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西安刘春霞遭诬判 已上诉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对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刘春霞非法判刑四年,刘春霞上诉。

此后,刘春霞出现高血压症状被送往隶属公安系统的安康医院。

年前,律师在安康医院会见刘春霞时,得知她被强制吃药,每天四次,早上六点三十,中午,下午,晚上,刘春霞只能无声的抵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刘春霞与母亲李玉华被绑架和非法抄家,住处被查封。

刘春霞被非法关押到西安市长乐坡看守所,她的母亲被关进洗脑班迫害

六月十四日,李玉华回家,刘春霞仍被关押在西安市长乐坡看守所遭受迫害。

十二月二十六日早上十点,西安新城区法院对刘春霞非法庭审。当庭无果。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得知刘春霞被新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西安市中院法官:
骆成兴029-87658230、029-87658229
西安市安康医院(隶属于西安市公安局):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杜曲新村
电话:029-8677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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