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无小事

更新: 2018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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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那时我还不懂怎么修炼,只是跟着参加集体炼功,身体感觉很轻松,体会到学大法的益处,在大环境的影响下,使我逐渐认识到大法的高深内涵,懂得了怎样用法来指导自己,也深深的体会到师父时刻在看护着我,让我这个不懂精進实修的弟子在大法中逐渐成熟。

记得刚刚得法不长时间,晚上下班回家,看到远处邻居家有火光,我急忙喊附近的邻居救火,同时叫孩子去通知着火家的家人,邻居却说:“少管闲事,又不是咱家着火,他家人回来该说是你放的火,说不清。”我当时头脑一片空白,师父的法打入我的大脑里:“你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衡量,你看到杀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问题,要不怎么体现出好人来?”[1]我二话没说,放下包,拿起桶冲到河边取水救火,等火扑灭了,我看到周围救火的人群中那个邻居忙乎的满头大汗,我们相对笑了。

在这个世风日下,道德下滑的社会里,每个工作岗位中争名夺利、假公济私,人们都视而不见,我在超市工作时体会的相当深刻。例如超市里進了新鲜水果,员工大都私下品尝,要好的互相拿好的商品赠送对方,这是常有的事,没有大法指导我,我也会随波逐流的。

一次午间吃饭,工友偷偷的塞给我一大把金丝小枣,告诉我这是今天新到的货,新鲜着呢,我说我不要,她硬塞给我后扭头走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我意识到这是对我的考验,静下来想起师父讲到的山东某某市针织厂毛巾头揣回家又送回厂的那段法,我心里感谢师父,我知道应该怎么做了,我把枣拿進超市里,打上包,定好价格签,我心里踏实了,超市老板也不会损失了。

当然不是时时都能把握好自己的,例如看到别的员工买到又好又便宜的水果,自己也想买(超市规定不允许员工买特价商品),看到别的员工找亲戚朋友往外带,问我要不要,帮我买一兜,我欣然同意,事后非常后悔,这是一个大法弟子该做的事吗?师父讲:“学法得法 比学比修 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2]。

临近过年几天,超市里买鱼的顾客络绎不绝,我们几个员工忙的团团转,我是给商品定秤打价格签的,在电子秤边上,我总是放一块抹布,等顾客挑选好鱼,让顾客擦干净手,这样不经意的小事,却给我以后讲真相做了好的铺垫。

一位老大爷挑选好鱼后,让我称一称,我随手递过抹布,微笑着说:“大爷,擦擦手”,大爷激动的说:“姑娘,没有人象你一样态度这么好,尤其对我这样的糟老头子。”我告诉他我对谁都一样,让他吃好再来,以后他成了超市的常客。象他这样的老顾客很多,对我的服务很认可,哪怕不买东西,路过这里也会来看看我,聊上几句,我都会把大法的美好传递给他们,希望他们有好的未来。那位大爷告诉我说:“以前我对学法轮功没有好印象,自从认识你以后,对法轮功的印象转变了”。

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却得到人们的认可,而我离处处为他人着想的标准还差的很远,却得到很多赞许,这是师父的威德呀!师父用宇宙真、善、忍的法理来教化弟子返本归真,而我却只做到一点而已。

在繁忙的工作和生活中,时常心中有很多委屈和抱怨,而每当静下来学法时,一切烦恼都烟消云散,大法的法理深深的改变我的思想,无求而自得,感谢师父的苦度,使我找到了回归路。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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