烂,还叫大院值班警察拿手机照相逼她看,同时整夜不准她休息。

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她被转到三大队非法关押,当晚再次遭到大队长李某等恶警及夹控等十多人用同样的流氓手段将她的衣服脱光,连续十几天每天都是半夜二点半才准休息,甚至罚站就是一整天。

她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时,恶警范娜两次值夜班是都叫值班员在半夜把她叫醒。

她在反迫害中又遭到十天的禁闭,她绝食绝水十天,被关小号禁闭,当天晚还被三大队的张大队长把她脚筋踢伤,痛得她无法蹲下。

恶警分队长王敏京曾将她眼角踢肿,甚至对她使用五马分尸的酷刑,并以她绝食为由加期一个月。

在九九年迫害发生之前,她丈夫一直都很支持她炼法轮功,还经常送她和儿子到外面参加星期六的集体炼功活动,家庭和睦幸福。但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丈夫在来自单位、社会的各种压力下,承受不住精神上、经济上的双重打击,将满脑子的怨气全部往她身上发泄。自从她被多次非法抓捕关押后,丈夫对她百般刁难,甚至痛打辱骂。尤其是她从三水劳教所出来后,丈夫经常对她毒打,而每次打都是往死里打,用拳、脚、鞋底往头部、脸部打,以离婚来相威逼。原本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却因中共对好人的迫害而支离破碎。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吴有清在信宜市旺沙镇派发真相资料,被人恶告遭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吴有清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迫害。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被迫害期间,吴有清遭到非人的折磨、虐待、奴役等。由于她坚持信仰真善忍,狱警不准她上厕所、不准冲凉、不让睡觉、不准购买生活用品等,便在裤子上不让换裤子。

狱警逼迫她看污蔑法轮大法的音像资料,强制她转化。如果炼功,狱警直接使用电棍电击。阴森恐怖的人间地狱迫害,给吴有清身体和精神带来极大的伤害。

伤痕累累的吴有清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左右回到家中,孩子上大学没有收入,她靠给宾馆、旅店送一次性洗漱品,做点小生意维持生活。

但是,她都没有过上安宁的日子,长期受到高州“六一零”人员、居委等监控和骚扰。手机长期被监控。九月被拘留十天,直接影响到她的生意。

在现政府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警察大白天平白无故的抓一个心地善良的妇女,并抄家,关进拘留所十天,给她本人和家属造成精神伤害。是谁在违法犯罪?是谁在知法犯法?是被江泽民欺骗的警察在知法犯法、违法犯罪,是江泽民流氓集团在利用共产邪党危害社会。

吴有清要求行政复议,追究警察的刑事责任。


广东茂名高州新任610头目李冬(手机电话13600398099)
高州市610头目湛杰
高州国保人员黎阳,
高州城南派出所片警:周维学、冯曾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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