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绥中县国保大队长王宝民的犯罪事实

更新: 2017年08月11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知道我是谁吗?说出来吓死你,我就是大名鼎鼎的王宝民!”这是王宝民最近常挂在嘴边上的话,现在他的确是出名了,而且臭名昭著。如果您能用翻墙软件到动态网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搜索一下“王宝民”就会出现如下内容:

追查涉嫌罪犯:王宝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
职务:国保大队长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1段4号 邮编:125200
电话:0429-6123464

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王宝民,以及他为什么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希望王宝民本人能够悬崖勒马,相关人员能引以为戒。

王宝民,男,一九七零年十月出生,四十八岁,现任绥中县国保大队长,老家在绥中县前卫镇,父亲现在仍然住在前卫镇。妻子苏辉,在绥中县图书馆工作。王宝民曾先后在高甸子乡派出所,宽帮镇派出所和城郊乡派出所当所长,二零一五年调到绥中县国保大队任大队长。

一、迫害法轮功初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对法轮功的迫害刚开始,王宝民在高甸子乡任派出所所长,欲绑架某法轮功学员,因抓不到本人,就到其儿媳家,绑架其儿媳未遂;又到其女儿学校骚扰,把其女儿吓得大哭。王宝民还先后到该法轮功学员打工的三个单位去,造成两个单位的老板不堪骚扰,以至该法轮功学员两次失去工作,被逼的有家不能回,在玉米地住了十八天。屡遭骚扰,一家人精神几近崩溃,该法轮功学员不得不回家,最后被王宝民带人绑架到洗脑班。

王宝民当时还派手下在另一法轮功学员家院外的树杈上整天整天地坐着、看着,该法轮功学员只好流落在外,但最后还是被绑架到洗脑班。

如果说那时是因为媒体铺天盖地的造谣宣传,是在无知下干的,然而十七、八年过去了,接触了那么多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王宝民真的不知道他们都是好人、最好的人吗?真的不知道法轮功是被冤枉的吗?真的不相信迫害修佛的好人连自己的家人都会跟着遭殃吗?

二、当上国保队长以后

(一)绑架诚信商人、大孝子,九旬老人含恨离世。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王宝民带人到前卫绑架了正在地里收玉米的法轮功学员、曾同为警察的武宝林。

武宝林在前卫很有名,他经营了九年多的“武七种子化肥商店”,口碑信誉极好,还没开卖,就有很多人预订。别人进货时都问哪种种子挣钱,而武宝林却问哪个产量高、抗风抗旱,不在乎自己挣多挣少,只怕老乡们不能高产。最让乡亲们佩服的是武宝林夫妇的孝顺,兄弟姐妹九人的武宝林,八年来独自伺候九十高龄的父母,而且母亲小脑萎缩,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

这样的孝子,这样热心善良的好人,连去抄家的警察都说“我就看不了这样的场面!”一位老大爷叹息:“那是多好的人啊,就给抓走了!”老父亲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几天之内病情加重去世,武宝林连父亲最后一面都没看到。王宝民将他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最后以判二缓三收场。

即便如此,武宝林回家前后,王宝民还给他和家人施加压力,还派人蹲坑、盯梢,开着车来回绕。以至于武宝林在压力下身体出现了严重的心脏病症状,把家人都吓坏了,以前他的身体一直好好的。

(二)职专绑架,扰乱教学秩序。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王宝民带着国保大队刘焕宇、刘忠和和特警将正准备上课的职专教师刘巍绑架,所谓“理由”是他依法起诉江泽民,非法拘留了二十天,还扬言要“深挖犯罪证据”,“不写保证,三天之内转刑拘”。同事听说后有的说:“人家有错吗?让人家保证!”有的说“他们(国保大队)这都违法!” 连刘巍妻子都说:“他写不写保证我都能保证他是好人”。

刘巍这些年课几乎是全校最多的,上课认真负责,平等的善待每一个学生,和学生、同事关系融洽,国保把刘巍绑架走后,扰乱了教学秩序,整个专业课程全部重新排。学生在他的QQ上留言:“老师,你不回来我们班就完了”,“老师,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们想你啊。”“我们大家都很喜欢你。”“老师,我们以前让你操了不少的心”……这样的话很多。

有学生家长打电话到拘留所,打听什么时候回来。当得知非法拘留二十天后,学生开始倒计时。不知王宝民是不是知道,你绑架她(他)们尊敬、爱戴的老师后,学生们怎么看你吗?学校领导和教师怎么评价你们这些警察吗?纵使人微言轻,那也是民怨沸腾。

就在时隔不到一年的时间,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王宝民再一次带人到刘巍学校,因为网上一篇文章怀疑到刘巍老师而将他绑架,在学校老师和领导众目睽睽之下将他塞到吉普车的后备箱里,因为戴着手铐连扯带拽,保暖衬衫被撕破,新买的皮夹克蹭破,手腕和尾椎扭伤,几个月都未能恢复。之后六、七天,就把构陷材料送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刘巍。刘巍这些年先后被国保大队绑架了四次,每次都是正在学校工作期间,每次都是莫须有的罪名。是谁在”扰乱社会秩序”,旁观者一目了然。

(三)造假笔录,捏造罪名,将七十几岁老人送进监狱。

裴忠华,男,七十多岁,年轻时曾练过武,常常打架、祸害别人东西,曾有人跪着求拜他为师,修炼后真可谓“脱胎换骨”,改掉了一切恶习,成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在家做饭做菜,笑起来像小孩子一样,儿子一家三口常过来吃,一家人其乐融融。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十四日下午,王宝民等国保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裴忠华、李玉杰、丁青艳、于秀荣,并抢走他们家中的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挂像等私人物品。在绑架裴忠华、李玉杰夫妇时,王宝民手下再次动手打了已年过七十的法轮功学员裴忠华。于秀荣被迫害折腾的脑供血不足,才给她女儿打电话接回。裴忠华老人绝食抗议,最后不得已看守所才以“重大疾病”为由“取保候审”,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开庭时,王宝民驱赶旁听人群,最后只让五位亲属旁听。裴忠华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裴忠华指出了绥中国保大队办案人在案卷中添加假的询问笔录作为伪证的事实,裴忠华并聘请了山东的律师,律师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因为二审法官拒绝公开开庭,律师递交了无罪辩护意见,最后葫芦岛中法非法维持原判,裴忠华被送到了沈阳第一监狱非法关押。

丁青彦被绑架后,当得知家属请了律师后,王宝民等人曾威胁丁青彦家人、要求其辞退律师,否则就判实刑,并说交多少多少钱就放人。

(四)绑架战争中九死一生的老兵的孝顺女儿。

二零一六年九月,王宝民又派人在家门口绑架了家住西山的贤妻良母裴益丽,拼凑材料将她非法判刑二年(法官关树森),后又将裴益丽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裴益丽家中还有八十六岁的老父亲和正在上学的儿子,丈夫常年在外。一老一小孤苦无依。老父亲曾当过兵,曾参加战役一百多次,跟他一起打仗的人,幸存的寥寥无几。老人在给绥中县各领导信中说“三年前我老伴就去世了,我闺女裴益丽照顾我,我没有牙了,我闺女从来不嫌麻烦,每顿都单独给我做点我能吃的,从来不让我吃剩饭,也不嫌我埋汰”,“我闺女没学法轮功之前脑袋有毛病,高中都没念完就像失去记忆一样,跟傻子一样的,总脑袋疼,炼了法轮功之后就好了。她跟老婆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过矛盾,对谁都好。”

“要是我闺女犯罪了,我也就不找领导了,我闺女炼法轮功,也没干坏事啊”

“你们就让我闺女回家吧,我家一老一小都等着她照顾呢”

(五)绑架范家乡维修家电的诚信个体户。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早六点多,王宝民带国保派出所警察出动三辆警车,到范家乡大法弟子张继宏家,几个警察把张继宏按倒在地,非法抄家,抄走很多私人物品。过程中,一名国保警察伸手将张继宏妻子扒拉倒地,造成张继宏妻子腿部擦伤、瘀青。

张继宏在范家乡以修理电器为生,修炼法轮功以后,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从不糊弄,从不多要乡亲们一分钱,有时骑摩托到别人家里修电器,如果没有换件,分文不取,甚至自己还要白搭上油钱都不要,范家乡的父老乡亲有目共睹。张继宏妻子为丈夫聘请了山东的律师做无罪辩护,该律师从多个角度证实了张继宏无罪,并告诫法官“你们的判决要经得起法律、时间的考验”

张继宏被关在看守所,当天就开始绝食,每天遭警察灌食迫害,最后被非法冤判两年。

(六)街头绑架、拖曳六十七岁妇女,再一次捏造证据。

绥中县大法弟子张凤仙,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在绥中县工商银行附近街上,被绥中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在葫芦岛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又被转到葫芦岛看守所八天。

国保警察将张凤仙老人送到医院检查身体,张凤仙觉的在大街上平白无故被绑架,所以不配合所谓的“身体检查”,绥中国保大队警察将张凤仙在医院的台阶上往上拽,把张凤仙的裤子都拽掉了,医院当时有很多人都在围观,张的后背身上全都磨破了,半个月之后都没好(有照片为证)。医生一看张凤仙被拽得这么严重,拒绝给张凤仙检查。从医院出来上车时,国保大队警察三人将张凤仙一人抬头两人抬腿扔进轿车的后备箱里,强行送进葫芦岛看守所办手续。当时老人一点力气也没有,看守所的狱警叫人用担架把她抬进监室里,他们说:“从来没有用担架抬过人,这样的人还收!”

在提审张凤仙期间,国保大队一警察蓄意构陷,捏造事实,说张凤仙贴了真相粘贴,粘贴的内容是:“请释放抗美援朝老兵的儿女裴益丽。”该国保警察对张凤仙说:“你说是你贴的就放你!”由于惦记家中生病的老伴,张凤仙违心承认说:“说我杀人放火我也给你签,主要让我回家就行!”(在此顺便提一下,王宝民的电脑上存了很多他自己认为是“政绩”的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的材料都是这么来的,利用这些好人的亲情,给他(她)们施压,威逼利诱,让他(她)们违心地签字,按手印)该国保警察又说:“给你编一个,就说你在车边站着,不知道谁往你三轮车里扔了两张粘贴,你就顺手贴上了!”问张凤仙这样写行不行,还让她念两遍、记住这几句话,说“谁问的话就这么说”,就这样给张凤仙办了取保候审。可笑的是,这样无中生有的“案子”检察院居然会“批捕”,堂而皇之地送到法院。

(七)在前所绑架退休工人,再次笔录造假,恐吓律师,扰乱法庭。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家住葫芦岛市绥中电厂的六十四岁退休技术骨干翟永池,被国保大队以物业为由骗开门绑架、构陷,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审。河北和北京两名律师为翟永池做了无罪辩护。

开庭前,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宝民等共七八个国保警察守在门口,王宝民声称只允许家属进入(法律规定庭审公开,任何公民持身份证均可旁听,周边地区的锦州、葫芦岛、朝阳都是出示身份证即可旁听),后来共三名家属进入法庭。

两名律师在九点十分左右进入法庭,王宝民在门口无故对北京律师发难,冲律师大喊大叫,捏造事实,大喊说这位北京律师“骂共产党”,并扬言要“打律师”,北京律师始终面带微笑、带着些许无奈。律师坐在辩护人的位置上之后,王宝民继续扰乱法庭与公共秩序,冲着北京律师大喊:“我要打你!”

两名律师都从“信仰自由”、“法轮功不是邪教”、“言论自由”、《刑法》三百条不适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且着重指出了案卷证据的诸多漏洞,律师指出的漏洞包括:询问笔录中出现“法轮功是正法,共产党是邪教”、“我这些钱都用在这上了”等言论。律师问翟永池,这些话是不是他说的,翟永池答“不是”。对于国保警察构陷的恶劣行径,律师也以自己进庭时王宝民在大庭广众之间就能编造谎言说律师“骂共产党”为例做了说明,指出国保在案卷中做类似的伪证意在煽动法官对被告的仇恨情绪。

翟永池平静地做了最后陈述:大法教我做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并且驳斥了之前公诉人照本宣科读的材料中说的“大法不让人吃药”的谎言。

翟永池说,自己修炼前,在工伤之后有很多病:淌口水、失忆、找不到家、心脏病等,修炼之后身体完全好了。在被关在看守所之后,身体又出现了便血的病症,于是跟看守所警察沟通:“如果让我炼功我就会好”,警察也说“如果你能炼好我就相信你说的是真的”,在炼功十五天之后,便血真的好了。这就说明不是大法不让人吃药,我通过炼功炼好了我还吃什么药啊!翟永池做最后陈述的状态让所有人看到了大法的美好和大法修炼者的素质。

政法委副书记李怀林、公检法人员、很多国保警察旁听了整个庭审。一个旁听人员在庭后表达了对律师业务水平的钦佩。到场的人说,听了辩护之后谁都能听懂翟永池的无辜,谁都能听明白公安的所谓证据不堪一击,这个案子根本没法判。

整个庭审中,国保警察至少两次喧哗法庭,让法庭完全没有了应有的肃穆。包括王宝民一开始对北京律师无故发难,以及在公诉人照本宣科读那份漏洞百出的污蔑大法的材料时,多名旁听的国保警察鼓掌大笑(后来被法警制止)。国保警察们肆无忌惮又缺乏常识的表现,拉低了绥中政法公安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让在场的领导颜面尽失。

更加荒唐的是,绥中县法院七月三日下达判决书,将翟永池老人重判七年,不知是依据的那条法律,还是幕后有人在操纵,翟永池已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八)二零一五年十月份至今,至少几十起绑架,骚扰。

王宝民自从上任以来,从城里到百里以外偏僻的乡村,就像当年红卫兵砸庙,毁古迹文物一样,真的是不遗余力地绑架骚扰修心向善的修炼者,这种工作干劲如果用在除暴安良,匡扶正义上,老百姓可能不知道已经给送去多少锦旗了。可是,王宝民带头,对这些修炼法轮功的善良百姓及家属非打即骂,真有过去搞阶级斗争的架势,有一次竟然对大法弟子家属(女)恶狠狠地说“就应该把你送到日本当慰安妇!”手下国保警察多次对老人、妇女动手,实在是令人痛心,他们在私下里并不是这样的人,他们也同样知道孝敬父母,有的还很义气,那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呢?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王宝民带人到前卫镇有名的孝子武宝林。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到高岭镇大法弟子王素芳家里将其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绑架范家乡大法弟子潘玉霞、明凤霞被绑架,潘玉霞当天晚上绥中送回,明凤霞被勒索五百元当晚放回。

十二月二日上午,王宝民带人将高岭七十多岁的李玉林绑架并拘留,到吴淑玲家劫走大法书籍和资料。

同是十二月二日,王宝民带人绑架刘万利并抄家。刘万利是家里的顶梁柱,今年果树没出什么钱,全靠他打工挣点钱,父母都八十高龄了,身体都不好,母亲卧病在炕上已经好几年了,离不开人。真不知道老俩口的年是怎么过的。最后将他非法判刑(监外执行)。

十二月七日,带刘唤宇等绑架小庄子乡大法弟子张艳丽并抄家,一个五十多岁的善良的农村妇女,本来腿就有些行动不便,却被王宝民的下属拽着在地上拖,好几处受伤,没办法绝食抗议,遭了不少罪,打点滴扎不进去,不得已才放回。

十二月十日左右,王宝民带人将秋子沟乡潘洪生骗到乡政府,说有活要找他干,将他非法拘留五天,抢走大法书籍,刘忠和还到潘洪生母亲屋里抢走了大法师父挂像。

十二月十五日左右,王宝民伙同秋子沟派出所,绑架梁国满并抄家,抢走了很多私人物品,绑架中还动手打了梁国满。将他非法拘留 20 天。

十二月二十一日左右,王宝民带人又绑架了何凤伟并抢走大法书籍。将他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将荒地镇法轮功学员王桂霞、张桂珍,劫持到葫芦岛拘留所进行迫害,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中午刚出家不远,年过花甲的沈文玲在剧场门前遭早已跟踪她的绥中国保大队警察等粗暴绑架,他们将沈文玲绑架到葫芦岛看守所后,又踢了年过花甲的沈文伶三脚,给她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因沈文玲身体状况不得不取保候审。回家没几天,又将其构陷到检察院、法院,意图继续迫害。前不久,王宝民还派人到她家蹲坑,又到她丈夫的工作单位骚扰打听,并要去电话号。使善良人不能过正常日子。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早,王宝民派人将正在集市商店卖衣服的大法弟子董桂霞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九)“办案”从不敢穿警服。蹲坑,监视、监听,用尽特务手段。

王宝民他们可能也自知对不起这身警服,所以很少看见他们穿警服。他们用尽了各种特务手段对付这些修心向善的好人,蹲坑、监听、监视。西山街于秀荣夫妻俩靠做豆腐维持生计,很多人都知道,他们是学法轮大法的,豆腐不掺假,西山周围的百姓都愿意买他们的豆腐,现在实在忍受不了国保警察的蹲坑、骚扰,不得已关门停业,流着眼泪离开了他们深爱的家乡和亲人,去了外地生活,王宝民等国保警察不但迫害了法轮功学员,还给一方百姓的生活造成了不便,这才是真正的扰乱社会。

王宝民还派人到李玉杰儿子的商店旁鬼鬼祟祟的打听,派车蹲坑、监视。周围的老百姓都说,我们纳税人的钱就给他们拿着干这些用的吗?

电力公司法轮功学员杨将威新婚不到一个月就被国保大队绑架,已被非法关押快十年了,老母亲想念儿子,提起来就哭,双腿不能行走,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功友们常去看看,帮忙打扫打扫。安慰老人家不是人之常情吗?王宝民却派人在楼下监视、蹲坑。

王宝民老家在前卫街上,父亲也有八十岁了吧,因为儿子迫害好人被家属多次找上门,老人家心里也一定不会好受,不会以此为荣吧,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自己的家人考虑啊。

三、勒索钱财,制造伪证构陷

王宝民借国保队长的职务之便,敲诈勒索大法弟子钱财,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在前卫、范家、高岭和绥中城里大法弟子及家属家里伙同其他部门敲诈勒索钱财保守估计在十几万以上。

每次抓人之后,王宝民都建议家属去“劝劝”,而家属要想去看守所见人,就必须得通过王宝民。

王宝民及其手下,还多次制造伪证,构陷大法弟子。比如:

在丁青艳和裴中华冤案中,王宝民的手下伪证了假的询问笔录,被律师在二审辩护词中指出;在翟永池冤案中,王宝民和一名手下在询问笔录中写:“法轮功是正法,共产党是邪教”,被律师和当事人翟永池在法庭上指出,翟永池说“这话不是我说的”。那么这话就是王宝民说的。律师并在法庭上指出:国保警察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挑起法官对大法弟子的仇恨;在张凤仙冤案中,王宝民的手下伪造假的询问笔录,说张凤仙承认不干胶是自己贴的。并以此为主要证据将张凤仙构陷到检察院和法院。

结语:停止迫害、将功补过才是出路

警察的职责是呵护善良,保一方百姓的平安,而王宝民带人绑架的都是绥中县各行各业最好的人,你给这些好人定的罪名大部份都是“破坏法律实施”,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谁又能破坏得了法律实施?他们控告江泽民,是在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利。

《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对照一下,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恰恰是王宝民等人。

翻遍所有的法律,民众修炼法轮功,发放真相资料,都是合法的。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郑淑云,广东律师为郑淑云做了无罪辩护。在法庭辩护中,律师感慨地说:“昨天,十二月四号,是宪法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意义重大,今天开庭更要尊重宪法,保障人权,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人权。我的当事人只是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在家做饭的时候被抓走了。她是个信仰者,她拥有多少法轮功书籍资料都是合法的,这就好比基督徒有《圣经》……是一个道理。她炼法轮功是为了锻炼身体,而且是在家里,没有危害到任何人。”

律师接着说:“公诉人举证的证据都不合法,是无效证据,难道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对你们公检法人员不适用吗?还是葫芦岛的老百姓太纯朴,警察抓他,说他有罪就有罪?说到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公诉人举证没有一条与此罪相关联,没有举证那就是没有证据,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律师还质问公诉人:郑淑云参加了什么邪教(中共讲假恶暴,是真正的邪教)?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 施?扰乱了什么社会秩序?她是造成工厂停产了,还是让学校不能上课了?还是造成交通堵塞了?还是对其他人造成了什么伤害后果?都没有!那她就是没有罪!”

曾有律师当庭对枉法的法官说:“你们现在不被追究,不代表你们将来不被追究。”你决定不了这场迫害的开始,也改变不了这场迫害行将终结的事实,但是至少你能够秉持自己的良知,放弃作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立军、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他们的官都比你大吧,想靠迫害修佛的好人捞取政治资本往上爬,最终只能落得个身败名裂。远的你可能不信,原葫芦岛国保大队长陈玉龙,你应该知道吧,当初迫害法轮功也很疯狂卖力,怎么劝也不听,如今官也没了,人也得了脑瘤了,多可悲啊!人家偷了驴跑了,你非要当拔橛子的人,值得吗?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地方都只是象征性的走访了一下,就完事了。

法轮功学员都敢用真名、真实的身份证、家庭住址和电话号起诉江泽民,难道会不敢起诉你们吗?是佛法慈悲,大法师父慈悲,法轮功学员们慈悲,不把你们跟江泽民划为同类,你们也是迫害政策的受害者,所以一再给你们机会。能不能把握住这最后的机会,将功赎罪,就看你们自己了,三思吧!

揭露你们的恶行,告诉你这些,是因为出于对你的深深担忧,愿你远离罪恶。历史的审判已经开始,只有自己选择良善才会有美好的未来。告诉你这些,是因为我们知道,你内心的良知未曾完全泯灭;是因为希望你和你的家人能够在即将到来的劫难中能够平安!真心希望你能用心思考,辨析真相,为自己及家人选择好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