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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级法院石泉再次拒绝律师手续

更新: 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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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德惠市崔涛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德惠市法院一审枉判一至七年不等,目前非法关押已经超过一年,杨金凤已于九月二十一日回家,其余九名法轮功学员仍在二审上诉中。

二审进入了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二审法庭以石泉为庭长,法官何福为主审法官。

崔涛聘请了北京执业律师李静林为自己的辩护人,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律师到长春市中级法院递交辩护手续,石泉与何福故意刁难,拒收律师合法手续。

李静林律师对二人违法行为进行了书面控告。随后,崔涛针对其二人违法行为进行了法律维权。

九月十一日,崔涛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石泉与何福回避案件审理,应该由能够依法办事的法官办理案件。

同时崔涛重申了对李静林律师的聘请要求,并补充自己的儿子崔占磊为亲属辩护人。

九月十二日至十五日,崔占磊坚持提交崔涛的请求,石泉命何福推托周旋,至十五日无法再推托,终于面见崔占磊,但拒收崔涛文件。

崔占磊对二人违法行为向长春市中级法院、长春市检察院、吉林省高级法院、吉林省检察院相关信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书面控告。

同案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郝杰聘请了石家庄执业律师刘广安为自己二审程序的辩护律师,九月二十五日,律师到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看望了被非法关押迫害的郝杰,九月二十六日律师到长春市中级法院递交律师手续,石泉派工作人员出面,以到司法局办手续为由,拒收律师辩护手续。

律师对石泉的违法行为到长春市人大和市政府司法局、市委纪检和监察部门进行了上访举报。本案所有法轮大法学员与亲属仍在坚持合法维权。

刑事二庭是对长春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大法学员专门实施迫害的司法机构。长春市各区和外五县的所谓法院是刑事二庭的执行机构,刑事二庭直接对610和政法委负责,并控制下级法院的迫害活动。

石泉多次故意违法,歧视刁难法轮功学员、家属和律师,长春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的司法迫害很严重。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工作电话
庭长0431-88556647 石 泉
副庭长0431-88556651 绍 坤 龙 娜 (助理)
0431-88556645 李冬冬 何 福 杨 帆
0431-88556649 范文浩 万明元 张 松
0431-88556653 翟秋实 臧万成 齐冬雷
0431-88556626 张 宇 李昱霖 倪 韵
0431-88556039 刘瑞宝 杜科伟 笑应书
第一合议室 0431-88556632 苗 慧
第二合议室 0431-88556628 黄智慧
第三合议室 0431-88556643 禚凯丽
第四合议室 0431-88556622 赵 悦
物 证 室 0431-88556602 杨忠军
0431-88556655 联席会案件研究室
长春市中级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邮编130028
刑二庭:
石 泉 庭 长 三级高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郑 伟 副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苟穗宁 副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邵 坤 副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张唯春 审判员 一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臧万成 助审员 一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梁福庆 审判员 一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李冬冬 助审员 一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齐东雷 助审员 一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张 宇 助审员 二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何 福 助审员 二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雷 勇 助审员 二级法官 民事审判第二庭
李东鹤 助审员 二级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
刑二庭法官助理
范文浩 刑事审判第二庭
裴铭浩 刑事审判第二庭
龙 娜 刑事审判第二庭
李昱霖 刑事审判第二庭
刘瑞宝 刑事审判第二庭
刑二庭书记员
杜科伟 刑事审判第二庭
常 乐 刑事审判第二庭
禚凯丽 刑事审判第二庭
苗 惠 刑事审判第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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