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81岁徐永芝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十堰市三位法轮功学员:81岁的徐永芝,65岁的徐春仙、胡琼与一名经营打印机等耗材的业主毛德林,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庭审,目前尚未宣判。

他们四人被茅箭区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起诉,所谓的“罪行”无非是购置了打印机等耗材印制了大法书籍和有关法轮功的资料等,用中共颠倒黑白的话语系统进行构陷。而毛德林的“罪行”更为荒唐,不过是将经营的耗材卖给了法轮功学员,并且教会了购买者如何使用。三位法轮功学员在非法庭审中进行了自辩。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法轮功修炼者按照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相反,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暴力干涉法轮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81岁的徐永芝老太太在家中被十堰市茅箭区国保副大队长常武、上官鹏、金鑫及610人员绑架,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电脑、打印机、打印纸、法轮功书籍等)被非法抄家抢劫。四月九日下午,十堰市教育学院法轮功学员徐春仙在家中被绑架、非法抄家。

据悉,徐永芝、徐春仙等法轮功学员一度被非法囚禁在十堰市张湾区的牛头山洗脑班。茅箭区检察院的起诉书称她们四月十七日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所谓“取保候审”。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胡琼被绑架并两次抄家,常武带领一帮便衣警察开着没有警牌的车辆,抢走了胡琼家的电脑、打印机、真相资料及大法书籍等个人财物。据悉胡琼被绑架至洗脑班关押近一个月。茅箭区检察院的起诉书称她五月八日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所谓“取保候审”。

经营打印机等耗材的业主毛德林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被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六月二十三日“取保候审”。

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徐永芝等法轮功学员与毛德林构陷到茅箭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十堰市茅箭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目前尚未宣判。

湖北十堰市邪党610人员一直企图把迫害法轮功学员当作向上表功的筹码,声言要在二零一八年打造湖北省洗脑班的品牌,为此拉了近三十人的犹大专职帮凶队伍,由季同利、陈伟当犹大头目,每天由610邪恶组织支付五百元的报酬,对坚守正念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的洗脑迫害和肉体摧残。其骨干王运梅更是长年驻扎洗脑班实施迫害。据知情人透露,过年前610为表彰他们作恶的行径,还组织了一次大吃大喝的年会。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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