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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国保大队:我就是践踏法律的

更新: 2017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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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铁岭市清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赵柏峰任职以来,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殴打、敲诈勒索。几年来,海内外的法轮功学员不断的通过各种渠道形式给赵柏峰讲真相,对其劝善,但赵柏峰为了眼前暂时的一点私利仍然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作为执法人员竟然说:“讲什么法律,我就是践踏法律的。”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现年六十岁的铁岭市清河区法轮功学员刘庆香(女)在清河广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社区恶人齐凤伟恶意诬告,赵柏峰等国保警察参与绑架,并非法抄家拍照,家中台式电脑主机、大法书籍等个人物品被抢走。在铁岭市看守所非法提审刘庆香时,刘庆香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赵柏峰用拳击打刘庆香前胸并威胁“不签字给你送监狱去”。后刘庆香被非法判刑三年,现非法关押于沈阳女子监狱。

酷刑演示:背铐
酷刑演示:背铐

二零一五年九月五日早晨,清河区国保大队王兴军、赵柏峰让单位领导以开会为名,把法轮功学员吴东辉(女)骗到单位,拍桌子并大骂,把她从二楼拽走,推搡中滚到楼下,吴东辉的胳膊被捏青,衣服被拽坏了。把吴东辉绑架到清河红旗派出所,背铐锁着。中午十二点,赵佰峰把吴东辉拉到清河公安局四楼,逼问诉江状哪来的,过程中一直恐吓、谩骂。吴东辉说:“我控告江泽民有法律依据。”赵柏峰说:“讲什么法律,我就是践踏法律的。”最后,勒索吴东辉父亲五千元现金后才放她回家。吴东辉的父母岁数大了,身体不好,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赵柏峰和尤姓警察闯到清河发电厂,把法轮功学员张慧(女)叫到一个屋,问诉状哪来的、在哪邮的,过程中谩骂、恐吓,还要动手打人。还要勒索张慧一万五千元,张慧说没钱,赵柏峰说:“那拿一万,礼拜天送钱,否则按第二条方案(指拘留)。”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张淑霞、吴东辉、杨姓女学员,在清河区张相镇发真相台历时,被恶人诬告,清河区国保大队和张相镇派出所出动一二十名警察将三位学员围堵绑架。

赵柏峰扬言:“张淑霞是惯犯、有前科(指多次被绑架),她家没人管她,给她送进去。”张淑霞因不配合非法审讯和抽血体检,被赵柏峰殴打、恶狠狠的扇嘴巴,另一王姓女警也用拳击打张淑霞前胸。张淑霞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铁岭市看守所。

在这里再一次善劝赵柏峰:现在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越来越多,都在给自己留后路,不做江泽民的替罪羊。有的明真相的警察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有的面对举报互相推诿;有的将法轮功学员拉到无人的地方就放了。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的实例越来越多。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2013]27号),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违法办案行为终身负责。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号,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同时,废止了江泽民为能顺利的迫害法轮功而出台的旧《规定》,旧《规定》“警察执行上级错误命令不追究责任”条款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我们真心希望赵柏峰一定要看清当前中国时局的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能够审时度势,顺应天意,停止迫害,用人善良的本性和良知来衡量自己的行为,不再被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所利用,从而脱离罪恶的绝境。在职责范围内保护法轮功学员,同时退出中共一切组织。这就是在赎罪,就是在顺天意救自己。否则,现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是将来的罪证。

在不久的将来,当江泽民犯罪集团站到被告席上、接受大审判的时候,我们希望你到时能为自己曾经选择了善良而感到庆幸。

清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赵柏峰 电话:15542067887 1384101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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