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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宝定面临开庭迫害 亲属第二次控告公检法

更新: 2018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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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安宁市法轮功学员冯宝定因粘贴“法轮大法好”,被构陷到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西山区检察院已构陷到西山区法院,提起所谓“公诉”。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二零一八年七月,冯宝定的亲属向国家监察部、最高检察院、云南省监察委、昆明市监察委、云南省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第二次控告迫害冯宝定的公检法相关责任人,刑事控告书已用当面递交和邮政快递的形式送达到各个部门。

冯宝定的亲属第一次控告是在过年前,已经向最高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和昆明市检察院投诉,控告安宁公安局叶林等六个国保警察,请求释放冯宝定回家。最高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和昆明市检察院均已签收亲属的控告书。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冯宝定为了让更多昆钢(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干部、职工明白法轮大法好,在那里粘贴“法轮大法好”时,被绑架,十一月十三日被安宁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安宁市公安局将构陷冯宝定的案卷递交到安宁市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审查后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将案卷移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西山区检察院于二月二十七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第一次退侦,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安宁市公安局将构陷材料重报给了西山区检察院。

冯宝定的亲属提出控告的三个事实和理由:

1、在冯宝定被绑架和非法关押后,国保警察强行进入冯宝定居住的私人住宅,没有履行、出示和送达搜查的手续和文件,根据《刑法》规定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办案警察张春、李云昌拒不送达给冯宝定刑事拘留、批准逮捕的决定文书,甚至在冯宝定明确要求得到法律文书哪怕是复印件文书,尹尚荣等警察借故说“要请示领导”为由滥用职权,拒不出示和送达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文书给冯宝定。

2、律师向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递交了《依法不予起诉的律师意见书》和《司法鉴定申请书》后,检察院不监督或查处警察的违法行为,检察员还是起诉到了西山区法院。

3、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应当将起诉书送达给冯宝定,但是法官以冯宝定拒绝签字为由拒不将起诉书送给他,明显剥夺冯宝定的正当权利。既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信仰法轮功、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是犯罪,此前刑事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也反复向相关办案警察明确表达了此辩护意见,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明知追究冯宝定的刑事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仍然坚持对冯宝定进行刑事处罚。

亲属认为,这个案子是公检法机关徇私枉法制造的冤案,请求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王艳坤、叶林、尹尚荣、张春、李云昌、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黄云爽、西山区法院法官孟阳等人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等,并予以相应的法律制裁,依法无条件释放冯宝定。

冯宝定,男,原云南华云实业公司创辉分公司职工(已被非法开除工职)。修炼法轮功前吃喝玩乐、打架斗殴、经常寻衅滋事,家人苦不堪言;修炼法轮功后,坚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的言行,整个人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观,人完全变好了,也追求进步上进,家人倍感欣慰。

二零零零年三月冯宝定因在户外炼功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关押,随后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晚,冯宝定在家中时再次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恶警殴打、抄家,后非法判刑四年,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五监区遭受迫害。

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以冯宝定之前被判过刑和这次粘贴不干胶被抓到“现形”为所谓“依据”,把构陷冯宝定的案卷提交给了安宁市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审查后将案卷移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现图谋开庭迫害。

以法律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严惩,人不治天治。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相关单位与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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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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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
控告检察厅 检察委员会委员、厅长:宫鸣

云南省纪委监察厅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西昌路249号
举报中心邮编:650228
举报电话:087112388
网址:https://www.jjjc.yn.gov.cn/

云南省监察委
邮编:650032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举报电话:087112388
主任:陆俊华
副主任:温剑、孔荣华(回族)、王宇
委员:叶翠萍(女)、李庆元、周航、赵基(白族)、孟端平

昆明市监察委
邮编:650500
地址:昆明市纪委信访室昆明市监察委员会举报中心(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主任:杨正晓
副主任:熊坚、李寿志、郑楠
委员:绪伟、张建华、士绍芳、吴一帆、袁兴仁

云南省信访办
邮编:650021
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
接访地址:云南省委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昆明市广福路8号) 云南省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
电话:0871-63994200 0871-63624517
网上信访地址:https:// www.xfservice.yn.gov.cn

昆明市信访局
邮编:650500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1楼
电话:0871-63134343 0871-63168287
局长:王国亮
副局长:杨微、柯旭波、韩扬、张光明
专职副主任:王培林
网上信访地址:https:// www. xfj.km.gov.cn/

云南省检察院
邮编:650228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66号
检察长:李宁
副检察长:韩跃先
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沈曙昆
专职检委会委员:铁楠
申诉处副处长:高洁峰
申诉处副处长:甘娅

昆明市检察院
邮编:650021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08 号
检察长:王亚锋
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邓水云
副检察长:张寒玉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
邮编:650100
电话:0871-68182826、0871-68192000
传真:0871-68182826

检察长:殷灵
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丁志忠
分管刑检一部的副检察长:赵明
副检察长:张燕宽
副检察长:杨竹芳
政治处主任:马祥芬
政治处副主任:毛浔阳 高晓伟
控申处处长:张晓东
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幸金学
公诉一科科长:李俊
公诉一科副科长:张丽云
公诉一科检察员:郭彦伲
公诉二科科长:王敬才
公诉二科副科长:龙蕊 吕珈慧
公诉二科检察员:苏静
侦查监督科科长:杜琼仙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旷莒丹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李松林
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张建昆
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科长:张锡成
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科科长:王佳佳
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三科科长:韩凯
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徐贵云
检委会专职委员、民行办案组负责人:和瑞义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夏瑞钧
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姗姗
派驻海口检察室主任:吴韶林
派驻海埂检察室主任:江琦
派驻海埂检察室副主任:李健蓉
驻省第三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陈红兵
机关党工委书记:陶光慧
副书记:王飞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宁德山 张易
第一党支部支委:刘芳
第五党支部支委:兰珊
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李建林
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王新光
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员:黄云爽(办理冯宝定案子的责任人 电话:0871-68573808)
检察员:高娟 祁溪 李潇潇 赵航 杜秀莲 曾莉芸 徐砚锋 马丽
代理检察员:张悦 自丽琼 邹程云 闫榕桐 葛斌 申蓉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兴苑路1132号
邮编:650100
联系方式:0871-68181719(立案庭);0871-68182205(值班室)
监督电话:0871-68188703
0871-68181782、0871-68107700、0871-68184284、0871-68182019、0871-68173170
刑一庭 0871-68178675
刑二庭 0871-68182207
民一庭 0871-68182656
民二庭 0871-65339426
民三庭 0871-68181753
行政庭 0871-68185404
审监庭 0871-68185584
执行局 0871-68182655
棕树营法庭 0871-65351714
海口法庭 0871-68590218
福海法庭 0871-64620911
前卫法庭 0871-64573028

院长:付锡勇
副院长:梁英华
副院长:杨越
副院长:杨帆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那云翔
办公室副主任:王新华
纪检组组长:张绍辉
执行局局长:张卫
执行局副局长:李丽玲
立案庭审判员:肖非
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郭志勇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苏琴
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邓睿 李丽君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吴兆敏
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孟阳(办理冯宝定案子的责任人 电话:0871-68182207)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周玉波
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张杨
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蔡磊
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武云
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会敏
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吴娴
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杨洁
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李培伟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芳
审判委员会委员:李锦源 李宏光 合峰 王静波
审判员:曾志强 顾晓梅 周亚兰 马驰原 普会峻 石晶晶 田园 徐静 陈芸 郭春利 罗玮 张宗波 周永婷 杨国娟 李江永
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员:葛吟秋
诉调中心审判员:褚嬴 李波 姚琳
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审判员:李红朴
金碧人民法庭审判员:陈思源
前卫人民法庭审判员:杨婉琳
棕树营人民法庭审判员:龙圆双
福海人民法庭庭长:杜华萍
福海人民法庭审判员:杨文静
海口人民法庭庭长:张远国
海口人民法庭副庭长:马惠

安宁市政府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人民路1号
邮编:650300
市委领导
市委书记:王冰
市委副书记:王迅 王胜章
市委常委:焦振华 段国庆 陆毅敏 李荣敬 韩春华 戚本福 杨正山 武春禄
人大领导
市人大主任:尹贵生
市人大副主任:李国祥 曹忠昌 蔡志勇、王燕
政府领导
市长:王迅
副市长:杨蔚玲 张宏斌 王梅 马伟 李宝林
政协主席:耿玉立
政协副主席:夏荣生 李玉平 张辉 胡毅洁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荣敬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龚诚伟
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自权

安宁市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6号
邮编:650300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
副局长:罗乔良(昆明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政委:崔加壁
副政委:樊佩立
副局长:张跃辉
副局长:章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彭瑜
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双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洪庆刚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李志强
国保大队大队长:叶林(迫害责任人)
国保大队:王艳坤(迫害责任人,警号:053209) 张春(经办警察) 李云昌(经办警察) 尹尚荣(迫害责任人) 李兴华(迫害责任人) 赵雁(迫害责任人) 汪利文 段国俊 李航宇
经侦大队大队长:杨剑波
治安大队大队长:陈韦宇
连然派出所所长:王文
连然派出所副所长:丁金晖
金方派出所所长:王学全
郎家庄派出所所长:兰平伟
石江派出所副所长:周海波、唐强
叶建华、李云迪、李耀华、章金文、傅睿、谷薇、吴清毅、黄荻秋、保家寿、杨德林、朱恩格、敬茂、邱崇斌、稽伟、沈继鹏、杨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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