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是国保警察,还是流氓人渣?

更新: 2018年02月02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七年八月,在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丰城社区发生了一起善良的女法轮功学员员被即墨国保殴打、侮辱一案。有人问:这些国保是警察还是流氓、人渣?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早晨七点多钟,一伙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突然冲入即墨区田横镇丰城社区北雄崖所村民陆耀贵家中,暂住在姐姐家的吴建平正在东间教六岁的儿子认字,闯进来的人,对惊呆的母子二人狂吼,将母子二人反锁在屋里不让出来。其他人冲入其余房间,到处乱翻,家中一片狼藉。

不一会儿,早起和丈夫陆耀贵下地干活的吴肖霞(吴建平的姐姐)从地里赶回家做饭,进门看到这一切,立即制止,被非法闯入者摁倒在地。后回家的陆耀贵看着这伙人乱翻东西,就说:“这是我的家,不准你们乱翻!你们这是在犯法!”一人笑道:“你的家你已经做不了主了!”四个恶汉一拥而上,将陆耀贵揪头发摁住。

吴建平年仅六岁的孩子被吓坏了,浑身发抖,孩子的哭嚎声惊动了四邻八舍,村民们赶来,被恶徒们挡在门外;众人越聚越多,恶徒们胆寒了,慌忙打电话将丰城派出所和邻近的王村派出所警察调来,人数达到二十八人。

这次事件从上午七点多一直持续到下午一点半,劫走陆耀贵家现金五万多元(其中一万六千九百多元是吴建平的),还有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等。整个过程中,没人出示搜查证及任何法律文书,完全是非法抢劫、绑架。后来听说这帮人是即墨公安局国保大队、刑警大队警察。理由仅仅是陆耀贵一家修炼法轮功。

陆耀贵、吴肖霞、吴建平三人被绑架到丰城派出所,被刑讯逼供。吴建平弯腰被手铐铐在凳子上,从当天晚上七点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十二个小时。在此期间被打骂,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八月二十五日上午临近中午十二点时,即墨国保对吴建平刑讯逼供,逼她在所谓审讯笔录上签字,吴建平拒签;一男国保(不知姓名)把吴建平拖到女厕所,狠抽吴建平耳光五、六分钟,直至另一便衣女国保进来后,方才罢手。该男国保三十三岁(约一米八的个子,戴眼镜,微胖,四方脸、稍黑,据说他家有一男孩),女国保(身高一米五九左右,较胖、圆脸、短发、蘑菇发型、穿长裙子、蓝上衣,家中有两个孩子)。

请问,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可以殴打当事人、逼人签字吗?按照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涉嫌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嫌故意伤害罪。

即墨国保中队长李文勇参与了绑架、审讯,他抓着吴建平的手翻着看,口出恶言嘲讽当事人;他每次见到吴建平就骂她,态度非常恶劣;不出示证件、穿着便衣,闯到当事人家乱翻东西,被阻止时,却态度蛮横……

试问:警察执行公务时可以随便骂当事人吗?一个男国保扯着女人的手干啥?这是在执行公务还是在玩弄女人?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第二百四十五条: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在审讯吴建平时,一个男警察用手去拉她的头发,还有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警察说要把吴建平放在外面让狗咬、让蚊子咬,还用脚踢她……

吴建平等三人被非法关进青岛市即墨区普东看守所,至今已五个多月。期间吴建平多次被提审,提审人员(警号分别是158998和123893),因吴建平拒绝在所谓“口供”上签字,警察就威胁说要抓走吴建平六岁的儿子。办案人员在得不到当事人签字的情况下可以抓走人家儿子威胁人吗?他们也有儿女吧?他们的儿子如果听到他父亲这样说,会有何感想?

现在此案以证据不足为由已经从即墨检察院退回到王村派出所。

这次对吴建平三人绑架、关押的理由竟是因为他们修炼法轮功。但是律师认为: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属信仰自由;讲法轮功真相也同样合法,属于公民的基本人权和言论自由!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网络上明确公开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除了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当权时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所以印制、散发、拥有法轮大法书籍和资料都是合法的。即使按照现行的中国法律,迫害法轮功也是有罪的,并将会终身受到追责问罪的。

请即墨公检法秉公办事、依法办事,无条件释放陆耀贵、吴肖霞、吴建平三人;信仰无罪、讲真相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