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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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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 蒙冤司法女警给同行们的一封信

  • 给延庆县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 给黄梅县公检法人员、各级干部的一封信

  • 给湖北省荆门沙洋范家台监狱警察的信

  • 蒙冤司法女警给同行们的一封信

    公检法司系统的领导、同行们:

    你们好!我是原佳木斯市劳教所退休司法女警崔会芳,我历经重重魔难,才终获自由之身。出于同行之间的关切,也为恢复自己所应享有的退休工资待遇,现给相关领导和公检法司同行写下这封信,希望你们能静下心来看一看,如能读懂我对你们的一片诚挚之心,将不胜感激。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一早,因准备送儿子出国学习,我和儿子去沈阳中领馆签证刚回到家中,突然有人敲门,当我打开了门,一起抢劫绑架案随之发生了,我和儿子被绑架、家被抄,后来得知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支队、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警察所为。当晚我被劫持到佳木斯市拘留所非法治安拘留。六天后,在没找到任何抓捕理由的情况下,即黄历大年二十九,以在我的电脑里发现了曾刊登在黑龙江省司法简报上的三篇文章为由,把我转为刑事拘留,再后来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为名对我构陷判刑。

    家人深知我是冤枉的,就帮我聘请了人权律师,尽管律师为我做的无罪辩护法律依据充分,最后我还是被非法冤判两年,多方伸冤无门。身陷冤狱的两年期间,单位停发了我的退休工资。被释放后的一年半中,我曾多次去单位及各部门找到有关领导说明情况,希望合理解决我的退休工资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合理解决。

    家人为我请律师申冤,经济来源被截断,加之被非法关押期间的花销很大,我们家现已债台高筑。在我和家人蒙受冤屈苦难时,不得不面对各种因素造成的压力环境,真实感受到真、善、忍被迫害后,人性扭曲的悲凉。希望恢复工资,本是正当诉求,并不是想让领导因为我的个人利益去触犯某些红线,只求依法公平合理解决即可。经过思考,我深知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修炼法轮功,各位领导就不会这么为难了。为此,我就向领导和昔日同行讲讲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种种感悟吧。

    一、从参与迫害的警察变成一个法轮功修炼者的心路

    一九九九年末,正值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高峰,陆续有法轮功修炼者被投送到劳教所,本很萧条的劳教所也随之活跃起来,我们的任务就是用各种方式迫使他们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那时我和很多警察同行一样,并不了解法轮功究竟是什么,只是听信了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铺天盖地对法轮功的妖魔化宣传,认为他们都是一群上当受骗的愚昧无知者,被国外反华势力利用着参与政治,扰乱社会治安等,就应该按照上级的指示命令对他们采取强制的教育“转化”。当时还想自己这样做,是为了让党和国家少受损失,也为了这些所谓的“无知者”早日正常回归社会,为此在工作中尽职尽责。

    一次,所里安排一位年轻法轮功学员的老母亲和幼小孩子来接见,我带着她看到来接见的家中老小哭成泪人似的,就劝她尽早“转化”,以便回家与亲人团聚。可她就是坚持不从,让我十分不理解。回队后,在队长的指使下,我连续搧了她十多个大嘴巴。我想她一定会很恨我,可意外的是,她的眼神和表情依然那么平静、祥和。一天在我值班时,看到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炼功,被我制止也不听,我一拳打下去,由于出手重,把她打倒撞在了铁床帮上,看她慢慢的爬起来,正想会看到她抱怨的眼神时,她却对我说:对不起,管教,我惹你生气了。这些巨大的反差,让我十分不解,都把她们给“收拾”成这样了,她们怎么没有怨恨?”后来见证到类似的事越来越多,不得不让我反思:是什么力量让她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无怨无悔地善待整治她们的人呢?后来的几年,通过找她们谈话,了解其心理状态,得知她们中很多人在修炼法轮功之前都是一身病,有的甚至是绝症,曾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修炼法轮功后,不仅原有的疾病去除了,而且还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很多老年人都是炼功后没再吃一粒药,气色、肤色、状态都比同龄人年轻许多。仅从祛病健身的角度看,我应该理解他们,当今社会有病几乎成了人的常态,年轻人都不敢说没有病不吃药。我逐渐又了解到,自从修炼法轮功,他们除了身体上的变化之外,精神上的变化也很大。修炼前,有的婆媳之间积怨很深;有的夫妻之间已近分道扬镳的边缘。可在修炼后,因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大法化解了他们心目中的渊怨。总之,听着她们每个人谈起自己的修炼故事,都象一部生动而感人的小说,有时说着说着,她们的眼泪就流出来了,那种发自内心对师父的感恩和对大法修炼的坚定,这些经历使我的心不断被触动着。

    劳教所为了完成上级对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率”的规定,除了不断增加警力,经常加班加点,来加大对法轮功学员强迫“转化”迫害,除了逼迫他们看谎言光碟和资料,并对他们施以酷刑。最初是施行长时间坐小板凳;再不“转化”,就利用刑事学员拳打脚踢;还不“转化”,就用电棍电击,上老虎凳,上大背铐等酷刑。这期间为了完成工作,我也积极参与,后来我明显体会到一个现象,每参与一次,身体就难受一次,而且越积极参与就越难受。这不得不让我想起父母常叮嘱的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在做,天在看;三尺头上有神灵;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等等。切身的感受和复苏的善念良知,促使我从困惑迷茫到理性思考衡量,去分辨是非对错。

    以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为例,这也是洗脑的重要依据,看了央视播出的声情并茂的自焚录像后,我和很多国人一样,由此种下一粒仇恨的种子。可当我接触到这些法轮功学员后,在她们身上怎么也找不到自杀、自焚的影子,后来看到一个关于“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纪录片之后,令我很震惊,该片通过将央视自焚镜头的慢放和分析,提出了诸多疑问,比如,新年期间天安门是处于戒严状态,这几个法轮功学员是怎样进入到广场的?并且汽油燃烧后,自焚者之一王进东两腿间盛着汽油的雪碧瓶在火焰中完好无损。人的头发最容易燃烧的,但王进东却头发完好。王进东背后的警察就像演戏一样,拿着灭火毯,就等王进东喊完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他头上。天安门广场是谁事先存放了很多的灭火器材?汽油引发的火焰一瞬间升起,警察迅速从两辆警车里拿出二十多个灭火器和灭火毯,训练有素的警察也不一定做到。喉舌媒体的记者更是早就知道了将要发生的一切,有备而来,拍摄的有近景、远景和特写镜头。能够拍摄整个天安门广场的长焦镜头,如果说这些镜头是监控器录下来的,但是谁都知道监视器是固定的,而“自焚”画面中镜头是紧跟事件发展移动的。麦克风不在跟前怎么能录下洪亮的口号,摄影师能拍到各种大特写,甚至抓拍到小孩喊妈妈的镜头和声音。那个参与“自焚”的十二岁小女孩刘思影到医院抢救割开气管插上胶管还能讲话、唱歌,而且凡是懂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烧伤患者为了防止感染,必须裸露烧伤处,或者放进无菌箱中,可是焦点访谈栏目主持人采访时我们看到,烧伤者被包裹的严严实实。而且采访者的一个唾沫星都可能给患者带来致命的感染,可是,那个主持人连最起码的防感染的无菌衣都不穿,医院对患者就这么不负责任吗?片中的解说员说:很显然,这场所谓的“自焚”是江泽民集团导演拍摄的煽动仇恨的假戏。精心策划了“自焚”事件。当明白了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真实情况后,我彻底清醒了,一个政府为了镇压一个做好人的团体,就可以这样挑起仇恨事件,草菅人命吗?

    让我真正了解法轮功的,还是通过看法轮大法原著《转法轮》这本书,不仅让我明白了人生为了什么?为什么有痛苦有欢乐,和怎样做好人升华自己,还让我知道了很多对天地人生等解不开的疑问,通过看《转法轮》,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我明白了一种人生观就是自私的,以自己得到的多,自己不受伤害为快乐;一种人生观是为他的,以付出的多,自己吃苦换来他人的幸福为快乐。大法修炼者就是以善待他人为快乐。可就在为他的过程中,因为符合了宇宙的规律,使自己去除了痛苦。

    就这样,在值夜班时,因为上下半夜两班倒,我先让对方选择喜欢值哪半夜;脏活累活抢在先;如果自己的付出能让同事们高兴,是我最大的幸福。这些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和好评,真正体会到了无私的坦然,为他的快乐。当我这样试着按照真、善、忍去做好人的时候,身体的各种疾病不知不觉也都好了,道德标准得以升华,处处为别人着想,先他后我,无私无我,化解了我与婆家因住房问题积怨多年的矛盾;当我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时,考虑到别人更需要,我主动让出。

    当走入法轮功这个群体之初,我也曾有过不安和内心的挣扎:“我是警察呀,如果别人知道我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会怎么看我?我的工作,我的未来……”

    当冷静下来,我多次问过自己:按真、善、忍做人好不好?答案是:好!我身体的疾病好了,是不是真的?答案是:是真的!我是不是被欺骗、不理智?答案是:不是!当有一天被别人知道了自己也是法轮功修炼者,甚至为此遭到迫害,你会不会后悔、怀疑自己的选择?答案是:不会!而且永远不会!

    然而当我看到同行们还被谎言毒害的时候,有的甚至因参与迫害而被疾病折磨得很痛苦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他们都来看看《转法轮》,早点明白真相,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呀。

    最后,我还是与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所经历的一样,迫害还是发生了,我从中也切身感受到了被迫害的苦痛:那天,十几人尤其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六一零”支队梁华伟急先锋般以土匪的方式抄了我的家。

    我被非法庭审那天,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法警暴力执法,我的辩护律师因担心法院偷偷开庭而据理力争,被暴力侮辱之时,儿子不顾个人安危上前制止,结果遭到他们的野蛮殴打,他被几个人按在地上,儿子的手腕被手铐铐出血,我七十多岁的大哥也被他们摁倒在车下,嫂子为此犯了心脏病,侄子的衣服被扯坏,还被限制人身自由等等。

    亲朋好友不仅见证了对我身为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也见证了对我家人的伤害,丈夫知道我做好人没错,在无奈无助的痛苦中只好用喝酒来麻醉自己,儿子不仅错过了出国的机会,连投资的生意也被迫放下,奔走于各个部门为了营救我。然而我不但没被营救出来,还被非法判刑两年,被关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由于我坚持不放弃信仰,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逼迫每天坐小板凳十六小时,因不背监规曾被关禁闭,九、十月份的东北,不给暖气,穿着单薄的衣服躺在冰凉的板铺上,身冷心更寒,不让洗脸、刷牙、换洗衣服,吃饭不给勺、筷,每顿只给半碗粥和放在卫生纸上的几片咸菜,还得面对着监控在警察的监视下吃掉,为抵制对人格的羞辱、非人的待遇,我以绝食的方式抗争,由于不妥协被关一个多月,冰凉的铺板,加之精神折磨,导致我大小便失禁,站立困难,出小号时是被犯人背出来的。现在总算活着走出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这场迫害给我及家人在精神上、经济上、肉体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出狱后,我既要面对年近三十的儿子工作、成家的问题,还得面对一家生活面临的各种困难。我深深知道,修大法做好人,孩子能理解我,但摆在面前的经济困苦,对他的伤害很大。我只能对他说:儿子,妈妈理解你,不是妈妈不心疼你,更不是妈妈对你不负责任啊,因为修大法做好人没有错。今天我们所遇到的一切迫害,不是妈妈选择上的错误,都是江泽民集团的迫害造成的。妈妈虽然回到家了,可还有多少和妈妈一样的妈妈、爸爸因为坚持信仰而身陷牢笼在遭受迫害啊,但是,你一定相信,邪不压正,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当法正人间到来那一天,你会自豪地说:我有一个了不起的妈妈。

    二、希望昔日的同行们早日清醒

    江泽民利用共产党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在世人眼里法轮功学员在遭受迫害。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很多法轮功学员和我一样被绑架、非法关押,很多人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等处被酷刑迫害的致残、致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是有目共睹的。其实,所有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因为中共在迫害以真、善、忍为信仰理念的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就在破坏着中国的传统文化,迫害真、善、忍,就等于放纵假、恶、斗。所以这些年,社会道德一日千里的不断下滑,人人都在受害。就是那些被以打虎名义而拿下的贪官们,他们能有今天的结局,不也是在迫害真、善、忍的社会环境中走到这一步的吗?

    最可怜的是基层百姓,吃着毒米面、毒奶粉、地沟油;呼吸着雾霾,可怜的孩子们还要打着毒疫苗。更可悲的就是还有一部份曾经是我过去的同行们,他们除了承受与其他百姓一样的危害之外,还将面临因参与迫害佛法修炼者而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深重灾难。

    1、执法权力被剥夺,还做着替罪羊的坏事

    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同行们,你们静心想想,你们虽然把参与迫害当作自己的工作,这些年走过来,无论你参与了哪种形式的迫害,也都不是你能说了算的。凡是有关法轮功的案件,公、检、法、司无权按照法律自行执法,必须听命于“六一零”。(类似于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的盖世太保)全国各地多名正义律师在检察院和法院阅取法轮功学员的卷宗时,都发现有“六一零”主持召开的“三长”会议记录,还没有走起诉和审判的程序就已提前拟定好了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所判的刑期了。所谓的起诉或开庭审理只不过是在走过场,只是让相关人员去承担迫害法轮功的罪名而已。但是,一定要知道啊,真的到了被清算那一天,哪个参与过迫害的人,绝对不会只要说清楚是被别人指使的就可以逃脱罪责。当年的“文化大革命”虽是“伟大领袖”发动的,最后也都是那些直接参与者去承担罪名了。好在迫害没结束,都有重新按照法律归正的机会。如面对恢复我退休工资这一问题,就是那些参与对我迫害的人挽回、弥补过失的机会。

    2、执法者破坏法律实施,执法犯法只能是罪加一等

    作为我曾经的公检法司同行们,都是应该懂法律的。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团体、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而作为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在接见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时,竟信口雌黄地说法轮功是“邪教”。你说他是不是在带头违反宪法、在带头破坏法律实施呢?以至于后来的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共《人民日报》发表的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评论员文章,也是将江泽民的一派胡言当作了依凭。后来两高的司法解释强行把法轮功套入×教,但是,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两高没有立法权,由其制定的所谓司法解释也不具有给人定罪的法律效力。其实他们都是步江泽民后尘在进一步破坏法律。

    江泽民下令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可法轮功不但没有被消灭,十九年过去了,法轮功学员却在中共迫害中反而被锤炼的越来越成熟了。江泽民集团一看关押、劳教不起作用,而用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劳教制度和劳教所以及洗脑班的罪恶又不断被曝光,一些参与迫害的中共高官被起诉,出国接了诉状又不敢面对,有的不得不抄小道溜回国内。因为迫害法轮功,中共在几次联合国会议上受到人权组织和民主国家的谴责,使中共在国际上本已低劣的形象越来越丑陋。在骑虎难下的形势下,不得不靠迫害不断升级来维持迫害,于是指使“两高”出台所谓的司法解释,野蛮地把《刑法》第三百条硬套在被其非法侦诉和审判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并以所谓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名来定罪。不知道作为公检法司一员的您是否发现一个问题,凡是造假,无论怎么掩盖都会有漏洞,继而有明白法律的律师就此提出,若按照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要素来衡量,这类案件只能找到法轮功学员作为主体,至于破坏了哪部法律或法规的实施、是怎么破坏的、破坏到了什么程度等均找不到。判定犯罪的四个不可缺少的要素,缺了三个要素。而作为法轮功学员,主观上都是按照真、善、忍在要求自己做好人,不但不能做坏事,想坏事的念头都要修掉,怎么能破坏法律的实施呢?

    正因如此,每一次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时,这些都是法官和公诉人最害怕被律师和当事法轮功学员提及的问题,也是各级法官和检察官在面对正义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中难以逾越的关坎。而一些公检法人员为了不当庭丢丑,不得不昧着良心,要么逼迫或诱惑当事人家属辞退正义律师;要么耍无赖采取各种手段阻止律师介入,甚者当庭耍流氓,非法阻止律师就《刑法》第三百条这个问题展开辩护,有的法官不得已竟说出“在我这里不讲法律,也不能提及法轮功”。当律师问道:“你法院不讲法律,对法轮功学员判刑,又不能提及法轮功,你这是开的什么庭?”有的法官被问急了,恼羞成怒时竟调动法警殴打律师,上演了中共司法史上执法者公然当庭违法而被世人耻笑的一出出闹剧。

    凡是到庭旁听参与庭审的民众,听了律师有理有据的正义辩护后,得出的结论是迫害修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而那些公检法人员才是真正在破坏法律实施。

    在中国大陆,已有上千场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案例。很多正义律师在辩护词中告诫那些执法人员:中共对法轮功这么多年的持续迫害,触目惊心。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对信仰者进行迫害,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当事人采取非法关押、刑事处罚,相关责任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制造伪证、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直至接受历史的审判。律师还特别提醒:和文革的迫害案例一样,将来一定会对参与人员进行清算。

    3、最痛心同行因参与迫害遭恶报

    俗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恶有报是天理”,这是从古到今人们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真理,这是不以哪个人或哪个政党的意志为转移的。

    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可以说受害最深的就是那些配合江泽民参与迫害的血债帮。江泽民为了维持迫害,不惜败坏社会风气,人伦道德,给那些参与迫害的急先锋以金钱名利以及美女的诱惑。换句话说,只要你充当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就可以提干升职,有职权后可以收受贿赂发财,只要跟党保持一致,政治立场坚定,你怎么腐败都不是问题,然而,天理是公平的,历史上所有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

    ▼周永康,被逮捕被判入狱。周永康家族成员周滨、周元青及其前秘书和旧部李春城、郭永祥、李崇禧、李华林、蒋洁敏、冀文林、余刚等众多党羽,也相继被立案审查。周永康残酷迫害法轮功,最终以“满门被抄”的可悲结局收场。

    ▼李东生,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共“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兼公安部副部长的李东生落马。二零零一年央视栽赃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节目,由当时主管“焦点访谈”的李东生亲自监制了整个过程,并在国内外反复播出,欺骗民众,煽动仇恨。

    ▼徐才厚,官至中共军委副主席,是江泽民安插在军队里的代理人,被视为“江泽民在军中最爱”,是卖力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主要凶犯之一。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徐才厚被正式公布立案查处。现已遭恶报死亡。

    ▼薄熙来,中共第十七届政治局委员。薄熙来残酷迫害法轮功,组织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在大连建立“尸体加工厂”。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薄熙来被判处无期徒刑。

    ▼任长霞,四十岁,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因积极迫害法轮功而被中共树为“全国英模”。二零零四年四月,在汽车追尾事故中,她坐在后排最安全的位置却偏偏死亡(车中只有她一人丧生),且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而车里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当地很多老百姓都说,那是有人找她讨命来了。该市很多明白的警察都知道她这是卖力迫害法轮功遭报应了。任长霞在死亡的前一天,还亲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其妹跟人说:“过去我不信法轮功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我真相信了!”一人作恶,殃及家人,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任长霞的丈夫卫春晓(四十五岁)也突发脑溢血死亡,家里只剩下一个孩子。

    ▼陈援朝,全国第一个对无辜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海南省海口市法官,他因此被记“二等功”。作为法官,陈援朝明知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却仍强加罪名给法轮功学员。两年后,陈援朝查出患肺癌,2003年9月2日在万箭穿心般的煎熬中带着中共的“先进”称号死去。陈援朝的“先进事迹”在电视上播出后,正在审理法轮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请病假,有的提出调动工作,这些消息反馈到了电视台,当局决定立即停播陈援朝“先进事迹”,以免引起反效果。

    我身边的很多同行因参与迫害也有患上绝症、降级或开除等恶报。

    其实,真有一些人是深受共产党多年来的无神论宣传所毒害,不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我们也听到过,有参与迫害的昔日同行们说:你们这都是生拉硬扯,很多被拿下的官员是因为他们贪腐。可是你们想过吗?在江泽民上台后推行腐败治国的背景之下,目前中国大陆的官场上,可以说“无官不贪,不贪无官”,可为什么被拿下的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呢?在此很想善意提醒你们,这可不是开玩笑,其实,明慧网每天都在报道因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的实例。

    自古邪不压正,历史上所有迫害正信的从来没有成功过,也都是以迫害者悲惨的结局而告终,这场迫害终究会被终止。二零零四年,在海外多个国家,法轮功学员把江泽民告上法庭,控告江泽民犯有: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等。西班牙法庭已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判决有罪,并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对江泽民的逮捕令。目前卸任的罪犯江泽民,只要踏出国门,就会被国际刑警依法逮捕!

    中共的历次政治运动过后都要平反,但中共和发动者从来都不承认错误,都说成是下面执行命令者的错,这些直接参与者就是替罪羊。无论从上天的旨意看、还是从人间的法律讲,迫害法轮功的人都开始遭到恶报了。常言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希望立于危墙之下的你,一定看清这历史的巨变。 即便你不相信佛法与修炼,你也应该知道法律也有不容践踏的尊严。即便是你不相信善恶有报,你也应该知道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容破坏,是非好坏的标准不容混淆。谎言隐瞒不了真相,强权改变不了人心,邪恶战胜不了正义。当然,在现实社会中,你们还有名利的追求,对权力的畏惧,对未来的模糊,对前途的顾虑。但聪明的你,要明辨是非,知道历史的大势所趋,一定要站正立场。摆正心灵的基石。如果你能站在公正立场上善待大法弟子顺应天意,你将给子孙后代种下了一份永恒的福田,功德无量。

    各位领导与公检法司同行们,我被构陷冤狱两年,回家已一年半了,期间我曾多次找到有关领导帮助合理解决工资问题,可至今仍未能如愿。尽管如此,我没有因此而怨恨别人,其中包括那些曾经参与迫害过我的公检法司办案人员,我知道他们也是因不明真相才能被利用而参与其中的。即使工资目前仍没恢复,但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公道自在人心”。作为修炼人是不执着钱财的,那我为什么还一而再的想要回我的工资呢?因为我知道,我的退休工资能否被恢复,这既是衡量着人心善恶的取舍,也是留给很多生命在其中选择的机缘。一旦这场迫害被终结之时,那些曾参与对我和其他大法弟子迫害的人都将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正因于此,我才凝聚着血与泪写成这封信,诉说着我的经历和期盼,也是为了唤醒昔日的同行们,别再参与迫害好人了,用人的本性和良知来衡量自己的行为,了解真相,转变观念,善待大法修炼者,为自己也为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给延庆县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您好!下面告诉您一件刚刚发生在您身边的事。

    六月三十日晚上八点多,在延庆永安小区的一住宅楼内,一位端庄温柔善良的中年妇女,双眼噙着泪水,愤懑不平使她身体微微颤抖,她的女儿,一个二十出头清纯秀美的女孩惊恐万分依偎在妈妈身边。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这儿刚刚发生了恐怖的一幕:三名不法警察突然破门而入,气势汹汹不容分说绑架了女孩的爸爸—邹雄。

    这原因竟是因为邹雄修炼法轮功,坚持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

    有口皆碑的好老师

    邹雄是一位优秀教师。原来在山区教学,由于教学质量好,被学生和家长多次挽留, 就这样他多次放弃回城里工作的机会。把抚养教育自己的孩子,操持家务的重担留给了妻子一人担当。

    学校里评优秀、评职称他不争;让他当领导他放弃,他说不能辜负学生、家长对自己的期望,他要为孩子们的前途负责。由于他教学成绩突出,后来他成了一位进修学校的教研员,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他事事处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他荣获了小教高级教师职称,他各种荣誉证书摞起来一尺多高。可是这样的好人却因信仰法轮大法一次又一次遭到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邹雄夫妇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同时被绑架。他妻子被非法判刑三年,他本人被诬判五年,关押在天津前进监狱。狱警用各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逼迫他们放弃信仰。邹雄整天被“包夹”着,狱警指使一个或两个服刑人员,每天二十四小时不离左右地看管,这就叫“包夹”,狱警给他们任意打骂侮辱法轮功学员的特权。邹雄被逼迫整天坐在一个小凳子上,不许动,动就要招来一顿毒打,这样几天下去臀部就会被坐烂了。

    这场迫害同时也间接地延伸到了每个法轮功学员的父母、妻子、丈夫、兄弟姐妹、特别是那幼小的孩子们。那时邹雄的女儿不到八岁,整天象小鸟儿似的蹦蹦跳跳无忧无虑生活在父母的疼爱、呵护之下。可是突然间父母被绑架了,对孩子而言就象天塌下来一样,她幼小的心灵承受不了这残酷的现实,天天哭着找妈妈,姥姥来照看她,孩子一头扑到姥姥怀里放声痛哭,从此再也看不见她那天真烂漫的身影,再也听不到她那纯真甜美的笑声了。有一天,她画了两张画,一张是一个小女孩,眼里流下两行泪水,下边写着:我想爸爸妈妈;另一张画的是:妈妈身旁,依偎着一只小鸡,下边写道:我要妈妈!孩子用两张画表达对爸爸妈妈的思念。

    遇事先替别人着想

    三年过去了,孩子盼回来了妈妈。五年过去了,孩子盼回来了爸爸。终于一个被强行拆散了的幸福之家又恢复了往日的温馨。

    可是校方却违法剥夺了邹雄的工作。为了生计,他在家里办了个补习班。辅导学生功课,每天晚七点直至所有的学生都把作业做完,解惑到彻底明白了为止,没有时间限制。他把学生学过的知识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来辅导,从而使学生成绩大幅度的上升。

    有一名叫高飞的学生,他的成绩为班里的后几名。有一名与高飞成绩相仿的同学却发现高飞成绩直线上升,就问高飞在哪儿补习的,高不说。因邹雄决定不再招收学生了,学生多了会影响补习质量,这名学生见高飞不说,放学后就偷偷地尾随其后,跟踪到邹雄的补习班。哇!他象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高兴,立即对邹雄妻子说:“我也要参加补习班!”这边还没等答复呢,那边他就迫不及待地给妈妈打电话:妈妈您用手机定位,到我这儿交报名费,您不来我就不走了。

    很多补习班每个小时收费二、三百块钱,可他每天晚上收费不足三十元。收费低可补习质量却很高。邹雄对每一个学生都认真负责,常有学生家长到他的补习班,要求再多收一个孩子,都被他好言拒绝,因为他要保证每个孩子的学习质量,孩子们在邹老师的教学中,在他的真诚、善良、宽容、父母般慈爱呵护下,不仅学习成绩上去了,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有的学生家境不好,邹老师就少收或不收费,有的说以后给钱,可是直到毕业了还没给钱,邹老师说他一定有难处,给不上就不要了。他事事处处为别人着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延庆县国保大队、夏都派出所不法警察、伙同街道人员二十多人闯入邹雄家,又绑架了他与妻子。他妻子当晚被放回,他又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晚,邹雄再次被绑架。

    信仰真善忍合理合法 迫害法轮功违法犯罪

    《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所以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用任何载体包括书刊、光碟、通讯、影视等传播法轮功及在被不公的对待下讲清其真相都是合法的。邹雄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合法。

    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在第99项、第100项中,废除了1999年江泽民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足以说明法轮功是合法的。

    《刑法》规定,判定一个人有罪,“四要素”缺一不可。即:主体(犯罪者);客体(被侵害对象);主观方面,(犯罪的动机);客观方面(造成的后果)。

    1、咱先说“被侵害对象”,被邹雄侵害的对象是谁?没有!侵害到什么程度,也没有!

    2、再说“犯罪的动机”,邹雄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提升人的道德修养,同时告诉人们善恶有报的理。谁都会说这跟犯罪动机根本不着边儿。

    3、咱再讲“造成的后果”,那么人们要认可了善恶有报的理,他还会做坏事吗?都按真善忍做好人, 还会有现在的道德沦丧、假货泛滥、贪腐遍地吗?肯定没有,那么这样的后果不是大好事吗?也就是说缺一不可的“四要素”少了三个,怎么能认定邹雄有罪呢?迄今为止没有一条有效法律规定法轮功不合法。反之迫害这样的好人是不是违法犯罪?奉劝参与迫害者,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中国问题专家兼调查记者伊森·葛特曼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家新闻俱乐部联合发布中共强摘人体器官的最新调查报告。此调查报告是基于对中国数百家移植医院的调查,报告引用 2300 多条参考文献,约二十四万字。报告指出这是由中共政府、军队统一管理,从监狱、法院、医院形成一条龙地对法轮功学员的秘密大屠杀,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下令进行的。

    现在许多公检法人员都在留后路,公安放人、检察院不起诉、法院撤案等等频频出现。所以我们真诚希望检察院刘雪妍、夏都派出所郭际东、王新宁、赵鑫等,希望你们都能审时度势,切莫给自己的将来留下永远的遗憾。不然的话,您在自己承受其苦果的同时,您的孩子、亲人也将被您置于比邹雄女儿更加凄惨的境地。请您好好想一想,我们所做的这一切是不是为了你们好。为了您与您的亲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千万不要参与这场迫害呀,切记!

    延庆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七月


    给黄梅县公检法人员、各级干部的一封信

    你们好!虽然你我素不相识,但你们能看到这封信就是我们的缘分,衷心祝福您及家人幸福平安,也希望您能耐心看完这封信。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黄梅县蔡山镇刘王村法轮功女学员胡学芳,在本县新开镇的一食品杂货店购物并顺带发了几份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该店店主(据悉是县法院一退休干部)电话举报到新开镇派出所。该派出所以张浩为首的两个警察不分青红皂白,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出示任何法律身份证件,强行绑架胡学芳,非法搜走了胡学芳的背包,内有一张银行账、一千九百一十元现金、家中钥匙、及一辆价值3080元电瓶车,并强行搜走了二十份法轮功真相资料,没有出具任何有法律依据的手续清单。之后将胡学芳绑架到黄梅公安局看守所迫害。三月一日,以张浩为首的新开派出所警察,又窜到刘王村胡学芳家中,强行抄家,当场抢劫了法轮功书籍《转法轮》、《明慧周刊》若干份、法轮功创始人法像一张及对联两幅。胡学芳现被黄冈市公安局从黄梅看守所关押到黄冈市看守所,黄梅公安局六月底拟对胡学芳逮捕,在上至黄梅检察院批捕过程中,黄梅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案卷,现胡学芳已被超期关押四个多月。

    各位公检法人员、各位干部、各位乡亲,胡学芳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在丈夫工伤瘫痪在床(两年后又去世),一双儿女正读大学、高中,生活贫困交迫之际,胡学芳任劳任怨,恪守妇道,勤劳苦做(白天在制衣厂上班,早晚又抓紧耕作几亩田地),为一双儿女,为这个残缺的家庭呕心沥血地付出,其艰辛难以言表。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却因为炼法轮功遭受打压,被关押迫害,至今仍被关押在黄冈市公安局看守所,真是天理难容。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翻遍中国《宪法》和中国所有其它法律,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和条款能证明法轮功是非法的,而民政部和公安部的公告是非法的,包括两高司法解释,因为它们只是执法机构,没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而这两权是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

    二零一一年三月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的第五十号文件,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这说明信仰法轮功宪法合法,而参与迫害法轮功则是违法违宪的。法轮功学员发传单也好,讲真相也好,都不触犯中国的法律,公安机关绑架法轮功学员就构成绑架罪,关押就构成非法拘禁罪,检察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批捕、起诉就构成徇私枉法罪,监狱、看守所、洗脑班等关押法轮功学员,就构成非法拘禁罪,其指挥、参与者更是涉嫌犯下: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诸多罪行。

    修炼法轮功符合宪法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符合三十六条信仰自由。那些执法人员却拿着合法的私人物品: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当成罪证,一次次给法轮功学员判刑,造成无数家庭的人间惨剧。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以来,全国无数法轮功学员被拘留、劳教、判刑,有的甚至被活摘器官。这场迫害的执行者是真正的知法犯法。

    法轮大法是佛法,迫害修佛修道的人是犯大罪的。至今在国内已有二十多万人用真实姓名控告江泽民。在不久的将来,当江泽民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一直跟随他参与迫害法轮功者,能摆脱干系,逃过清算吗?全国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实名案例已经有二万多,遭报者与各地区迫害严重程度在地理图上的分布数据是惊人的一致。

    许多有良知的法律职业者能认清形势,面对法轮功千古奇冤案件,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法官维护宪法直接释放法轮功学员,为自己留下后路。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有许多人在记录别人迫害法轮功的罪行,以便将来赎罪。

    我们真诚希望像张浩一样的公检法人员,看清时局走向,做个明智的选择。不要将来站在被告席上给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当替罪羊,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不给自己及家人带来遗憾。我们呼吁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也希望各位干部、父老乡亲伸出您的援助之手,共同制止迫害。

    真心为您好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给湖北省荆门沙洋范家台监狱警察的信

    湖北省荆门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警察们,你们都知道,潘建生是范家台监狱落马的第一个监狱长,他在任上疯狂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湖北省司法厅专门向省检察院监所处通报对潘建生的调查处理情况,调离原工作岗位,而且在新的岗位――广华监狱政委任上,继续被人举报。

    冯卫国是范家台监狱落马的第二个监狱长。二零零四年~二零一一年,冯卫国任职范家台监狱的监狱长期间,其违反《监狱法》,违反监管规定,纵容狱警和刑事犯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刁难阻挠被关押法轮功学员会见亲人,剥夺被关押法轮功学员打亲情电话的权利。冯卫国依靠在湖北省司法厅的靠山,于二零一一年升职,调往大军山少管所(湖北省少管所和少教所)任所长。二零一五年,冯卫国遭恶报落马。

    沙洋管理局局长刘江华二零一四年年底从江北监狱升上来,两年多一点,二零一七年七月被双开,下一步就是亲自体验监狱生活了,管理一辈子监狱的,快退休了,因为迫害法轮功瞬间落马遭报,可怜呀!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陈颖,副局长吴顺发也在二零一七年被双开,三级一把手在几年时间内纷纷落马,这不奇怪吗?想迫害法轮功“立功”,在司法部还曾立二等功,奖还挂在各级一把手的办公室里,可“立功”的人却在监狱了。

    你可能还听说了近期有几个被控告举报的案例:

    案例一

    被控告举报人:辽宁省女子监狱长贾福军;十二监区长郭晓瑞、陈硕;十二监区队长胡杨等。

    控告举报验证码:中纪委:152CCAI38544AKWG1807;

    最高检察院:2018032867f2f60d

    被告人姓名与控告罪名:被告人贾福军,被告人郭晓瑞、陈硕、胡杨等,违犯歧视、并非法剥夺他人宗教信仰罪,渎职罪,非法剥夺家属探视权,欺骗家属罪,骗取家属医药费罪;虐待被非法关押人员致死罪;毁灭证据罪等。

    被告人违法犯罪事实:2017年10月10日,鞍山女教师孙敏,50岁,因信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五个月含冤离世。死前瘦得脱相,已不能行走,右耳流脓,视力下降。被告人贾福军,郭晓瑞、陈硕、胡杨等漠视生命:对身体不符合条件的孙敏强行收监;拒绝保外就医,剥夺会见权。骗取家属医药费却不予救治,将孙敏虐待致死。而监狱方毁灭证据,欺骗家属,草菅人命。

    案例二

    被控告举告人:辽宁省本溪市监狱原监狱长鲍杰青,原政委韩兆友、原副监狱长潘东泽等;原第八监区长章和,指导员鞠杨,八监区服刑人员王兴刚等。

    控告举报验证码:最高检察院:A201805168175a26c。

    被告人姓名与控告罪名:被告人鲍杰青、韩兆友、潘东泽等涉嫌渎职罪,包庇纵容章和、鞠杨等监管人员及在押人员王兴刚、袁得佳、兆科、高健等故意伤害罪,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胡国舰致植物人罪、致死罪,欺骗家属罪。

    被告人违法犯罪事实:2016年5月4日,抚顺市胡国舰(男,46岁)因信仰被非法关入本溪市监狱。被告人鲍杰青、韩兆友、潘东泽、章和、鞠杨等,玩忽职守;唆使纵容王兴刚等四名在押人员,经常打骂虐待胡国舰,不让睡觉,扒光衣服,用冷水浇头、浇全身,抓住头撞墙,导致胡国舰昏迷,术后成植物人,两年后离世。

    为什么跟您说这些?遭恶报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控告也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说这些是想告诉那些还在参与迫害被非法关押在范家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的人,正视自己的危险处境,悬崖勒马,在法轮功问题上,做出正确的选择。

    据明慧网上的资料显示,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湖北省范家台监狱就是一个重要的法西斯集中营。先后有至少近两百名法轮功学员受到范家台监狱的残酷迫害,迫害致死七名湖北法轮功学员:黄冈市郑捍东、荆州市陈启季、襄樊市邢光军、黄冈市江中银、孝感市郭正培、黄冈市郑忠、武汉市刘运朝。三名法轮功学员—枣阳张明启、十堰王玉超、武穴郭春生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王玉超和郭春生精神失常后被关在铁笼里,郭春生更是被毫无人性地在铁笼里关了好几个月,直至刑期满。

    直到今天,范家台监狱还在延续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据明慧网报道,湖北省浠水县张新子遭范家台监狱七年折磨。浠水县法轮功学员张新子,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被绑架,遭非法劳教一年。而一年后的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当地检察院、法院又非法判张新子七年徒刑。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魏龙离开荆门市沙洋县范家台监狱后,监狱长庄广陵和狱政科科长肖天波就开始加重对法轮功学员张新子的迫害,因为魏龙和张新子都是被非法关押在五监区最坚定的法轮功学员。

    当时五监区就只有他们两位法轮功学员,他俩都是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份一起反迫害的,拒当奴工,拒穿囚服,狱警就加重迫害。二人不妥协,监区长祖剑(外号祖跛子,身有残疾,因为肆无忌惮地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从一名普通的警察爬到正科级监区长的位置)威逼利诱二人,达不到目的,就将二人分开,一人关到集训队迫害,一人留在五监区继续迫害,让贩毒的犯人,盗窃犯人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包夹”张新子,饭菜也给的少,不让吃饱,不让任何同情他的犯人和他讲话、接触。完全孤立他,也不让他购买任何食品或日常用品。让他一无所有,晚上罚站到很晚才让睡觉,冬天只给一床很薄的棉絮。

    监狱规定一个月剃两次光头,这叫理囚头,张新子拒绝剃囚头,被几个图表现的犯人多次强行按住剃成侮辱人的囚头。就这样熬了一年零两个月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又将张新子绑架到集训队加重迫害。

    在集训队进每道门要喊报告,这也是侮辱人的一种方式,见了警察要立正站好,喊“警官好”,不喊就打骂或罚站,张新子拒绝这种侮辱。在十二月中旬的一天傍晚,集训队分监区长何凯(他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冯峰的凶手),让犯人柳桂宾(音)和魏涛等人就在大庭广众之下将善良无辜的一位老人打倒在地殴打。张新子别无他法,以绝食反抗,几天后生命有危险,就把他送到医院继续迫害,关在医院三楼不让下楼,打饭有人替打,平时常常罚站。

    二零一七年正月十六上午九点多钟,张新子的年近百岁的老母亲在过度思念儿子的痛苦中离开人世。在老人去世那天,家人给沙洋监狱打电话,泣不成声地苦苦哀求,希望监狱能让张新子回来给老母送终。监狱方回话:“学法轮功的想回去绝不可能。别的刑事犯还可以通融,法轮功门都没有。”

    二零一七年四月,张新子又被送回集训队迫害,上厕所都要打报告,不打不让上厕所。一天晚上正好是何凯值夜班,见张新子不打报告要上厕所,就将张强行拖进值班室,亲自施暴,用电棍多次电击张,导致张新子大小便失禁。张新子不得已再次绝食,又被送到医院灌食,祖剑和五监区的犯人医生也在医院现场,有时用廉价的豆奶粉,有时打针迫害。奄奄一息的张新子经过一年十个月的残酷迫害也没妥协,最后在二零一七年七、八月份回到五监区。

    据明慧网报道,现在还有二十多位大法弟子每天在范家台监狱受迫害……

    你们接触法轮功学员这么多年了,你们真正用自己的大脑思考了吗?这些法轮功学员为什么一直还要坚守自己的真、善、忍信仰?这些人真的是精神有问题吗?请你们仔细看看现在还被非法关押在你们那里的法轮功学员:付胜强、张毅、黄学军、朱定敏、邓庆才、罗文涛、张宏伟、陕富荣、赵举才、何建国、孟祥龙、王正安、胡东生、周锡坤、陈全龙、张晨耀、郑自祥、金道来、李国华、陈幼金、张新子、冯继武、张兆森……他们哪个不是理智清醒充满智慧?他们哪个不是原工作单位的顶梁柱?他们哪个不是社会上有口皆碑的好人?其实,你们是没用或者是不敢用自己的大脑思考这些问题。

    江泽民出于一己之私的妒嫉,执意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竟信口雌黄污蔑法轮功。可是你用自己的大脑思考过没有,江泽民为什么要利用共产党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倡导的理念是什么?这些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后有哪些变化?这些修炼者为什么坚持自己的信仰?特别是一些警察,一味地无条件配合中共参与迫害,当法轮功学员给他们讲真相时,他们却说:“我就听江泽民的,我就听共产党的!”甚至有的还说:“等你们法轮功平反的时候,我宁愿进监狱。”请用自己的大脑想一想,这类话是理智清醒的人经过自己大脑思考后说出来的吗?周永康可是直到被抓捕之时,才想起跪地求饶。难道一定要步其后尘吗?当血债帮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给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定罪时,作为执法者的你是否应该用《宪法》和现行法律衡量一下,这样打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是否合法?如果你们这些执法者的大脑受中共和江泽民的操控摆布,所做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之事,到头来可是要罪加一等地被追责。

    请静下心来真正用自己的大脑思考一下上述问题。在历史巨变关头如何选择,请不要给自己留下深深的遗憾。尽管共产党以往发起的历次政治运动对民众的迫害都很惨烈,但那些受迫害的毕竟还是常人,而今江泽民利用共产党迫害的却是法轮佛法修炼者。古往今来,迫害正信的从来没有成功过。当年江泽民发动迫害时,叫嚣要三个月内消灭法轮功。现如今呢?江在国内国际法庭被起诉,控告他犯下的酷刑、群体灭绝和反人类罪等十八种罪。他的得力干将们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一个个中央级高官落马入狱。表面看是打贪反腐,实际上是因为迫害善良遭报了。

    现今已不是江等人当权的年代了,没人愿为迫害担当责任。二零一三年出台的《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表示谁做坏事谁承担。

    您也许改变不了暴政,但您可以选择善良和正义。千万不要成为暴政利用的工具,那对国家、对社会、对自己都是可怕的!

    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真心希望您有个美好的未来!

    附录: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信息

    湖北荆门沙洋范家台监狱电话:0724-8570016 邮政编码:448200

    下面是部分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狱人员: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国平,在《湖北监狱》中宣称范家台监狱2015年“转化”迫害法轮功“成绩”居全国第二。'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国平,在《湖北监狱》中宣称范家台监狱2015年“转化”迫害法轮功“成绩”居全国第二。

    '段晓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综合信息处、狱政处、教育改造处工作。原沙洋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长期指使培训范家台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此捞取政治资本。'
    段晓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综合信息处、狱政处、教育改造处工作。原沙洋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长期指使培训范家台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此捞取政治资本。

    '沙洋范家台监狱现任监狱长庄广陵'
    沙洋范家台监狱现任监狱长庄广陵

    '范家台原监狱长周宏,在任期间,迫害法轮功,无恶不作。'
    范家台原监狱长周宏,在任期间,迫害法轮功,无恶不作。

    '范家台监狱教育科现在的科长刘悟刚,前任科长熊祖勇已经上调到沙洋监狱管理局。'
    范家台监狱教育科现在的科长刘悟刚,前任科长熊祖勇已经上调到沙洋监狱管理局。

    '范家台监狱年节洗脑会议上的吴天祥,是个地道的打着道德模范的幌子的痞子'
    范家台监狱年节洗脑会议上的吴天祥,是个地道的打着道德模范的幌子的痞子

    '沙洋范家台监狱七监区恶警桂豪'
    沙洋范家台监狱七监区恶警桂豪

    每年过年期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的610成员、恶警、科痞、道德痞子:庄广陵,吴天祥,刘悟刚,省610副秘书长罗红,政委常景赋

    '范家台监狱四监区教导员
    范家台监狱四监区教导员 陈珍明

    范家台监狱四监区监区长 徐宏
    范家台监狱特警大队长 陈斌
    范家台监狱劳动车间九监区狱警 陈建华、胡浦高、孙志坚、汤锐
    范家台监狱生活卫生科科长 肖天波
    范家台监狱集训队分监区长 何凯
    范家台监狱三监区监区长 肖正法
    范家台监狱三监区副教导员 李勇
    范家台监狱狱侦科科长 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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