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的本性是“不争”

更新: 2017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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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我的母亲性格刚毅,她认为女子当自强,才能行走于社会而不易吃亏。我还在上幼儿园时,母亲就有意识有步骤的从生活小事开始培养我坚强、独立。我没有辜负母亲的栽培,成年后,我确实成为典型的“女汉子”,性格强势,谁也休想在我身上沾一星半点便宜。连母亲都说我:“无理搅三分、得理不饶人”。

我就像一架战斗机,轰隆隆的开过我人生第二十三个年头,一九九七年,战斗机开始停了,因为我喜得大法了,在大法的不断启悟、清理下,我变了。

放弃争房

九八年我结婚了,婚后半年多,我们夫妇都是租房住。当时我和丈夫分别在两家国营单位工作,两单位职工之间联姻有福利政策:两家单位都提供半福利房,联姻户可任选一方。九八年底,我单位新建住房楼,以我和丈夫的工龄条件可选得一套楼层和位置都满意的新房,八十多平,只需三万多元;而丈夫单位暂时没有给职工分房的计划。婆家和娘家商量好,就在我单位选房,公公说:既然我娶儿媳妇,买房的钱我出。公公主动拿出八千元给我交付分房定金。

一个多月后,丈夫突然对我说:我们厂现在分房了,我够条件分一套,我们选我厂的房吧。我问分什么样的房啊?丈夫回答说他的条件可分得一套四十多平的旧房。我说只能选一方福利房,大家商量好了在我单位买呀,定金都交这么久了,而且不能退的。丈夫说之所以能分得这套四十几平的旧房,主要因为公公是单位里的总工程师,这是照顾性质,否则这次(他们单位分房)我们是分不到房子的。我于是几次跟公公沟通,希望能按大家原商量好的办,但公公一反常态,还很强硬:要我立即撤销在我单位的分房申请,这样才能在他单位申请分房;退回他的八千元定金,把结婚证拿出来去他单位登记申请分房。我说我单位是新房,大小、楼层、布局、位置都不错,而且我娘家愿意负责全部购房费用包括后续的装修等,但公公的态度是根本没得商量,甚至叫我丈夫闯進我单位领导办公室大闹,要退定金。

就因为公公在他单位的“面子”,就决定要放弃儿子儿媳的宽松新房,我感到非常委屈,觉的公公的不讲道理、丈夫在公公面前的懦弱让我失掉维系我的婚姻的信心。从小培养的性格中“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犟劲让我想:就不退定金,就不拿出结婚证,就不要你单位房子,理亏在你!你能拿我怎样?大不了离婚,反正我单位的房子我要定了!双方这样僵持着。

然而我是修炼大法的人,师尊教我在矛盾面前找自己的过。我翻开《转法轮》时,慈悲的师尊用法理启悟我:“我们炼功人怎样对待失与得?这和常人不一样,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炼。”[1]《转法轮》这本书我学了好多遍了,我为没有按照师尊的教诲去做感到惭愧。按真、善、忍标准做人在我心中才是最重要的啊,这阵子我却因一套房子这样小的事迷失了,心胸豁然开朗。

我从新掌握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后,那天下午我正上班,母亲打来电话:女婿正在家里缠着母亲给结婚证(我把我的结婚证放母亲家保管着的),他好到他单位去申请分房。母亲轻轻问我:“这事你自己拿主意,我给他吗?”我平静的说:“给他吧,妈妈,我放弃(选房的事)。”母亲说:“好。”

这起“选房纷争”就此结束。因为我丈夫在单位领导办公室闹那一场,我的同事们都知道我家里的这件事,在他们知道我放弃争房后,有的知道我们修炼人的选择与一般的人不同,但表示自己接受不了;有的为我抱不平,认为我“不划算,吃大亏了”;甚至也有的认为拥有一套满意的房子比婚姻可靠,现在人为房结婚、为房离婚的已经很平常了。

同事们哪里了解的到,我放弃物质利益后,得到的是精神升华了,从而感到无比的轻松和愉悦。我没有怨恨公公和丈夫,还主动在公公、婆婆生日和过年过节时提着礼物看望二老,平时他们有什么事要我做,我都毫不推辞,妥当办好。我也常劝丈夫工作之余要常回父母家去看看,陪他们聊聊。我的这些做法都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丈夫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次丈夫和女儿聊天中,丈夫感慨的对女儿说:“这世上你妈对我最好!”其实,是修炼人不争,无私为他的品行感动了丈夫。

为他人着想 五条裤子失而复得

半年前,我经营了个服装店,请了俩青年女子做销售员,我叫她们小妹,店里规定每月底要盘点店面库存。

二零一五年大约是十月底,小妹们盘库存时,发现少了五条裤子,按规矩她们是要赔的,她们着急的告诉我,我说不急,再仔细找找。可她们把店铺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我还说:不急,再找找,想想万一漏查了哪个地方呢?

我觉的小妹工作挺辛苦,她们也不愿发生这种意外。我是修大法的,师尊教我在利益上要看淡,做事要为别人着想,我还真不忍心扣她们的钱。但一个店里是要有规矩的,这也是行规,坏了规矩对店的管理长远来说是不利的。我想如果有个办法既不扣小妹的钱,又看起来没坏规矩就好了,我想尽办法希望能两全其美的处理这事。半个月后,我到仓库翻查,发现“失掉”的那五条裤子竟静静的躺在过季的服装集中袋里!我明白,这是慈悲的师尊看我真的看淡名利,为他人着想,帮了我一下,谢谢师尊!

我把裤子拿回店,小妹们高兴的抱着我笑。小妹告诉我:这要发生在其他店,早扣钱挨骂了!她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就姐(指我)脾气好,一直说:不急,不急,再找找,姐真仁义。我说:以后做事仔细些,不要马虎,怎么会放过季袋里呢?小妹们也百思不解,认为过季袋和这五条当季的新款裤子怎么会有交集呢?我说:你们就念“法轮大法好”吧,好人有好报嘛!她们都认同大法好。

店里的小妹们都知道我是修炼人,我已给她们讲了大法真相,并作了“三退”(退出中共邪党党、团、队组织)。她们觉的和修炼人在一起很安全,很放松,因为我从不拖欠她们的薪水,店里的福利、奖惩制度我说到做到;她们销售业绩少时,我从不责备她们,而是鼓励她们、跟她们一起分析销量减少的原因,我觉的谁都不希望自己工作不好,我相信她们都想做好。

这件事后,小妹们工作起来更尽心尽力,她们希望我一直经营这店,好一直跟着我。这真是“佛光普照,礼义圆明”[2]。我也不禁感慨,不知不觉中,大法已将我从分厘必争的计较原则,变的待人宽仁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功》〈第一章 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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