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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洗脑班和非法判刑 刘家华自述被迫害经历

更新: 2017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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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七日】我叫刘家华,于一九九三年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建筑与环境专业。一九九七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我因坚持修炼说真话,向世人讲述我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等,就被长期骚扰、警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被判刑关押,开除公职。同为修炼人的父亲被迫害离世,家人多年来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经历。

一九九五年五月初,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法轮功。在了解法轮功理论的过程中,自己在人生中苦苦思索的:生命从何而来,人到世间来干什么,人的归宿到底在哪里等等疑问,在法轮功师父李洪志先生的讲法中找到了答案。

明白了人活在世上首先要做一个好人,兢兢业业的工作。从做好人开始,重视自己的德行。用“真、善、忍”来要求自己,通过自己的修炼,逐步同化“真、善、忍”,达到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生命境界。在修炼的过程中,我严格的要求自己,善待每一个人,认真对待自己的教学工作和设计工作,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得到了工作单位同事和领导的肯定,都愿意找我帮忙,愿意相信我。

一、被骚扰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平静的生活被突如其来的迫害打破了:四川省什邡市城西派出所警察车彦华等人一大早就来到了什邡市建筑设计所等我。随后,警察要我回到家里,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搜走了我个人购买的法轮功书籍,并将我带到什邡市城西派出所,警告我不准再炼法轮功。后来,我才发现,从那天开始,电视、广播就不断的反复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言论。

事情远远不止这样,从此,我就经常被学校,教育局,什邡市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办公室的人找去,不断的被要求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等东西。但是,我个人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知道,法轮功从来没有教我做坏事,法轮功那些书籍、录像里,师父李洪志先生从来都在教诲我们要做一个好人,重视自己的德行;教我们看淡名、利、情,修炼人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我不写那些东西,就招来更多的骚扰,经常被威胁要开除我公职,要劳教。特别是一到所谓的敏感日,派出所警察是不管早晚,随时都可能来骚扰,因为害怕我去了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地方,害怕我去北京上访。他们警告我不准离开住地,否则,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我弄回去。变相的限制我的行动自由。因此,我妻子只要一听到有人找我,就担心是不是警察来了,担心我会不会被抓走,被劳教。由于长期受到惊吓,晚上经常失眠,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母亲常常躲在房间里哭,因为,除了我,我的父亲刘全刚也是修炼人,也同样和我遭受类似的遭遇:父亲在二零零零年还被送到德阳市一个洗脑班,关了二十多天,二零零三年夏,父亲突然离世。

二、被关洗脑班

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早上,我刚到设计所不久,设计所所长田光武告诉我,由于最近有关部门找我时,我表示要坚持自己的信仰,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政府决定送我去“学习”一段时间,啥时候学习合格了,啥时候才能回来上班。随后,什邡市六一零办公室人员和城西派出所警察(便衣)强制把我带上一辆车,送到了设在德阳市东湖山公园里的洗脑班(门口悬挂:德阳市旌阳区法制教育学校。现为东湖山公园管理处)。

在洗脑班里,我失去了人身自由,被两个从政府部门抽调来的包夹人员(一个是现什邡市马祖镇政府陈姓工作人员,另一个是德阳市国土局的年轻人)限制,未经相关领导允许,不能迈出洗脑班寝室门半步,更不用说出洗脑班大门了。洗脑班里,电视整天播放的都是对法轮功诬蔑的录像;包夹人员手里拿的,都是些断章取义的歪曲法轮功理论的资料。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我表态放弃修炼法轮功,而不管我是说的真话还是假话。包夹人员说:“政府对法轮功要一直这样,直到你们全部被转化。象这样的学校(他们称洗脑班),政府要长期办下去,全国这样的学校多得很。你们这些人一天不转化,就一天不放出去。劳教、判刑都有期限,在这里,可以没有期限。”多么邪恶的论调,在强调“依法治国”的时代,堂堂的政府工作人员,却可以冠冕堂皇的说出这样的话。

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至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离开德阳市东湖山洗脑班,我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四十多天,身、心备受煎熬。在这期间,不断的有法轮功学员被送过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承受着身心的双重煎熬。

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事情远远没有结束,二零零五年八月九日,什邡市国保大队警察李勇和吴光华一大早就敲开我的家门,把我带到了什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说我在德阳洗脑班没有说真话,有很多事情需要了解。然后,我被送进了什邡市看守所,下午即转为刑事拘留,九月十五日执行逮捕。从此,李勇等人就不定时的到看守所审问我,威逼利诱,让我承认他们所认为的“犯罪事实”。后来,他们还抄了我的家和办公室,把我的个人电脑、移动硬盘等用品劫走,甚至有部分东西与法轮功毫无半点关系,也被他们劫走,至今未归还与我。

在看守所里,我除了不定时的被国保大队警察审问外,每天被强迫劳动:分给三斤混有黑猪毛的臭烘烘的白猪毛,从里面将黑猪毛拣出来。而这样的劳动是没有丝毫报酬的。不仅如此,完不成任务,就得面对牢头狱霸的拳打脚踢(这些牢头不劳动,把自己的任务分给其他人干),而看守所警察却经常视而不见。在看守所,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度日如年啊!经过一年多的关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因向明慧网上传过本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消息等事情,我被什邡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一同被判的旦秀德阿姨提起上诉,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下发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笑的是,在判决裁定里,我的家庭地址都被写错了。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左右,我被送到位于乐山市犍为县的五马坪监狱继续关押。

在位于四监区的入监队,我和另外几位从其它地方送来的法轮功学员,再次被入监队强制洗脑,入监队副监区长高虎经常把被关在入监队的法轮功学员找去,要求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三书)等东西。对于坚持不写“三书”的学员,就借机处罚:全天盘坐在水泥地上而不管是火辣的艳阳天还是天寒地冻的下雪天。对他们认为“态度差”的法轮功学员,则被送严管,我知道有一名叫“宿刚”的学员,长期被严管,经常被铐在铁床上灌食,长期被加重迫害。

一般的刑事犯罪人员在入监队,通常就是一个月就被送下去。而我们法轮功学员,一般要在入监队关六个月,被长期强制洗脑和折磨。后来,我被下放到位于犍为县清溪镇的五马坪监狱二监区,繁重的劳动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完不成任务,中午时间或下午收工时间就被罚面壁;免费的劳动是一方面,洗脑教育继续进行。凡是在入监队坚持不写“三书”的法轮功学员,在这里动辄被送小间严管迫害。法轮功学员周亚平,被关在严管小间十天左右,出来后我们看到整个人都变形了。据他说:警察除了直接动手迫害,还唆使其他刑事犯罪人员动手。一种典型的迫害手法是:几个人提着被迫害者的少量背部皮肤,把你提起来离地。薄薄的皮肤长期承受着一个人的重量,极其痛苦。迫害人的手段还很多:如长期不让睡觉,长期盘坐,拳打脚踢等等。但是,迫害的真实情况被掩盖,没有被关过小间的法轮功学员和没有参与过迫害的其他犯人,很少知道迫害的真实情况。因为分下队的法轮功学员,同样被警察安排了犯人包夹,包夹人员的认真与否与他们的立功、减刑密切相关。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里,相互之间要互相问候、沟通一下都有一定难度。

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关押期满,我被五马坪监狱释放。滑稽的是竟然是什邡市教育局安排的车来接,而我不能自己决定如何回家,据说是担心我一出监狱的门就去了他们不知道的地方,必须由当地安排人接回当地。

四、家人的承受

回到家里,母亲的状况吓了我一大跳,原来还算身材匀称的母亲,瘦得不成样子,完全变了样。妻子告诉我,自从我被抓后,母亲由于担心,经常整夜整夜的哭,她们害怕我象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被打、被弄残废、被害死,终日提心吊胆。我也知道,我没在家的这几年,家里的日子过得很苦,妻子是一家倒闭企业买断工龄的失业人员,打点临工,母亲在家里照顾我年幼的儿子(我被抓时儿子刚过三岁)。母亲告诉我,为了我儿子能够健康成长,她们用我妻子微薄的收入维持家用。买点肉回家,经常都是我儿子吃肉,大人就吃点剩下的残汤。她们还经常被知道我情况的一些人歧视,在她们面前说我是反革命云云,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回家后我才知道:就在二零零六年我被判刑不久,什邡市教育局就借机开除了我,停发了我的工资、补贴,我已是失业人员了。随后,我到什邡市教育局拿到了他们开除我的文件复印件。满以为被关了几年回来可以消停消停了,却仍旧不得安宁:什邡市城西派出所再次找到我,让我不能随意离开本地。有事出远门,必须征得派出所的同意;每到所谓敏感日,派出所或是社区一些人员就会出现在我居住的小区转悠,向门卫等人了解我的情况。如果我不在本地,就会接到不明的电话问我在哪里。更好笑的是,开除了我公职的什邡市教育局,也安排一位谭姓领导在这些日子里来查看我。我笑问他们既然这样“关心”我,还开除我干啥?我与教育局已没有任何关系,来查看我有什么意思?他们却只能尴尬的说:领导安排的。

什邡市六一零与德阳市六一零的一些人还多次找到我,警告我不能继续炼法轮功。不能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接触。什邡市国保大队李勇等人,甚至还找到我做临工的地方,威胁我不能再干与法轮功相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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