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

更新: 2017年08月08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

  • 再谈关于手机安全问题

  • 明慧期刊更新

  • 关于拒绝执法人员随便查验身份证的法律依据

  • 再谈关于手机安全问题

    文/大陆大法弟子

    前不久听到一位同修被绑架,又是因为手机被邪恶监控造成的。

    这位同修是个非常精進的老同修,听说她手机被邪恶监控三年了,这三年之中也没有发生什么问题。其他多名被绑架同修的原因有几种,刚才说的手机被长期监控,这是其一。其二是有去国外参加法会的,回来后就被绑架。其三是有做真相资料的同修,不知不觉就被恶人抄家。其四有的发资料的同修被定位,而导致被绑架、被迫害

    七月十五日,明慧网上一篇交流文章《没有手机的日子》,个人认为写的很好,文章说为了自己少点麻烦,为了那些警察少点犯罪记录,那就不用手机吧,而同修之间真的有事,开启自己的神通,真的发生很多奇迹。另外也可以开启自己的智慧,不给邪恶在手机上留有任何证据,如讲真相的文章,上网软件等用后立刻清除,但据通信专业人士讲,目前市面上手机后台都可以查到历史记录。

    据说目前邪党的国保系统与六一零办公室联合用大量的侦查手段监控大法弟子,手机上实名的大法弟子在通话中说些敏感词的,或与国外有联系的电话,还有他们认为的重点人员的手机都在掌控中,甚至通过一个信息不断扩大线索,一旦上级有什么要求或他们感到大法弟子经常联系时,再加弟子自己修炼有漏,就会進行迫害,望大法弟子对照自己的现状做好防范。

    我们要想冲破这些干扰和迫害,唯有多学法加强正念,向内找自己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言行,这样师父为大法弟子下的安全防护罩才不会有破损,才不会被旧势力找到迫害的借口。


    明慧期刊更新

    明慧期刊:商道(2017年1月18日更新)
    https://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08432


    关于拒绝执法人员随便查验身份证的法律依据

    今天看了南京大法弟子的文章《南京火车站非法搜查乘客》,结合近期明慧曝光的全国各地“火车站安检人员抓捕、抢劫守法乘客”,找到一点法律依据,供同修借鉴:《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除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警察在查验身份证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而且只是在几种场合情况下才可以,在火车上是不能随便查验的。如果同修乘火车遇到被查验身份证的情况,可以依据身份证法进行拒绝,并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当然最重要的是正念正行,给遇到的人讲清真相。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