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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冤狱 魏龙在范家台监狱遭酷刑折磨

更新: 2018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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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魏龙,今年四十岁,八年前,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在北京被绑架,遭冤狱六年,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天河监狱和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范家台监狱使用关小号、暴力殴打、长时间罚站,对待、辱骂、针扎指甲缝、戴“板镣”等手段迫害,企图达到洗脑转化的目的。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魏龙回到家中。

下面是魏龙本人叙述他遭受迫害的事实。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人。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七日,我制作了写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十一月八日凌晨,悬挂于北京海淀区的过街天桥上。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早上,我被邪党的国保大队和派出所人员在北京家中绑架,并于当天非法关押至海淀区看守所。

海淀区看守所环境极其恶劣,没有活动空间,每天五个馒头和三碗菜汤,空间狭小,环境肮脏。在一个十平米大的房间中,和一些犯罪嫌疑人一起关押一年后,在海淀区法院被非法开庭。

在庭上,我不认罪,和公诉人针锋相对,据理力争。虽然在法庭上公诉人被我质问得无话可说,但法官依然在没有确凿证据和法律依据之下,强行非法判处我六年刑。我随即要求上诉,在被继续非法关押半年后,没有经过开庭审理的前提下,被北京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由于我不配合看守所的警察执行将我投入监狱的行为,被警察暴力带到北京市天河监狱关押,七个月后,于二零一三年一月送回户籍所在地湖北的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

在北京监狱的二年多时间里,虽然我也一直不配合邪党的各种要求和行为规范约束,但并未受到严重的身体伤害。在被转移至范家台监狱后,让我真正体会到了邪恶迫害的黑暗和疯狂。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是湖北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号称“转化基地”。所有湖北的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被送到此地进行强制暴力“转化”。据称,每所谓“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监狱会得到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下拨的十多万奖金,而监狱则会给予参与成功“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每个警察2~5万元的奖励。而参与协助警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帮教”犯人将得到大幅减刑,甚至提前释放的优待政策。同时,省610办公室还用“转化率”来给监狱施加压力,胁迫监狱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暴力迫害。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在被非法关押在范家台监狱的四年期间,我一直坚持不配合恶人的各种对犯人的要求和“规矩”,加上一直不认罪,监狱警察一直在寻找各种方式和借口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特别是在入监队时,狱警查成军指使所谓“包夹”的犯人动用各种暴力方式对我进行折磨,如暴力殴打、长时间罚站、不让上厕所、剥夺睡眠、辱骂,甚至发生用针扎入手指甲缝的残忍手段。

酷刑演示图:十指插针
酷刑演示图:十指插针

在五监区期间,狱警长期指派包夹的犯人监视日常的行动,限制与他人特别是法轮功学员之间的交流等。

二零一五年三月,由于在监区拒绝强制劳动,不参加点名,不报数,不写“思想汇报”,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被五监区新上任的监区长祖剑强行关押至严管队进行迫害达一个半月,关号子,实施“板镣”的刑罚,将手脚铐在床板上长达三天。后见对我无效,随即将我释放回监区继续监视。

中共酷刑示意图:钉大板
中共酷刑示意图:钉大板(“板镣”)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因我拒穿囚服,被祖剑再次强行关押至严管队和禁闭室,迫害长达十一个月,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被释放回家。

在严管队被迫害期间,一个月内,被严管队狱警实施“板镣”四次,最长一次五天,我多次绝食抗议。由于我拒穿囚服,在二零一五年最冷的十二月份,我仅穿自己的一点单衣单裤,在寒冷的黑号子中度过,手脚、脸部都被冻伤。

二零一六年八月,严管队新上任的副监区长何凯见我不穿囚服,也不配合严管队的各种所谓行为规范,故对我下达最后通碟。随后见我无动于衷,遂胁迫严管队的所谓监督岗犯人对我进行暴力迫害,先将我用手铐吊铐在铝合金门框上,直至我休克。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在看到我已经昏死过去之后,将我解下来,马上又锁铐在刑具“老虎凳”上,将手、脚、身体强行捆绑着一动不动的坐在椅子上,长达六天六夜,不让上厕所。为表抗议,我绝食六天。

六天中,何凯先后两次将我连人带刑具,带到监狱生产车间,进行涉及人格侮辱的“游行批斗”。因为在此迫害之前,我已经被非法关押五年多,连续关号子也已经长达八个月,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再加上如此强度的酷刑折磨,生命体征已经处于非常危险的状态。

在我被施刑期间,范家台监狱狱政科科长肖天波(迫害大法的四大恶人之首)指使他人在我身上和面前写上侮辱大法和师父的文字进行精神上的折磨。

六天后,监狱警察看我依然毫不屈服,怕继续下去会出人命,所以不得不将我从刑具上解下,后送到禁闭室,单独关押了三个月,以便能让我在离开监狱前,让身体恢复一下,避免留下迫害的证据。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我从禁闭室被直接带出监狱,释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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