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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轮功 中共政法委、610头目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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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修炼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自古迫害修佛修道的人,都没有落得好下场。在中共和江氏集团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年,制造各种谎言诬陷法轮功,大陆政法委和“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头目也为了官位,盲目追随中共迫害好人,终逃脱不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曾任职政法委 山东武城县王英华被逮捕、尹光波被审查

据悉,曾任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政法委(“610”)书记的王英华被逮捕,其中一条罪名是贪腐,查出他在好多小区都有房产。在他带领一些官员去另一城市视察的途中,被逮捕。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武城县曾任政法委(“610”)副书记的尹光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英华和尹光波在政法委任职期间,武城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关押、恐吓、监控、抄家、罚款等迫害,给许多学员及家庭造成痛苦和损失,使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号晚九点左右,在山东省武城县政法委王英华指使下,武城县公安局刑警队、武城县老城公安分局、武城县老城镇邪党人员多人,动用至少三辆警车,先后绑架了武城县地毯厂职工韩家萍(女,四十八岁)、老城镇东屯李红菊(女,五十岁左右)、老城镇前王庄张胜奇(女,七十岁左右)、刘金山(男,七十岁左右)、霍书浩、陈立红夫妇(四十多岁)、刘桂芝和另外一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共八人,同时非法搜家。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武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有的学员遭到囚犯的殴打。

表面是因为贪腐或者违纪违法遭审查落马,这也是王英华和尹光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开始遭到了报应。

浙江省舟山市政法系统傅良国、虞军明遭恶报

浙江省舟山市副市长傅良国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傅良国,男,汉族,一九六四年八月出生,舟山普陀人。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副区长兼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舟山市普陀区委副书记兼区委政法委书记,这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抄家、关押、强制洗脑、送劳教迫害等负有责任。

虞军明,男,原舟山市定海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因利用职务先后十九次收受钱物,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全部予以没收。

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原政法委书记杨清林、国保大队教导员曹日铨遭恶报

湖南新晃县原政法委书记杨清林、国保大队教导员曹日铨,因湖南新晃县十六年前在新晃一中的一起埋尸案而被湖南省某市公安局带走调查,据说已被批捕。

杨清林,男,新晃县人。从二零零零年起,大概有五、六年时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曹日铨,男,新晃县人。从二零零七年起,直到二零一九年被带走调查为止,都在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曹日铨、杨清林不听不信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还歧视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告诉他们不要做江泽民的替罪羊,做其陪葬品,曹日铨却说,他不是跟哪一个走,他们是跟共产(邪)党走。法轮功学员跟他们讲善恶有报的天理,曹日铨却说他不相信报应,还说他又没有遭报,他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而曹日铨、杨清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以新晃县十六年前的埋尸案来报应他们(注:被埋尸的受害人的妻子也是法轮功学员)。这真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 不是不报 时候未到 时候一到 马上就报”啊!

所以真心希望那些仍然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赶快悬崖勒马,为自己的家人以及自己留条后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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